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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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游京6(第1页)

粟绾拍了拍手,清脆的掌声将众人的注意力从各自的心思中拉了回来。“好啦,衣服都很合身,时间也差不多了,我们该动身去诗会啦!”

一行人离开了舒适现代的绍庭楼,沿着蜿蜒的青石板路,走向山谷中更为核心的区域。晚风带着山间的凉意和草木的清香,吹拂着他们宽大的衣袖,衣袂飘飘,在这古典的庭院中行走,倒真有了几分穿越时空的错觉。

大约步行了三公里,一座巍峨壮观的阁楼出现在众人眼前。与其说是阁楼,不如说是一座小型的宫殿。它同样是古典的木结构建筑,但规模远绍庭楼,飞檐层层叠叠,斗拱繁复精美,在暮色和灯火映照下,犹如一只栖息在山谷中的巨兽,散着古老而威严的气息。

单单是肉眼可见的第三层,其开阔程度就足以轻松容纳两千人而不显拥挤。此刻,阁楼内灯火通明,人声隐隐传来,显然已经汇聚了相当多的宾客。

“哇哦……”夏弥仰着头,出惊叹,“这地方……开奥运会开幕式都够用了吧?你们家盖这么大房子干嘛?用来防龙族空袭吗?”

粟绾得意地一扬下巴:“这叫气派!懂不懂?而且有时候家族开全体大会,人多了去了,没这么大地方还真装不下。”

走进敞开的高大木门,内部的景象更是让人瞠目。巨大的空间内,雕梁画栋,穹顶高悬,悬挂着数盏巨大的、用水晶和青铜制成的古典吊灯,柔和而明亮的光线洒满每个角落。空气中弥漫着食物、酒香以及各种香水混合的复杂气味。

这里已然汇集了上千人,俨然一个小型的“混血种联合国”。

衣着各异,光怪陆离。

有西装革履、举止一丝不苟的欧美绅士,仿佛刚从华尔街或伦敦金融城赶来。

有身着洁白长袍、头戴头巾的阿拉伯王子般的人物,神情矜持而高贵。

有穿着华丽繁复、太阳王时期法国宫廷礼服的男女,裙撑、蕾丝、假一应俱全,仿佛从凡尔赛宫油画中走出。

也有身着维多利亚时代英国贵族礼服、手持手杖的男女,保持着日不落帝国式的傲慢与优雅。

甚至还能看到沙皇时期俄国贵族风格的厚重礼服,以及一些极具民族特色的,如东南亚、非洲等地的传统服饰。

然而,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角落里的几位印度裔混血种。他们穿着鲜艳的旁遮普服或纱丽,这本身并无不妥,但是他们正旁若无人地用手抓取着面前的美食,然后放到银制餐盘里与米饭搅拌,手指灵活地搅合、抓取、送入口中,汁水偶尔会沾到他的胡须上。

这原生态的进食方式,让周围一些穿着欧洲宫廷礼服的女士下意识地皱起眉头,微微侧身,或用扇子半掩面容,眼中流露出难以掩饰的嫌弃。那些印度混血种却浑然不觉,或者说毫不在意,依旧谈笑风生。

世界各地的服饰文化在此碰撞,语言各异,但所有人都维持着表面上的基本礼仪,一种微妙而紧张的氛围在空气中弥漫。这不仅是诗会,更是一场混血种世界权力与地位的无声展示和交锋。

粟绾领着卡塞尔一行人,穿过熙攘的人群,在一个相对安静的角落找到了一张空着的圆形餐桌。每一张这样的餐桌都配有把精致的雕花木椅,桌上铺着洁白的桌布,摆满了令人眼花缭乱的中国传统美食。从清淡雅致的淮扬菜,到浓油赤酱的鲁菜,从麻辣鲜香的川菜,到精致细腻的粤菜,可谓应有尽有。这些菜肴显然都经过精心改良,既保留了中餐的精髓,又考虑了国际口味,避免过于奇特的地域性食材,以便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宾客都能接受。

