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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汀。
孟扶桑的独子。
听闻这个小孟侯的刀是僖宗开刃的,人也成了老皇帝留给继承者的一把长铗。话说虎父无犬子,这孟汀却是被孟扶桑和李长卿那皇帝老儿养成了一条听话的好狗——说要去长安就惶惶然地扶灵柩去,说要守河西就不怕死地领万军来。
做臣子做到这份上,可以称一句愚忠。
“大帅眼神颇好,果然如鹰隼一般。”李正德皮笑肉不笑,“看见什么,在哪里?”
“那杆枪用得漂亮。”狼莫道,“他上次回云中平乱,在马上便已经不再用孟家刀。殿下可知道为何吗?”
“为何。”
“横刀虽快而利,到底是短兵,不能解围。当年他父亲在城外被围,刀脱手,被乱马踏死。”狼莫嗤笑,“可惜了,我没能亲手杀孟扶桑,只能将他的首级割下,带回去领功。”
他垂眼,看着孟汀一身明光铠,凭长枪荡开身侧马上羌人,连杀十余将,将旌旗插到了土默川上的高地。
“他好像没带刀。”李正德道。
狼莫却不再答话。他紧盯着那面书写“豫”字的旌旗,压住腰间长刀。李正德心中厌恶狼莫对自己毫不掩饰的轻视,站了片刻,回身下了城楼。
“殿下!”
一到城下,几人都围过来。这些人是“北府兵”,是一群边境游荡之人结成的佣兵盟,早就与李正德有所往来。这些人中有流放发配者,有逃兵,但更多的是想要在险中求富贵的军中汉人。
此番李正德给自己留下的后路,就是这群北府兵。虽说散兵游勇不算可靠,但胜在数量多、不为长安所知,且以金钱便可掌控。此间无法度,何人出钱何人做东,杀伐莫论。
“殿下,那蛮子怎么说?”
李正德抬手,甩了为首之人一个耳光。
那人被打得发懵。李正德盯着他,怒道:“那么多钱,你是如何打点的?你究竟是向着本王,还是向着那个蛮子?”
“我们是汉人,自然是向着殿下。”那人陪笑道,“殿下放心,最好的兵戈与马匹都能弄来,屯在大青山后,那些蛮子都不知道。就算就算这云中没了,我们还有后手,不怕没柴烧嘛。”
李正德冷声道:“最好如此。若出了事,你头一个别想活。”
他披上外炮,向自己的居所走去。那几人在后头行礼恭送,抬起头来时,脸上已换了一副嫌恶的神情。
倘若林霁华在就好了。
李正德坐在案前,脑子里忽然生出这个念头。他拧着眉,将手背抵住额头,胃里不由地翻江倒海。
不知那病猫将他们母子怎样了。
林霁华是这世间离他最近的人,但他自认对林霁华没有太多男女之情——他能将林霁华当作副手甚至亲人,却独独不能由衷地将她当成妻子。他恨得太多,锱铢必较,事事必争,自知拿不出什么东西来给别人,不敢求却又不愿放手。
天下成事者,必要如此。
他宽慰自己道。
那九重天上位,至今已成执念。他已经有些忘记这欲念最初是由何而起,回想起来,或许只是李长卿对他说的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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