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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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知遇1(第3页)

长得漂亮还独自喝酒的女孩,在这里就像是被打了聚光灯一样,即使在角落,依旧有人前来搭讪。

不过沈来寻已经很会拒绝人。

其实很简单。那些拒绝不了的搭讪,往往是被搭讪的人欲拒还迎。

常客很清楚这个漂亮的中国女孩儿不太好接近,又是老板娘的小外甥女儿,只和沈来寻寒暄几句便离开,不会过多纠缠。

而眼前这个穿着花衬衫、自称弗莱克的男人已经在沈来寻身边转悠了十来分钟。

显然,他是位新客人。

在沈来寻玩手指的时间里,弗莱克的话题已经从今天的天气真不错,转移到了阳光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物。

“我最喜欢晒过的被子的清香,温暖极了,那是阳光的味道。”他陶醉的样子像是躺在了那床被子里。

沈来寻忍了忍,还是没忍住,认真地说:“先生,我看过一本医学的科普杂志,那里面讲,阳光是没有味道的。您闻到的,应该是被子里的螨虫和微生物被阳光烤焦后尸体的味道。”

弗莱克的表情一瞬间变得十分精彩,绿的脸色与他那身红色为主色调的花衬衫格外相配。

两人四目相对,僵持了片刻,沈来寻像是来了兴趣,从沙里坐起来,微笑着说:“如果您对这些感兴趣,我可以给您详细地解释一下,螨虫属于节肢动物门……”

弗莱克像看怪物一样盯了她一眼,丢下一句“神经病”后落荒而逃。

沈来寻缩回到沙里,嘴角的弧度慢慢撤去。

身侧传来一声轻笑。

低沉沉的,让她想起了索菲练习大提琴时,第四根琴弦震动的频率。

沈来寻侧眸,眉心微微跳。

斜对面的沙上不知何时也坐了一人,又是一位她没见过的新客人。

男人约莫二十八九岁,亚洲人面孔。黑色衬衫长裤,袖口挽得十分整齐,手臂肌肉线条流畅有力。

他手里的酒杯还剩一半酒水,沈来寻逆着光眯了眼仔细观察,是烈酒。

男人的法语音很纯正:“螨虫和微生物?”

简短的一句话,却奇异地透过周遭的喧哗,传入沈来寻的耳朵里,无端让她憋了一晚上的燥气消散。

视线从他修长的腿滑到脸庞,停留在那双带着若有若无笑意的眼睛。

那可真是一双好看的眼睛,即便是如此晦暗不清的光线之下,她仍能看到清澈明朗的双眸,如同艾格布莱特湖水中央滴落了墨汁,层层点染开来,黑却亮。

她没有第一时间回答,只是看着他,几乎是目不转睛的程度。

三秒后,他主动开口:“你在看什么?”

沈来寻依旧不说话,没忍住嘴角溢出一丝得意的笑容。

他很敏锐地捕捉到,再次主动开口:“你在偷笑啊?”

沈来寻承认,点头。

他手里的酒杯轻晃:“笑什么?”

她扫了眼男人握着酒杯的手,指甲修剪得很整齐,手指白皙修长。她回答:“先生,您的声音很动听。”

他只忪怔了一瞬,极快地反应过来她的意思。

不说话是为了让他主动开口,偷笑是因为这个小心机得逞。

沈来寻观察他的神情,知他明了,露出笑容:“您不仅嗓音动听,还十分善解人意。”

女孩儿笑起来很好看,月牙似的眼睛在花红五绿的彩灯下格外透亮。

他扫了一眼不再说话,安静地喝着酒,好像刚才的交谈不曾生过。

沈来寻对他的反应感到很诧异。却一时间猜不透意图,只能沉默。

他的一举一动都很优雅得体,沉稳淡然。如此躁动而靡乱的酒吧里,像一汪清泉,让人心静,却又像手中的烈酒,让人心动。

那时她年纪尚小,沉不住气,没过多久就失去了耐心。

沈来寻站起来,走到他身前,面无表情地说:“你赢了。”

男人放下酒杯,微微抬起头,一副不明白的样子:“什么?”

他是故意的!

这种被人拿捏的感觉让她有些生气:“这位先生,您这种行为,在中国叫以牙还牙。”

他勾了勾嘴角,再次开口时竟然是标准的中文:“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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