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两人的日子过得很清苦,但是也算平静。
因为天气的缘故,粮食变得越来越贵了。仲夷只能上山去狩猎,打来野味去市集上换取米面。但是即便如此,仲夷每次都能狩猎到许多东西,两人至少是不愁吃喝的。
现如今是南方的春季。
很快,天气转暖,雪下得渐渐少起来。
傅挽买了种子,在门前挖了一小块地试着种菜。虽然种子撒下去,种出来的菜苗不多,但是总比没有要好。仲夷白日里都去狩猎或是砍柴去集市上卖,傅挽则买了一台织布机,开始学着织布卖。
织布不算是太难,但是很琐碎,十分的费眼睛和时间。
但是生活么,其实都是拿重复的劳作去换取生存的报酬,傅挽对此十分习以为常。
渐渐的,两人也和村里的人熟了。
大家都知道这对小夫妻十分恩爱,又都十分勤快,只是两人都不大爱说话,但是脾气都是很温和,所以对两人也颇为照顾。
傅挽花了两个月的时间,织了两匹布。
她去布庄里卖了,换到了二两银子。掌柜的送了她一些碎布,傅挽拿了回去,从村里的妇人那里学着做了一双布鞋,做好后她便巴巴地拿给仲夷试。
这是傅挽第一次做鞋子,其实针脚十分粗糙。
仲夷试了试,最终还是没有穿。
傅挽以为他是嫌弃她做得不好,成婚以来第一次生了气,下午仲夷砍柴回来,她老大不情愿地过去给他送洗手水。但是
仲夷这个木头完全没有发现她生气了,气得傅挽只好当着面跺了跺脚,“你出去的时候,为什么又把鞋子脱掉了。”
仲夷下意识看了看自己脚上的鞋子,“嗯?”
“你是不是嫌我做的鞋子不好?”傅挽质问仲夷的时候,是有点心虚的。
毕竟,那双鞋很明显的一大一小。
仲夷轻笑出声,伸手揉了揉小妻子的脑袋,顺毛似的道:“阿白做的都是最好看的。”
“那你为什么不穿?”
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仲夷坐在门口的小杌子上,将自己脚上那双磨得发毛的布鞋脱下来,倒出鞋子里进的沙砾和树枝。然后,才伸手拉住傅挽的手,仰起脸道:“因为舍不得把阿白做的鞋子穿坏。”
他每日都是在山林和土路上来回奔走,脚底的鞋履是最容易被磨坏的。
傅挽忽然想起来,自己给他做的衣裳,他也只在不用干活的时候穿。即便是穿了,也会浆洗干净,叠好放进柜子里。
她顿时觉得是自己小肚鸡肠,稍微有点尴尬,只好准备认错。
对方却只是从袖子里掏出一把野果,递给傅挽,“砍柴的时候看到的。”
傅挽接过来,皱了皱鼻子。
然后,朝着面前衣衫朴素面容狼狈的男人扑过去,伸手抱住了他,习以为常地蹭了蹭仲夷,叹了口气,“阿仲啊,我真怕有一天你不在我身边了。”
如果仲夷不在了,一定不会有人这么小心翼翼地宠着她。
傅挽从来
不羡慕那些海誓山盟的爱情。
一时之间的心潮澎湃在一个人的生命中可能会出现很多次,但是无数次的偏爱与宠溺,一生之中却只足够发生一次。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
流放抄家末世女穿古搬空国库虐渣无限空间种田无脑爽文纪晚舟身为左手千亿物资,右手坦克大炮的末世女皇。居然穿进男频文里成了太子的炮灰舔狗。还被设计嫁给另一个炮灰瑾王。纪家满门忠烈,却被太子陷害通敌。皇帝逼迫瑾王新婚夜亲自抄家纪家,判处流放。不曾想着瑾王也是个恋爱脑,宁死不从,被打断腿幽禁到死。纪晚舟...
燕王妃寿宴这日,有不少京中权贵前来贺喜。林知意被男人抵在假山上,花容失色,长睫微颤。三哥,你疯了?吃醋了?男人眼底微微发红,想不想我?他嗤笑,一手掐住她的腰肢,俯身咬了口她白皙的左肩。她身子一软。隔壁园子里的女眷不知说到什么,发出一阵低笑。林知意用力要推开男人。若被人听见他们的声响寻来,那她就完了。求求你,别这样她声音颤抖的求饶,带着一丝哭腔。在男人听来,像是在欲拒还迎的邀宠。男人眼底眸色更重,手微微勾了勾她鬓间的碎发。乖,给我。他呼吸越发滚烫。林知意被他烫的浑身发抖。她发髻散乱,濡湿的碎发粘腻在脸颊上。眉心拧成一团。情动之时,属于她的独特香气更加浓烈。偏偏男人对她多加折磨,又不知疲倦。也在此时,小道...
尽管知道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人生必有异常,但对十七八岁的林妺妺而言,凡事都差不太多。十七岁时,与儿时的目标大学失之交臂,解脱竟大于忧虑。大学时,在不断找寻自我价值的过程中,与那个温柔如月光一般的男人羁绊越深。然而,就如沈从文所言生命都是太脆薄的一种东西,并不比一株花更经得住年月风雨。二十七岁的林妺妺终于懂得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