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哈利不想选D,可他不能不选D。
答案提交时,他浅浅的低落了几秒,但很快被担忧占据,“要不你说让他们来找我吧,你的名气在伦敦已经传开不少,会不会打草惊蛇?”
“我们需要敲山震虎。”福尔摩斯摇摇头,“并且我猜,伦敦城内最关注我的那批人,为了让木腿人闭嘴会同时出手。”
两方夹击,木腿人必定有所行动。
伦敦城里最关注他的那批人……
夏洛克是不是在说莫里亚蒂?
哈利的嘴唇动了动,最后抿住没有说话,他选对了答案,可他无法展露半点喜悦。
就像夏洛克知道他有秘密一样,哈利同样知道夏洛克在调查他,对方甚至挑明了说起过,只是自那时起,他们就再也没提及“教授”一词,仿佛是半遮半掩的窗户纸,明明随手一戳便能四分五裂,却还是保持着微妙的平静。
“好的先生。”汤姆答应的非常利落,似乎已经接到很多次任务。
“还有,”福尔摩斯的眼神中带着些柔软,修长的手指反转间又捏出三先令,塞到男孩半握着的手掌中,“在此之前,去买些街角的热馅饼,别让肚子的咕噜声暴露了行踪。”
“可是……”汤姆想推回去,夏洛克叔叔每次都会给不少钱,他们怎么会没饭吃。
“乖孩子不会拒绝大人的好意。”福尔摩斯伸手将汤姆的四指蜷起,攥住硬币,语气里不容拒绝,“如果再让我看到你们蹲在角落里啃隔夜的硬面包,下次的任务就是数清贝克街地上的石子。”
福尔摩斯注意到哈利没有对他花钱有半分质疑,好吧,那枚金币还是稍微皱了皱眉的,但对方什么也没说,这样挺好,但似乎也不够好,至于这是什么心情他说不上来,就随手抛到脑后不管。
事实上,哈利只是被朴素的金钱观支配着,本能地想拦一下,可理智迅速告诉他,他与夏洛克之间的财富差距,金钱观念并不相同,如果夏洛克是开心并且能够负担的,那他没必要阻拦。
至于他的钱……
买菜做饭起码是足够的。
这个威胁在算数不好的小汤姆眼里很有威慑力,以至于他迅速闭上嘴巴,带着点委屈地瞥哈利,可他得到的只会是哈利叔叔爱莫能助的耸肩和安慰的排头,哦,还带着为什么不好好吃饭的唠叨,每次都是这样。
【剩余时间:7:01:27。】
等他们到贝克街时,华生还没有回来,哈德森太太已然入睡,夏洛克还想念着他的咖啡,哈利的脑子给自己找了许多借口,手指却第一时间拉住夏洛克的手腕,将对方带回家。
家里有一只腌制了一整天,没来得及烹饪的鸡,正好可以满足他们饥饿了大半天的胃袋,哈利将鸡腿用培根包裹,送去烤炙,一边磨咖啡豆一边偏头,跟倚在门边的夏洛克讨论案件信息。
“你为什么会想到要让史密斯太太传讯,万一木腿人他们根本就不回来,直接从蒸汽船换乘轮船逃到海外呢?”哈利至今也没想明白这个问题。
“可能性不大,”福尔摩斯在咖啡香气的包围中神情舒缓,冷淡的声音也变得轻柔几分,“首先,有一件事我们需要达成共识,木腿人和他的同伙不可能是临时起意,必定观察过一段时间。”
“确实如此,”哈利点点头“否则不可能如此恰到好处,巴塞洛缪·肖尔托发觉宝藏不到24小时就惨遭毒手,如果说是巧合,那太令人吃惊了。”
“很好,那事情就变得简单很多。”福尔摩斯点点头,“为了观察,木腿人肯定有一处藏身地点,而这个地方距离史密斯先生的船只不会太远,毕竟他的腿脚不便,携带东西非常有限,拿到珠宝肯定不能直接登船远行,他还需要同伙在住处带上离开的物品。”
“那他有没有可能一直住在庞帝凯瑞别墅附近,是行动的前一天,也就是昨晚将物品全部运到船上,毕竟他昨天就跟史密斯先生约好了出发。”哈利转而提出另一种猜测。
