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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若玉把望远镜架在鼻梁上,头一回看到敌方阵营的胡人模样,隐约还能看见这支军队的首领。
从外观上就能明显看出他和寻常士卒的不同之处——此人是个虬髯大汉,身披鎏金边缘的铁甲,到处都嵌着金箔,胸甲前面更是镶嵌两块圆形铜护心镜,在阳光照射下熠熠生辉,生怕敌军看不见他在哪里似的。
放到后世,那真是能被轻轻松松一枪锁定。
方秉间在他旁边都沉默了半天,才幽幽地说:“所幸这是古时,这种独特的打扮不但不是累赘,反而是身份的象征。”
对方大抵就是左贤王了,除了他能头戴铁制兜鍪,顶部还插几根鹰羽,又拿护颈穿戴着,两侧尽是威慑力十足的狼面纹,也没别的人敢这样穿着了。
远远望去,可以看到他身旁的士兵皆穿粗布皮甲,无任何护具和装饰。
屈白一要见多识广些,对他们俩人解释说:“鲜卑左贤王之所以穿戴如此耀目,是因为这样更能被士兵们看见。只要主帅在侧,士气就能大振。”
他又提醒俩小孩:“接下来的场面会很血腥,看得难受了,就别勉强自己。”
他知晓这俩人都不是什么简单的人物,不能以寻常孩童的眼光来看待他们,却还是要略作提醒,以免战场上的凶煞之气冲撞到他们。
南若玉从善如流地放下了手中的望远镜,没有非得以什么看到肉沫横飞、血腥恐怖的场面之后才能更加珍惜生命的理由强迫自己看下去。
慈不掌兵,他知晓最终结果就是,不会去质疑将军们的决议。
方秉间也放下了手,瞥向南若玉,只有屈白一还看得津津有味。
大抵是后者觉得有必胜的把握,所以用不着太担心。
南若玉还是有些心慌,却也知晓自己一直关注战局也无济于事,他转身回了中帐,打算给自己找找事做。
而不论何时他做出什么决定,方秉间都会紧随其后。
战场之上,五千胡骑奇袭而来,手中的弯刀舞得虎虎生威,一向是收割汉人性命的死神镰刀。
“入阵!”令旗挥下。容祐部下的轻骑兵忽然从两侧散开,露出身后严阵以待的汉军方阵。如林的长矛瞬间放平,盾牌砸入土地结成铜墙。胡骑前锋收势不及,惊马撞上矛尖,惨嘶与骨裂声顿时在荒野中炸开。
胡人主帅,也就是左贤王在远处的山丘及时勒马,见状用鼻孔吐出怒气,旋即又狞笑着下达指令,让他们麾下更多的骑兵开始向两翼漫卷,试图用胡人最擅长的迂回夹击。
然而他并不知道此举是彻彻底底落入了容祐等人的圈套之中。
——就是此刻!
容祐立刻下达命令:“掷火营,放!”
数百个装着火药的铁球被投掷机抛向天空,划过弧线坠入胡骑最密集处。紧接着响起了沉闷连绵的轰鸣,混杂着铁皮炸裂的锐响。
火光迸射,浓烟骤起,更大的混乱来自于战马——这些牲畜未曾经历过如此声响与气浪,惊得人立而起,将背上的骑兵纷纷掀落。
胡人阵脚大乱。炸裂的铁皮威力也很大,直直插入人的肉|体,有些还直冲着眼睛而去,好些兵卒发出哀嚎声,坠马之后甚至还被马蹄一脚踏碎胸骨,直接没了气息。
战场上的惨烈让人不寒而栗。
向前冲击的号角发出长鸣,只见东方的峪口处烟尘冲天而起。阿河洛带着重骑兵忽然出现,他们并非冲锋,而是如同一道移动的铁壁,踏着致命的步伐“压”了过来。
这些骑兵是人马皆覆玄甲,只露双眼,长槊如苇列,陌刀如霜林。他们撞入的是胡人已显散乱的侧翼,所过之处不是砍杀,而是粉碎!
就好像是一柄刀切过黄油那么容易,眨眼间,战场上就充斥着汗、血、焦糊、硝烟,还有浓重的恐惧。
左贤王试图收拢部队,但败势已成,一切都是徒劳,他的亲兵甚至差点儿就被突如其来的震天雷鸣给炸得人仰马翻。等到硝烟稍散,他看见的是一支如墙而进的军队。
大地在两千重骑兵的铁蹄下剧烈颤抖,他们像一柄烧红的铁凿,对准胡骑在火药强攻下仓促组成的防线就狠狠楔入!
“退——!赶紧撤退——!”他顿时汗毛倒竖,恍惚间,有种被一群草原狼呲着獠牙盯上的毛骨悚然。
不管底下的士兵有没有听见这声高亢的命令,他都逃亡得非常干脆,不见丝毫犹疑。
“中原人的军队有巫术!”
“长生天在发难!”
“不,不,我要回家找阿耶阿娘——”
战场上,惊恐的呼喊在胡语中蔓延,士气崩塌,胡军看不见主帅的身影,于是也开始仓皇溃逃。
“轻骑追击,十里即返!”容祐又开始下令。
轻骑兵的队伍如风卷出,驱赶着残敌。
其中一员小将名为朱绍,他原先只是洛州一名普通的农家子弟,父母都是士族手中的佃农。因为本人长得高大威猛,于是做了士族手下看家护卫的家丁,却因为表现出众受到人排挤。
又因一身勇猛的腱子肉也不被以体态风流为美的大雍人欣赏,所以一直是家丁中不受看重的最底层。
后来洛州大旱,父母在他面前活活饿死,而士族却对此十分冷漠,不肯施舍钱粮,连一块埋葬爹娘的地都不愿意拿出来。
他知晓天灾非是士族造成,他也怨不到这些人身上,但要他当真若无其事地面对这些人,他也做不到,只能是默默离开那片伤心之地。
听到原先他做工那位士族的坞堡被流民攻破的消息,他只是停顿了片刻,说不出心中涌动的情绪是快意还是怅惘。
随后他便加入到流民的逃荒之路,一路艰难求生去了雍州。恰逢当时姜良在此地建造工厂,他便老老实实地当个憨厚的工人,一年后,还在好心大娘的介绍下娶了一个踏实能干的妻子。
他终于在度过一段绝望黑暗的时间里,重新有了自己的家,涨了工钱,又顺遂无忧。一切都似乎已经走上了正轨,他只需要和妻子在接下来平安幸福的生活之中诞下他们的孩子,然后度过平静又普通的农耕和工人生涯。
然而在不久之后,他就听闻容祐在雁湖郡和北边胡人的那场战役,又得知其将胡骑赶出大雍的国土之后,便毫不犹豫地投率容祐所率领的玄甲军。
朱绍虽然出身贫农,但他不但勇于作战,而且很有计谋,处事时十分冷静切思虑深远。
在投军之后,他愿意沉下心来锻炼自己的骑射功夫,在平时遇见危险时总是愿意一马当先,又比其他将官更愿意读书识字,很快就升任为一员将官,并且受到手下人的敬重。
此时他见敌军首领仓惶逃窜,而离他们的大军接应还有一段路途,便驾马直冲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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