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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逃
路念筝嘴角微扬,笑意不自然地流露出来,荒山野岭,人烟稀少,还有比现在更好出逃的时候吗?这是得了上天的眷顾。
可惜先前来的时候不知道,没有提前妍儿通好气,她此次若是能成功逃了,路家那边……
不管怎样,这次机会可遇不可求,她绝对不可能白白浪费,若这次能成功,待到风声过去,她再回去找妍儿。
巳时从路家坐马车出发,一个多时辰便到了城外的围场。
随行的女眷需等各家公子离开後才可下车,宋小爷便先行下了马车,待人离开,路念筝立刻将木盒子中的琉璃珠取出,放入了马车座椅下的随便一个箱子里,还特意拿布包好以防珠子受损,一套动作行如流水。随後理了理自己的衣服,神色自若,仿佛刚刚无事发生。
她问心有愧,却别无他法,只求这宋小爷是个痴到没心没肺的,自己走後也不会太伤心难过。
围场外设了专门休息的区域供狩猎回来的世家公子休息,还有就是给不参与狩猎的女眷孩童玩乐。
从早上到中午,他们一行人都只吃了些家里带来的点心,食不果腹,好在赶在午饭前到达了围场,便准备先在围场外的帐子中设宴,吃饱後在再进围场狩猎。
宋小爷对路念筝当真是极好的,知道路念筝从小生病没怎麽出过府,怕她拘谨,就一直跟在路念筝身边,连身边的书童都跟着路念筝使唤,自己就留了个搀扶的奴才。
高门贵族设立的宴会都是男女不同席。路念筝坐在女席的末席,她只管安安静静地吃饭,其馀多的话一句也不说。多说无益。雍王府的女眷是都看不上她的,之前见面的时候总是对她冷嘲热讽的,但路念筝并不在意这些,豪门贵女们都是高傲的性子,看不上她很正常,反正从小被人欺辱嘲惯了,到现在也早养成了温吞的性子。
雍王府的人,她不想讨好,也不想得罪。
不过今日她们好像并没有打趣她的意思,反而从入席开始就不停地在讨论今日雍王请来的那位友人,路念筝难得地跟她们坐在一起还能吃上一顿安稳饭。
“当真是好看极了,听父王说是金陵来的富商,整个江南地区的珠宝生意都能插得上手。”三郡主说着说着脸就红了,拿手帕捂住了自己红扑扑的脸颊。
“就可惜只是个商人,连个皇商都不是。”四郡主满脸可惜地说道。
士农工商,商人有钱,地位却排在最末,就算再有钱的商人世家,在士大家族眼中,也是低人一等的。
“这怕什麽。”大郡主反而才是她们姊妹中最看的开的,“选郎婿只需对人好即可,又不是出身什麽乡野人家,若是真有本事的,日後父亲也会帮一把的。”
三郡主双眼总是笑盈盈的:“还是大姐说的对,哪怕他不是皇商,那身家也胜过皇商了,若是日後与咱们雍王府结了亲家,那成为皇商不还是容易事?前几日,我瞅了眼他送给父王的那几箱子珠宝,那可比进贡皇家的都好。”
“而且,你们刚才有没有细看他?那眉眼当真是绝了,我从未见过如此好看的男人。我今日还同他说了句话,不仅人长得好看,声音还好听。”
显而易见,三郡主已经完全沉沦于那俊俏的商人而无法自拔,对那男人的赞美就没停下来过,其馀几位郡主也是看出来了的,纷纷打趣她。
大郡主:“唉!我就说,定亲之事不急不急!如今我是定了亲,连与各位妹妹争一争都不行了。”
四郡主:“那诸位妹妹在此,还要先谢过大姐定亲之恩喽,尤其,是三姐姐。”
听到四郡主这话,三郡主脸上的绯红蔓延到了耳後,娇羞的拿着帕子捂住了脸。
路念筝在一旁默默的听着,总算是听出了其中的门道,此番是来招婿的呀!
这般更好,有了主角,今日就没人会把注意力放在她身上了。
结束午宴已是午时过後,本该是每日最热之时。还好云中地处北方,哪怕是炎炎夏日气温也没有很闷热,今日又是不见太阳,不然这种日子骑射打猎,非要晕倒在太阳底下。
女眷几乎都不入猎场,除了雍王的二女儿和武将世家出身的世子妃,其馀的女眷都在外围坐着。
雍王和各位世子王爷以及那位友人站在外围交谈,路念筝从远处打量了几眼,只看见了他们的背影,其中有个穿着鸦青色纱袍的高大背影很眼生,想必就是那位雍王想要招的婿了吧。
眼看着各家公子们都上马入了场,路念筝有些坐不住了,她一边小口地喝着桌面上摆着的茶一边发愣,实则是在脑海中规划可以离开此处的路线。刚刚进来时她便记住了这围场大多数的路,需寻得一条最精确的逃跑路线,才能确保万无一失。
路线很快就规划好了,她捂住肚子,佯装吃坏肚子的样子,对身边服侍的婢女说,“我肚子有些痛,去趟茅房。”
这婢女叫浣月,因为男女不同席,所以宋小爷特意从府中随行的侍女中选来了一个服侍路念筝,可以说是相当体贴入微了。
路念筝特意没让浣月跟着,离开前她远远地回头看了宋承奕一眼,捂着肚子离开了。
对不住了宋小爷。
刚离开衆人视线,路念筝便挺起身来,健步如飞地往反方向走去。
这围场是一个方形,正好死死地挡住了通往外界的路,唯一留下的出口就是他们进来的地方,那又有人把手,要想跑出去只能从围场穿过去。最近又不会被人发现的一条路,就是刚刚宴请的大帐後方可以翻进围场,贴着围场边缘走,应当就不会被人发现,走得快些大概一刻多一点她就能穿过围场。
最多一刻半,浣月发现她没回来一定会去向宋小爷禀报,待到发现她失踪,一来一回最多三刻的时间,她一定要在这三刻之内跑出去,只要出了围场,周围都是山,她可以藏身的地方就多了。
按照计划,路念筝绕过了大帐,找到了围场的边缘,围场里的野物身量都不大,所以围栏也不高,路念筝连路府的外墙都能翻过去,这种围栏更是不在话下。
进入围场的速度比她想象中的要快。
只是围场内的路并没她想象中的好走。她贴着边缘走,一大片全是树林,还有一些狩猎者布下的陷阱,她需走得小心谨慎些,才能保证不踩到这些陷阱。
她就这样走着,走了将近一刻,前方不远处就是围场的尽头了,眼看就要出了围场,突然右手边响起了清晰的马蹄声。
有人!
路念筝连忙小跑躲进了就近的树後,偷偷探头看来者是谁。
鸦青色的衣袍渐渐进入了她的视线。骑在马上的男人,漆黑如墨的长发随意散落在肩上,眉眼吊梢,瞳孔深邃,五官轮廓分明,腰背挺拔,相隔数米,路念筝都能感受到他的气场强大。
这是?今日雍王准备给自己女儿招的那个婿?
果真是俊才,怪不得把雍王府那些郡主迷得神魂颠倒的。
路念筝只希望他能尽快发现此并处没有他想要的猎物,然後赶紧离开,对她来说现下的时间宝贵,耽误一会儿的功夫都有可能跑不出去。
“我看见你了,出来吧,不必躲在树後。”男人低沉舒缓的声音在这空旷的树林中响起,有种空灵悠远的感觉。
路念筝心中一紧,但是没动,她刚刚动作很快,刚听见马蹄声就躲了起来,怎麽可能会被他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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