“我想过这种可能性,但这过于理想化,”福尔摩斯摇摇头,“庞帝凯瑞别墅我们今天去过,周围一片荒芜,没什么能租住的地方,况且如果他们昨天把所有行李全放在船上说要远行,史密斯先生必定要提前买好煤炭,不可能带着仅能烧几小时的煤炭便出发。”
似乎是这样没错,哈利沉吟着点头,转而想起新的困惑,“你说木腿人的同伙是四签名中的一人吗?那毒针的用法,还有撕咬麦克默多的行为,不像是接受过教育的模样啊。”
福尔摩斯闻言愣了一下,转而懊恼的一拍脑门,“见鬼的,我没带你去看阁楼。”
他转身从客厅的茶桌上抽来一张纸,用羽毛笔勾勒出当时的阁楼细细讲解,“阁楼布满灰尘,地板上遍布着脚跟沾了木榴油的小脚丫,清晰可辨,极为完整,大概只有成年人的一半左右,等等哈利,”福尔摩斯说到这里抬起头,“肖尔托的书房没有木榴油脚印,说明那个同伙是在离开地板的最后一刻才不小心沾到的木榴油,他前掌踩在梯子上也没有痕迹,那你为什么没有在我沾取木榴油的时候表达困惑?”
福尔摩斯眯着眼睛,如果哈利因为懈怠才忽视了这个细节,他需要……
“我猜到的。”哈利觉察到夏洛克的眼神,直觉第一时间拉响警报,连灶台上咖啡都放弃看顾,连忙开口解释。
这眼神他可太熟悉了,从小到大,每一次老师流露出这种意味深长的目光都预示着加作业,无一例外。
“你当时沾取木榴油,只能是凶手身上带着木榴油的气息或者直接接触了木榴油。可带着气息在伦敦的晚风中很容易消散,直接接触倒是能留存更长时间,接触的地方无非几种,要么是碰倒时手掌沾上,要么是木榴油在地板被踩到,从觉察的情况推测,手指沾到比脚掌沾到更容易发现,一旦发现就会被擦拭干净,而且我更倾向于木榴油是被肖尔托先生碰倒的,他就坐在书桌前,番-木-鳖-碱中毒时身体扭曲,必然会碰到书桌,就很有可能将木榴油碰倒,要是之后凶手跟麦克默多打斗时碰翻,麦克默多身上也不免沾染到,可无论是气味还是液体,麦克默多都干干净净,所以最大可能是木榴油一开始就撒在地上,麦克默多注意着没有踩到,翻身回屋时沾染的一点味道挥散干净,而小脚丫这样没接受教育,思考不全面的孩子才会带着一身气味离开。”
福尔摩斯看着哈利在得到他的认同后,哼着小调转身,继续细致地煮咖啡,心下有些感慨,果然,哈利每次都会提出很有意思的角度,哪怕没有证据,但是对方的直觉配合着奇妙的心理刻画,也能将事实还原七七八八,只不过……
“孩子?”福尔摩斯纠正哈利的习惯性错误,诚然很多人在听见脚丫不足成人一半都会想到儿童,但这次不同,“那可不是孩子了,安达曼群岛有一些土著人,他们生性可怕,长相畸形,重要的是,难以控制杀戮的欲望,哪怕是面对手无寸铁、流落海岛的幸存者,也会用木棒或者毒箭射死,重点是,食人肉。”
第104章第104章这俩人又在玩什么把戏……
夏洛克的话让哈利背后汗毛直立,"喜食人肉"与"普通凶杀"是截然不同的概念,虽然听起来像是诡辩,可在哈利的观念里,普通凶手或许会因冲动、仇恨或生存而夺走生命,他们中的部分确是是迫不得已。食人者却不是这样,他们主动将同类降格为无思想、可消化的肉块,他们在精神层面为自己加冕,成为凌驾于食物链顶端的怪物。
哈利攥着咖啡壶的指节泛白,灼热的水汽也无法驱散蔓延到血管的阴冷寒意。食人者眼中的世界是怎么样的呢?
他无法遏制自己的思维,刻画出一幅恐怖的模样,或许就像人类看待圈养的牲畜,在那些人眼里,咬碎骨头,发出嚓擦的脆响,是不是就和普通人吃苹果时发出的咔嚓声一般稀松平常?
