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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他一早就出去了,陆小星难得早上没闹腾,苏芸睡了个好觉。
厨房的灶上放着铁锅,里面装了热水,温好了一碗豆浆和两根油条,应该是陆凌萧买回来的。
心里有些熨帖,说实话,陆凌萧真是不可多得的好男人。
想到他昨晚又熬夜翻译英文书,苏芸决定买点好吃的犒劳他一番。
推着孩子去菜市场,挑了两根上好的棒骨,炖汤用,两个新鲜猪腰做个酸辣腰花。
蒋老婆子昨天拿过来一把韭菜,就不买蔬菜。
瞧见鸡爪子特别便宜,直接要了三斤,到时候做一大盒子无骨鸡爪回娘家,虽然是便宜的吃食,但两个哥哥一定会喜欢。
没有柠檬就不放,蒜和洋葱买点,家里调料没那么全,这次添置了也行。
再买瓶醋,一点点辣椒面,耗油,正付完钱,后头传来一道声音。
“芸姐姐,我们都找你好几天了?”
苏芸抬头望去,只见两个穿着比普通女生时尚,腰带,头饰,挎包胡乱搭配的小太妹站在跟前。
不是苏芸有偏见,其中一个头挑染了蓝色、红色和黄色,长披肩膀,乱得有点爆炸。
另一个脸上长着雀斑,斜刘海,耳朵上打满耳洞,每个耳洞上都挂着廉价的彩色塑料棍。
彩色头的太妹看着推车里的宝宝,惊讶地蹲在孩子跟前,“天哪,这就是芸姐姐和陆哥的儿子,长得也太可爱了吧。简直完美继承了两个人的优点。”
苏芸大概知道她俩的身份,原身的两个小跟班。
出去打牌,逛街提包,帮忙拦住那些小混混,拒绝舔狗的忠仆。
彩色头的叫玲玲,性格很活泼,喜欢打耳洞的叫小月,书里压根没提她俩的大名。
没办法,炮灰和丫鬟不配拥有名字。
“找我干嘛?我哥没说我去陆凌萧家?”
小月有些委屈,怯懦地回她,“说了,大哥让我们不准找你,还说你以后不和我们玩啦。”
原身本来就对这两个跟屁虫感情一般,为了维持人设,便也冷淡着回,“怎么,没我你们就混不下去了?不是早叫你们找个厂上班嘛,瞎跟着我干什么。”
o年代的太妹可不好当,家里没钱,又不去工作,没有收入,不仅被街坊嫌弃,有时候解决温饱都成困难。
给小混混当女朋友,虽然每天有饭吃,有地方住,还有面子,但想要从不工作的混混手里抠钱,难于上青天。
玲玲和小月初中都没毕业,跟原身一个家属院玩到大,所以能跟在苏芸后头捡点残羹冷炙。
很多情况比她俩差的小太妹,现已经在夜总会上班了。
书里苏芸被嫁给傻子后,这俩也先后被迫嫁人。
玲玲嫁给个离婚带三娃的老男人,小月的老公在厂里上班,人还算老老实实,可就是家里有个嘴碎的婆婆,只能夹起尾巴做人。
这两人脸皮也厚,苏芸冲她们脾气也不生气,玲玲反倒是安慰。
“芸姐姐,我知道你心情不好,但大头要我把这项链一定拿给你,这东西很贵重,要oo多块钱呢。我们不敢去陆哥家,就在外头找你。”
这外头估计是酒吧,麻将馆,台球室。
难怪现在才碰到。
苏芸根本不知道这大头是谁,估计是原身之前的舔狗吧。
“行了,东西给我拿走,我不要。”
苏芸说完就打算回家。
她们识相地让开,垂着头一声不吭,好像被她狠狠欺负,丢在路边上一样。
苏芸到底还是心软,停下脚步,揉了下手脖子。
玲玲很有眼力见,现苏芸没撇下她们,连忙跟上去,接过她手里的塑料袋,小月很狗腿地按住小推车,“姐姐,你累了,我帮你推。”
陆凌萧中午回来时,这两人正蹲在地上拿着借来的剪刀,按着苏芸教的办法给鸡爪去骨头。
玲玲勤快,手脚利索,已经掌握技巧,剥好十几只。
鸡爪子焯过水,每只都白白嫩嫩,剥掉后的肉看起来很肥美。
陆凌萧眼神有些怪异,苏芸抱孩子在樱桃树下散步,瞧见他,踱步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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