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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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到了辰丰,怎么能说是后退呢?就如有些家族,若能去到岐阳,自然不会留在本地。容貌上佳的男女能送进世家做妾奴,有些武艺的也可做家丁,甚至死士,若读过两本书,便去做个门客,随从,弄臣。

您还记得南宫夭夭吗?他也只是送给宇文厚的一位乐师罢了。至于其他世家,嘴上嫌弃着裙带,又有谁不是以裙带互相攀附的?只是说得好听些,叫作‘姻亲’罢了。”

这可能就是小户的进身之阶?

“要是某个小家族里出了一个惊才绝艳的呢?”

“长得好看,就是南宫夭夭。长得丑,就看有没有大族愿意让他当上门女婿了。若没有,就是死路一条。”

“南宫夭夭很有才能?”刚问出这句话,宇文霁自己就摆了摆手,“我问了个蠢问题,不用回答了。”

宇文厚也是个心狠手辣的枭雄人物了,南宫夭夭在他身边二十多年,到现在还常有夜宿皇宫的时候,这就绝对不会只是皮肉之欢。

“没有例外吗?”宇文霁还是好奇。

“有,但基本上活不过三十岁。其死后,其家族便也销声匿迹了。”吕墨襟露出了一个颇有深意的笑容,“慧极必伤。”

“……”过去看小说见这四个字,宇文霁以为是角色太聪明了,耗费心血。现在再听见,就觉得很微妙了——现代各个领域的聪明人,长寿的也不少啊,

吕墨襟却又道:“不过,这是指的太平盛世,如今乱世,却不一定了,棋盘被掀了,正是各路英雄崭露头角的时候。”

宇文霁却有点走神,他想的是吕墨襟。

墨墨从小身体就有点弱,大夏天手脚冰凉,宇文霁曾担忧他慧极必伤,看来完全是迷信了。如今他长大了,身体渐渐养回来了,还是保养重要,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墨墨有点矮(宇文霁下意识拿自己比了比,墨墨比他大三岁,可比他矮好多啊),他是不是发育不好啊?

吕墨襟:“?”这什么眼神?——

作者有话说:大趾:[可怜]墨墨瘦瘦小小的

墨墨:[捂脸笑哭]不站你旁边,我也是很高大威猛的,好吗?

众人:[吃瓜]就,大王眼里只有军师呗。

第72章(捉虫)终于有人来了……

072

离开时,宇文霁数次回头,看向鲁林关。

遂州是大景北方漫长边境线上的重要一环,鲁林关是遂州最要紧的关隘,若宇文霁是自己一个人,他会努力接济遂州,甚至可能就蹲在遂州当边军了,有一天战死了也就死了。不掺和什么争霸的乱事,打杂胡抢杂胡,对宇文霁来说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他自己前世也是地地道道的北方人,祖上追溯必定也有胡人的血统。但几千年后民族大融合,大家是一家人,却不能和现在的事相提并论,如今就是外敌仇恨。)

无奈,现在的他,高低也是个军阀头子。他得先为丕州考虑,再想别的。遂州既然归顺,也不能给什么优惠,因为现在遂州面对的压力,反而没有丕州大。

不过,宇文霁离开这段时间,丕州,淘州与新占的部分栖州,都很稳定。人口和耕地在增长,赋税可预计也会比往年多出许多。一场驱逐疾勒人的大胜,让人心越发安定。赶回来的大量牛羊,自然多数都要杀掉的,毕竟丕州没足够的牧场。

肉价暴跌,比起坏掉,总还是卖掉好点,百姓虽然缺少铜钱,可用鸡蛋、麻线、坚果,甚至柴火能换肉,总算,能让百姓尝一尝正常的肉味了。

但是牛羊的皮革半张都不卖,是重要的军事物资。

百姓能吃肉是好事,却出了数件百姓吃肉吃撑死的事,且都是出自丕州本地的百姓,并非后来内附的,或其他州过来的流民,毕竟,只有本地的百姓是真正的什么肉都没吃过……

宇文霁不得不紧急下王令,让各地督亭司宣讲一下,肉吃多少合适。

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一件案子,还被发往了各地——有个刘某吃肉后,腹胀如鼓,其妻王氏请来巫师,巫师道:“催吐就好了。”便去茅坑舀来一勺金汁。

刘某一见,大呼:“我不喝!”又指着王氏,骂她,“你必是要吃我肚里的肉,你要害我!”