所以他们会面对的,是怎样的恶魔,哈利靠着本能动作将咖啡壶移开火焰,倒入杯中,恍惚间滚烫的咖啡液溅到手指,他猛地瑟缩了一下,回过神,福尔摩斯见势不对冲到面前,将茶桌上隔夜的茶水浇在他的手指上,明明烫伤是再常见不过的小事,明明他自己手上胶布贴着胶布,“受伤经验”丰富,却依旧仔细观察红肿程度,再继续浇,认真地像是做实验。
在煤油灯的照映下,哈利的眼睛忽明忽暗,他吞咽着口水,虽然胃由于没吃饭以及刚才模拟的紧张而有些抽搐疼痛,声音也带出狼狈的颤动,可他还是坚持着反手拉住对方,“夏洛克,你到时候站在我后面。”
哈利不能保证他冲在最前面,毕竟哪怕是凶犯他也不一定能挺身而出当个救世主般的人物,更何况是这种完全无法沟通的食人“恶鬼”,而且夏洛克在格斗和身体素质不如他,却比他勇敢聪明太多。道理他比谁都清楚,即便如此,想保护夏洛克的心也同样赤诚热烈,只不过,他能力有限,只敢承诺这么多。
夏洛克听到后愣了一下,随即眼眸中荡出细碎的笑意,像是一颗石子落入湖面,即便微小,也能泛起圈圈涟漪。
他的第一次,也是跟哈利一起共同经历的第一起案件中,对方被嫌犯父亲凶猛的举动吓得躲在他身后①,那场景好像就发生在昨天一般清晰,可现如今,哈利哪怕依旧颤抖瑟缩,却能鼓起勇气说出要保护他。
哈利总认为自己是胆小的,但在福尔摩斯眼中,在恐惧中依然选择相信他并为此“试毒”的瞬间②,在惊惧下奋不顾身阻止爆炸的时刻③,都是哈利勇敢无畏的象征。
从最初全靠直觉探案,躲在他身后的蘑菇团到现在这个条理清晰进行心理刻画,愿意为他挺身而出的勇士,每一步的成长都如此令人心动。
他喜欢,不,他爱着这样的哈利。
更准确地说,应该是没有人会不爱哈利·查德威克。
气氛莫名其妙地静谧柔和下来,两个人沉默着,直到烤鸡的香气充斥鼻腔,肚子发出抗议的轰鸣,他们才回神一般相视而笑,走到餐桌前。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弃儿重生未来作者寂寞也要笑文案邱予宁跨过末世,重生到两百年后,脑海里还有一卷古董竹简。身为弃儿,他谨慎认真,活得实在,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当成熟英俊的赵家家主霸气的表示想泡他时,他沉思过后帅气的接受,他也想泡他。他觉得自己两辈子都没爹,找个成熟全能型的情人太一举数得了。赵承骏当年不得不将那个孩子当作弃子,此后专题推荐寂寞也要笑末世文在线阅读txt下载加入书架...
╠═╬═╬═╬═╬═╬═╬═╬══╬═╬══╬═╬═╬═╬═╣本书由书香门第论坛(小G)为您整理制作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怕缠作者老林屬性分類古代/宮廷江湖/強攻弱受/正劇他稀里糊涂的失了身,还被杨洛专题推荐老林江湖在线阅读txt下载加入书架...
现代完美名门公子宁煜痕意外穿越回到贞观年间,一不小心成为了未来的唐高宗的老大,不小心统领了长安整个公子哥的圈子不小心让各家的千金倾心但是宁煜痕就是喜欢吊着管你什么身份,一不小心成为大唐的首富了...
...
