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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会被虚构的世界吸引,也完全不会沉浸在别人的世界里,书里的人是书里的人,他是他,他分的特别清楚。
这也是理所应当的,他连他自己的世界都不放在心上,又怎么会在意别人呢。我看着余华的《活着》,对闷油瓶道:“以前有人采访余华,问他《活着》的版权卖了多少钱,余华说他靠《活着》活着,多好啊,一本书就能养活自己,说出去也很好听。”我就不行,难道我要说我靠蛋炒饭活着吗,显得很不文艺。
或许我也应该把自己的故事写成一本又一本的自传体小说,我要给它起一个响亮的名字,这样也会有人来采访我,我也告诉他们,我靠这本书活着。为了更有冲击力,我应该给这本书起名叫《死去》,然后我告诉他们,我靠《死去》活着。
我翻过了一页小说,琢磨得很开心,就这么翻了几页以后我突然发现书里出现了一个完全不认识的名字,只好倒回去再把这一章看一遍。
闷油瓶也在看一本小说,张恨水的,他的小说我不太看,当时觉得他的名字不好听。我很好奇他看着这些跟他曾经生活在同一个时期的人的小说是什么样的感觉,会觉得很怀念吗,而且他很有可能跟这些人吃过饭什么的,现在人家都长眠了,他还在看人家的小说。
我问他:“你见过这些有名的作家吗?他们那时候就很有名了吗?”
闷油瓶翻过一页,道:“嗯,有的很有名了。”
我道:“鲁迅真的很瘦吗?”
“很瘦。”
“张爱玲漂亮吗,她是你们张家的人吗?”
“没见过,不知道。”
我道你见过就可以跟我说见过,我又不会吃醋,因为我既不是白玫瑰也不是红玫瑰,我也不会变成蚊子血或者米饭粒。
因为我很清楚,闷油瓶不会一直记得我的,他现在还记得我是因为我还活着,等我死了以后他慢慢地就会忘记了,蚊子血没什么不好,它会一直干在墙上,米饭粒也很好,最起码你看到以后会想起自己曾经吃过一碗米。
唯有遗忘,美好也好,不美好也罢,忘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我非常确定闷油瓶最终会把我遗忘,这没有什么不好,我死的一定会比他早。
这要分为两个部分来讲,我活着,他忘了我,无所谓,我可以死皮赖脸地缠着他,缠几天他就会想起我了,想不起来也没事,我可以告诉他我是谁;我死了,他忘了我,更无所谓了,我们的故事这么精彩,给别人知道我还要觉得可惜,黄土一埋我自己全部带走,至于闷油瓶呢,他也可以继续朝前走,他也不用难过了。
这是好事,我告诉自己,他是握不住的沙,不如扬了他,张起灵而已,很了不起吗,我不在乎,我才不在乎。
闷油瓶突然低头,在我脸上亲了一口,我扭头看他,他又亲了我一口,我就把《活着》丢到一边去了,笑嘻嘻地朝他怀里钻,问他:“我写一本小说好不好?”
他道:“都好。”
我道:“写什么题材的呢?要不要写爱情小说,可是人家说艺术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咱俩的爱情故事没法写,他们肯定不爱看。”阿坤爱上了小老板,听起来就不好看。
闷油瓶道:“我爱看就行了。”
我最终还是没有写爱情小说,雨村爱情故事听起来土不拉几的,我写了散文,记录一下我这些年遇到的有趣的事情,想到哪里就写哪里,写完了压在枕头下面,唯一捧场的是闷油瓶。
胖子觉得被我们俩给排挤了,我俩天天挤在一块儿看小说,显得很文化人,他天天刷短视频,看起来很像精神小伙。我让他不要想这么多,他顶多算个精神老伙,不能算精神小伙。
他不服气,非要我也给他找两本小说看,他凭啥就只能做精神老伙,三个人的友情,他凭啥老是少姓名。
我告诉他这一波不是我们不带他玩,是他根本玩不起来,而且我看的也不是什么很厉害的东西,那什么《时间简史》我就看不下去,我现在只想做个文艺青年,不是装逼青年。
没办法,我还是给胖子找了一本书看,一些修仙后宫的小说他肯定爱看,他这个岁数总不能为爱情流眼泪了,看点金手指痛快痛快得了。
于是我们炒饭店总是在中午饭点过了以后就关门,全员看各种各样的小说,胖子看了几天坚持不下去了,我还在坚持,阅读的乐趣不是每个人都能体会的,这么一想还真是有点小优越呢。
我看的时候闷油瓶就会陪着我看一下,他做什么都是一样,看书,看电视,看视频,其实并不是他自己觉得无聊,而是我们这些看客觉得无聊,总想分享一些自认为可以打发时间的消遣给他,不会给他增加负担,也不会让他感受到快乐。
我早就了解了这一点了,并不会强求他怎么样,只是安静地阅读的时候我们待在一块儿也总算是有点事情做,不至于大眼瞪小眼的。
一百本书,我一天看三分之一,足够我看很久很久了,我爸知道我最近在看书,也给我寄了一些,收到以后我才发现这些书非常的珍贵,都是他那个年代自己买的,大多数是硬皮精装的,早就绝版了。
我爸看书的时候和我有一样的习惯,他会在书上画线做简单的笔记,我看着他写的笔记,有一种回到了过去和他一块儿坐在宿舍里看这些书的错觉,我们像是好朋友一样,互相分享对这本书的看法。
这姑且也算是文字的一种魅力,我决定把这些书好好的保存起来,等我准备回杭州的时候用车拉回去,快递毕竟不安全,经常有弄丢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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