刘某母亲赵氏也闻讯赶来,抚刘某道:“吾儿肚中都是好货,过上几日,便好了。你这毒妇勿要惦记了。”

巫师甩袖走了。赵氏又给刘某喂了半碗肉粥,给他增增体力。

刘某自然是没好的,反而越发严重,大小便都不成了。两日后再请巫师,巫师却不来了。婆媳俩只能央求村人抬进县里治病,可在夜风里吹了半宿,抬进县城医馆的刘某,已经咽气了。

婆婆赵氏就把媳妇和巫师都给告了,说他们谋害刘某。

赵氏自然是败了的,还反来了个诬告反坐,按律是该处死的,但念在她年纪大了(三十八),且一个寡妇独自拉扯大了儿子,其情可悯,巫师和媳妇王氏也表示可以谅解,故改判戴枷扫街三年。

案子会发到宇文霁这里,因为这是死刑相关的改判。赵氏这次诬告也确实够狠,真赢了,巫师和王氏都活不了。

宇文霁觉得赵氏这个判罚有点轻了,可想了两天都没想好怎么改。

这年代没监禁多少年的惩罚,死刑和肉刑中间,就是打板子、示众,或贬民为奴。尤其她还是女囚,监牢这个东西,即便是丕州,依旧管理混乱。

除了干苦役,囚犯和狱卒之间充斥着各种恶劣之事,有的地方监牢甚至就是J院,极便宜低廉的那种。

都男的?对,都男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华夏古代都没有男女监的区分。

不是这年代弯的多,是男的某些时候,不介意对方到底是男是女,是丑是俊。

这年代的女犯,都会尽量不判在押。被关押的,也多是全族遭难,一家子关一块儿的,虽然该遭罪依旧遭罪,但至少能彼此照顾一些。

至于巫师治病,宇文霁不是刚来的时候了,对此很淡定。如今还是巫医不分家的时候,且因为纸张未被发明,医书还是大世家的禁脔,难以传播。真正的好医生,都是大世家的自己人,或是师徒传承的巫与道。

宇文霁见的那几位跳大神的,就相当于平王府的家医。

且这个村子里的巫师是很好的,他用最简单直接的药给刘某治病——金汁是腌臜,但这玩意儿正是最平价的催吐之物。

刘某这条命,很可能还是他亲娘赵氏亲手害的。这所有肉都给儿子,腹胀如鼓还一个劲喂肉汤,不死才怪。

宇文霁在苦恼的时候,竟开始理解肉刑了。某些罪犯进监牢,罚苦役,或贬为奴,都不至于,可轻轻放过又太轻了,要不就割两刀?

宇文霁想判在赵氏胳膊上割两刀的时候,又传来了消息——赵氏投河了,当着很多洗衣妇人的面投河的,可她还真不会水。两个救她的妇人,差点让她给拉下去,便没人敢救她了。督亭司的亭卫赶来时,人已不见踪影了,待救上来时,肚子老大,人已经没气了。

村人想起她儿子死的时候,肚子也老大,顿时吓得要命。将刘某的尸首也从祖坟里挖了出来,将母子俩埋到了村外的大道下面镇着。

当地开始有谣言流传,说巫师与王氏私通,并偷偷作法,害了刘某与其母。儿媳王氏此时已经有孕了,还住在原先的房子里守寡,想生下孩子将其养大。那位巫师也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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