文案(专栏预收错把反派当成炉鼎求收藏)祝遥栀穿成修仙文的炮灰女配,原身一直暗恋龙傲天男主,因为嫉妒男主与小师妹相知相守,给男主下了合欢蛊,害得男主在封印邪神时失手,邪神降世覆灭剑阁,她也跟着剑阁一起殉了。祝遥栀神金。她穿书的时候,手里结着合欢印,将要打入男主体内祝遥栀不想跟着剑阁一起祭天,所以她转念一想,将手中合欢蛊打进了正在跟男主对峙的邪神体内。邪神?邪神被顺利封印在剑阁禁地,而由于祝遥栀体内有另一半的蛊毒,她必须去禁地压制。禁地里少年容色昳丽,重重锁链加身,衣袍下的万千触手潮漉诡异,又美得让人惊怖。祂面无表情,未知的发声器官运作,每一个字都生涩而空灵我,不喜欢,人。祝遥栀开始哄骗刚好,我也是。你身上好香你真的好漂亮你要和我一起吃饭吗很好吃哦他们都欺负我只有你对我好了我只有你了哄着哄着邪神就开始深信不疑。于是她把少年哄成了她不为人知的道侣。蛊毒彻底解开,祝遥栀没再回来。于是邪神降世,困住祂的从来不是区区禁地。白骨绽出鸢尾,心脏破出蝴蝶,血肉断肢如一地残花。美丽又残暴的怪物将她的名字念到熟稔,衣袍下万千触手兴奋躁动,少年脸色浮红,抚过祝遥栀的脸颊,继续骗我,不然就一点点,吃掉你。李眉砂是刀宗首席,最看不惯剑阁的祝遥栀,整个修真界都知道他们是宿敌。只是最近他的夜游之症更严重了,一入睡整个刀宗都找不到他,而且他经常做梦,梦里女子的容颜从来都看不清晰。他不明所以,直到剑阁派人来刀宗游学,他在人群中看见了祝遥栀。宿敌他为何这样看着我ps1v1,he尝试一下克系修仙,男主白天是李眉砂,晚上是邪神形态晚21点更新,日更,防盗70,跳订请注意哦建议逐章购买,菜作者笔力有限,若不喜请及时止损。专栏预收错将反派当成炉鼎求收藏,文案如下社恐帝姬x病娇反派社恐殷繁雪穿成恶毒女配,任务是对原着主角楼驳霜百般折辱,逼迫天之骄子黑化,反杀所有害他的人。她以帝姬之权陷害,让龙傲天主角沦为狸猫换太子的卑贱出身,君王震怒,世人嘲笑。他被废修为丶断筋骨,囚于水牢後押上凤岐审判台。雪满经幡,少年长发披散,染血面容艳如山鬼,殷繁雪居高临下地说我要你做我的炉鼎。她将一轮无暇明月踩进了泥里,她知道,楼驳霜一定恨极了她。只是她的任务太过为难一个社恐任务一言语折辱,在他身上烙下印记任务二披马甲玩弄他的感情,拯救他再毁了他任务三采补他,给他下情蛊殷繁雪头皮发麻,内心抱头尖叫,她一个社恐话都说不利索怎麽骂人?更别说後面那些更歹毒的任务她生无可恋地做任务,看着楼驳霜的黑化值飙升至爆表,彻底采补完後把人推下山崖。然而,踏着白骨与艳血回来的暴君楼驳霜给她的不是穿心一剑,而是捆仙索。她被囚于金殿莲台,心想楼驳霜会以牙还牙地报复回来。这时系统告诉她两件坏事第一,楼驳霜是大反派,不是主角,她认错了人第二,楼驳霜本就是白切黑,爆表的不是黑化值,而是爽度值)那时殷繁雪才知道,楼驳霜面若观音心如蛇蝎,是个贪求他人痛苦的恶鬼。她知道他越是杀戮越是笑得温柔,她还知道这个疯子对她有瘾,面对她会身体敏感,语气兴奋地说换我来送你入地狱,再予你极乐,好不好?不好,任务全搞砸了她要死遁回家了谢谢。後来系统跪求她回来阻止楼驳霜灭世,她发现她的名字成了全天下的禁忌,曾筑通天高楼只为成神的楼驳霜,亲手灭诸天神灵,毁三千高楼,一夜堕魔。世人皆说,楼驳霜成了一条再也没人栓住的疯狗,掀起血雨腥风。但谁能告诉她,恨她入骨的楼驳霜,为什麽要娶她的牌位?内容标签仙侠修真相爱相杀系统穿书轻松祝遥栀李眉砂一句话简介饲养一只触手怪ovo立意经天地人事,悟此心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