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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自一个人呆在森林里有多无聊是艾尔菲斯无法想象的,所以有意给小孩儿找点事做,“我回去了,你帮我把东西送到家门口可以吗?”
温斯特不但送回去了,还是在溪边洗干净后才送的,以后的每一顿饭后都是这样。
艾尔菲斯从门口拿回东西的时候不禁摇摇头,比起这小孩儿,自己这个成年人还挺娇气,冬天里都是烧了热水洗的。
第二天,艾尔菲斯给他带去了自己小时候用过的弓箭,教了好一会儿才离开,想着温斯特无聊了就练习射箭,练习时间足够,说不定以后能成为一个神箭手。
温斯特确实每天都在很认真地练箭,除了没事做之外,更多的原因是天生就对掌握力量这件事很有兴趣,而且他越快强大起来,就能越早自力更生。
很快又到了艾尔菲斯要进城办事的时候了。
当天送早餐的时候,艾尔菲斯告诉温斯特:“我今天要外出,傍晚才回来,之前我有给过你五十枚铜币,中午你可以去小镇买点吃的。”
小孩儿看着艾尔菲斯匆匆离去的背影默不作声,他从来没有如此讨厌过自己的身份——如果他不是什么厄运之子,就可以离艾尔哥哥近一点了,可以跟着哥哥住在一起,一同外出、一同回来……
是的,即便温斯特从未开口叫过,心里却已经开始管艾尔菲斯叫做哥哥了。
可是,如果他不是厄运之子,就不会出现在这里遇见哥哥了……
一时之间,温斯特竟不知道这个“如果”是好还是不好。
——
艾尔菲斯已经进城很多次了,但他难得像今天这么充满期待。
虽然今天的计划需要花一大笔钱,让他有点心疼,不过没关系,他花钱买开心!
艾尔菲斯今天要和威尔大叔一起进城买马匹,他在一年前就学会了骑马,早就想每次外出的时候独骑一匹了。
威尔大叔家的马拉着板车,不能跑太快,而且他坐在前面总是要听一路的嘎吱嘎吱声音,是真的有点烦,不过他就要和烦恼说拜拜了!
上辈子哪能想到他能买上几匹马,虽然没有轿车舒适,但不被交通规则束缚,在无人道路和辽阔草地上自由奔腾的感觉令艾尔菲斯很是上瘾。
威尔还是第一次看到小艾尔兴奋的样子,认识这么多年后,才第一次有了感叹:果然还是个孩子啊。
到酒馆卸货后,正是饭点,两人自然是要等吃了午餐后再去挑选马匹。
威尔喜欢大堂里的热闹气氛,便就在那里跟人喝酒吹牛,艾尔菲斯喜欢清静,就去了后院。
这么久过去了,除了莫恩莫娜兄妹,酒馆又招了四人,都是格雷和莫恩了解到的贫穷又老实的人。
一位手脚麻利的大婶负责端菜收拾桌子,她的哑巴女儿在厨房烧几个灶台的火,两位憨厚大叔已经被莫恩训练成了主厨,正是因为有人顶着,莫恩才能在人最多的时候抽出点时间来见艾尔菲斯。
“艾尔少爷,这是您的肉丝刀切面。”
“辛苦莫恩了。”
当初艾尔菲斯给莫娜的那支药水,兄妹俩早就把钱还给他了,没有债务关系也没签卖身契,他们仍认艾尔菲斯为主,让被迫收了两个下属的人很是无奈。
艾尔菲斯不知道,他在兄妹俩心中的形象有多完美,从外貌到品行再到智慧,简直是毫无瑕疵。
跟着这样的人,他们就有了主心骨,不管以后遇到什么样的事都不会怕了!
“少爷,城西那边的西顿老爷已经同意了您说的加盟和改酒馆的名字,五十金的入盟费已经交过来了。”
艾尔菲斯接过钱袋,心中叹了一口气,好想念手机支付啊,纸币也行啊,这里真金白银的可真不方便拿。
曾经的他也是万万想不到有一天会嫌弃金子又多又重,真是飘了……
这边酒馆的生意火爆,自然就分走了其它酒馆的人流量,后来上门求买菜谱和来发牢骚的老板越来越多,艾尔菲斯就提出了加盟这个主意。
“辛苦莫恩在那边呆一段时间,把我们的菜谱教给西顿老板,让莫娜过去记账吧。”
莫恩很有斗志,“能为您效劳,成就一番大业,是我和莫娜的荣幸!”
“……”艾尔菲斯尴尬地往嘴里塞了一口面,赚点小钱而已,什么大业啊,这小子到底在幻想些什么?
莫恩突然面色一肃:“少爷,我们和西顿老板签下的契约真的有约束力吗?如果他学完了我们的菜品,过河拆桥停止向我们交月费了怎么办?”
艾尔菲斯心里想,又不是法律社会,能有什么约束力。
“西顿老板为人老实善良,经常同意赊账,也是个好欺负的性子,想来是不会,也不敢做过河拆桥这种事的。至于赊账这种事,你们过去就禁了吧。”
“拉斐城最多再同意两家加盟,分散在城的四个方向开店。如果有人违约,就先断了利塞小镇的香料,再请城主府决断此事。”
可惜他是个好人,不做打打杀杀的事,不然在这个律法管不了权贵和资本家的世界,杀鸡儆猴也是个很好的办法。
莫恩他们这几年跟城主府的关系维持的还不错,加上他们每年上交的越来越多的税,以及酒馆和利塞镇特产吸引来了越来越多的旅人和货商,需要一点小帮助的时候,相信城主府还是愿意站在他们这边的。
莫恩点点头,又道:“前几天有来自圣卡斯托城的旅人路过,提到如果我们把店开到王城,一定会生意爆火,少爷,您对这件事有什么想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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