那些有着深厚家族背景的混血种,无论穿着何种奇装异服,都竭力维持着贵族的体面,举止优雅,交谈低声。他们往往成群结队,一个家族甚至能占据好几张桌子,年轻人则在长辈的带领下,四处走动,结识盟友,拓展人脉。这对于封闭的混血种世界来说,确实是难得的社交盛宴。

而那些没有家族依托的零散混血种,则成群地聚在一起,神态相对放松,有的举杯对饮,有的插科打诨,显得更接地气。男性们大多眼神热切,显然怀揣着“赢了比武,名利双收,甚至抱得美人归”的梦想。女性们则多数对招亲本身兴趣缺缺,更多地是享受这场难得的聚会,结识新朋友,或者单纯地见见世面。

路明非一行人围着圆桌坐下,很自然地分成了“男孩区”和“女孩区”,中间空了两个位置。女孩们立刻被桌上琳琅满目的美食吸引。

夏弥身为龙王,但是个穷困潦倒、常年窝在地铁站或者廉价出租屋的龙王,哪里见过这等阵仗,眼睛瞪得溜圆,指着那盅色泽金黄、用料奢华的佛跳墙:“哇!这个罐子里是什么?闻起来好香!”

诺诺虽然是华侨,但对如此正宗且高规格的中式宴席也了解有限,她好奇地用勺子轻轻搅动面前那碗看似清澈见底的开水白菜:“这真的是白菜?怎么做到的?看起来像艺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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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梨衣则乖巧地坐着,深玫瑰红色的眼眸好奇地打量着每一道菜,像一只进入新环境的小猫,对一切都感到新奇又有点怯生生。

粟绾作为东道主,热情地当起了美食解说员:“夏弥姐,这个叫佛跳墙,意思是香味连和尚闻了都要跳墙过来吃,里面有很多好东西,海参、鲍鱼、鱼翅、干贝……慢火炖了好久好久哦!诺诺姐,这个开水白菜可不简单,这清汤是用鸡、鸭、火腿好多东西吊出来的,特别鲜,汤才是精华……绘梨衣,尝尝这个龙井虾仁,茶叶的清香和虾的鲜甜结合在一起,很清爽的……”

另一边,男孩们和两位校长的注意力则更多在观察场上的人物。

副校长刚坐下,那双贼溜溜的眼睛就像雷达一样扫视全场,很快就锁定了一个目标。他用手肘捅了捅旁边的昂热,压低声音:

“嘿,看那边!汉高那个老混蛋!他还真敢穿啊!”

只见不远处的另一张桌子旁,北美混血种领袖汉高,竟然穿着一身略显陈旧的牛仔服,外套一件皮质牛仔夹克,脚下蹬着厚实的马靴,腰间还别着一个空荡荡的、显然是装饰用的手枪套,活脱脱一个刚从西部片场走出来的老牛仔。

而不远处,贝奥武夫则更加夸张,他和他身后的一群年轻族人,清一色穿着维京风格的服饰——皮甲、毛皮镶边的斗篷,最显眼的是贝奥武夫本人头上那顶巨大的、造型略显夸张的牛角盔,连族中的年轻女孩们也穿着类似风格、略显暴露却充满野性美的服饰。

副校长撇撇嘴,低声骂道:“贝奥武夫也就算了,好歹算是他们北欧老祖宗的传统。汉高那老王八蛋,穿个牛仔服算什么传统?他们北美混血种真要追溯传统,不该穿印第安人的服饰吗?这老小子就是来搞笑的!”

昂热校长优雅地端起侍女刚斟上的热茶,抿了一口,微笑道:“或许在他看来,开拓西部的牛仔精神,就是他们的现代传统吧。不过,弗拉梅尔,我们似乎也没资格说别人。”他示意了一下他们二人身上穿着的汉服。

副校长一愣,低头看了看自己这身花哨的圆领袍,摸了摸肚子,嘿嘿笑了起来:“也是,咱俩老外穿成这样,在他们眼里估计更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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