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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对华国人来说算得上是大事,李知远即便有心想留林冕练习,对这个理由也说不出来拒绝。
只是嘱咐林冕要注意健康,他会准备好一切,等林冕练习。
这时候林冕读北城大学的优势就来了,她想做什么都很方便。
回国还得先倒时差,早上还是家里的保姆王燕叫醒林冕的。
睡眼惺忪起床洗漱时,林冕还没反应过来自己回家了。
直到飘到餐桌前,看到阳春面时,林冕才深深感觉到自己回家了。
面是素净的,汤面上铺着些许油星子。
热汤熨帖地滑过喉咙,这才是她想吃的早餐!
想着自己为了方便,天天都吃面包抹黄油,吃得没滋没味的,林冕就要爱死这碗阳春面了。
其实林梅也问过林冕,需要再给她安排一位私人助理处理在国外生活的事不,毕竟陈晓秋现在要做的事很多,已然不能随时跟着林冕了。
林冕没同意,那时候她还小,林梅放不下心,安排生活助理林冕也不能拒绝,不然她妈也放心不下来打拼事业。
可现在林冕觉得自己大了,而且林冕觉得自己又不是没有自理能力,不需要人跟着她照顾她,她更喜欢自己处理好一切事。
可这不代表林冕会做所有事,她只是更喜欢自己行动,可不是包揽一切。
就像此刻,她压根不会做饭,也不会硬要自己去做,而是享受眼前的美食。
“早”
林梅也下楼了,昨晚林梅回来的时候林冕已经睡了,以至于她们今天才见面。
“妈妈早啊”
林冕笑眯眯回道,她像是想起什么,又放下筷子上楼去了。
一点也没长大嘛,林梅笑着摇摇头,坐下来享受她的早餐,她吃的和林冕要吃的可不一样,是青菜瘦肉粥。
王燕对母女俩的口味一清二楚,这是她工作的范围,但林家也没有看不到她的付出,每年工资的涨幅是可观的,王燕很喜欢这份足以让她养育孩子的工作。
她是位单亲妈妈,当时应聘这份工作时,她的竞争对手也多,毕竟工资摆在那里,大家都是讨生活的,谁不想做一份工资更高的工作呢。
她以前是在省队食堂做过工作,这是她的加分项,可是这里又不是没有营养师,但林梅还是选择了她。
王燕有个在读高中的女儿,她离婚的原因是男方一直重男轻女,想要个儿子,王燕却不愿生,她不想因为一个未知的“儿子”失去这些年美好的母女情。
林梅愿意给更多走出来的女人一个机会,就像她的公司,高管可不像其他公司那样尽是男人。
她愿意给更多女性尝试的机会,用平等的目光去看待所有人的工作然后根据工作来提拔员工,但这已经是当下难能可贵的了。
很多有能力的女人知道她这儿有能让自己大展身手的舞台后,海量的简历向林梅来。
这是一个好的循环。
想着那些昭然若揭的野心,这碗里的粥喝起来都更美味了几分。
“哒哒哒”
林冕踩在木质地板上的声音,比起先见到这个人,倒是先听见她的的动静。
她就是一个天生喜欢热闹的孩子,这一点在林梅背着她卖早餐她不哭不闹只睁着那双眼睛看人时,就很清楚了。
林梅不会去规劝她,固然老观念里认为女孩以静为美,可谁规定女孩天生就该安静的呢?
女性不该不出声的,就是要这样好动,要源源不断向外输出自己不服输、不放弃的生命力。
她放手让林冕飞,不就因为这个吗?
“妈妈快看看,我手里这个是什么。”
林梅望去,是一只大牌口红。
“我当时看到这个色号,就觉得特别适合妈妈。”
林冕从国外回来的时候,总会为林梅带礼物。
但这是林冕第一次为她带化妆品。
是到年龄了吗?
也不能这样说,林冕从小就爱美的,衣服都要自己搭好以后才会穿。
只是这小孩以前对这些是不感兴趣的啊,也就小时候比赛会在脸上涂涂抹抹,其他时候都是不关心这些的,所以才让林梅惊讶。
但她也没有将疑问问出来,她打开口红盖,是正红色的。
林梅自己当然有很多化妆品,口红也不少,她倒不是用这些来让自己变美的,只是有时候人的状态不好需要化妆品来装饰自己显得气色好。
她需要表现的不是自己的美,而是她的强大。
面对任何事都能不动如山,稳稳做好掌舵人,将这艘大船稳稳把牢。
林梅轻笑了一声,“那我等会就涂这只口红陪你去报道吧。”
那双棕褐色的眼睛变亮,像有无数星星在那双眼里闪烁。
“妈妈今天要和我一起吗?哇!那一定级棒!”
再怎么表现得成熟,林冕也是一个才满14岁的少女,她也有孩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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