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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干饭,一家子一个比一个积极。
“三弟媳,你这野鸡怎么炖的颜色这么好看,还香,我们平时炖出来都是白的。”
陶桂花拿起一块饼子沾满汤汁放进嘴里。
这也太好吃了吧,松松软软的饼子裹了油汪汪的汤汁,简直是香的都能把舌头吞掉。
李老大自认为是见过大世面的,也被这个野鸡炖蘑菇给征服了,他这辈子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
“咱们家干脆开个饭馆子吧,就三弟媳做的这些个菜,谁吃了不得夸一声好吃。镇上大酒楼做的都不如三弟媳做的香。”
李承家已经不想累死累活,走街串巷卖炒货了。
他已经开始想象自家在镇上开一个最大最豪华的酒楼,那客人是一波接着一波,只为了吃这个野鸡炖蘑菇,还有这个盖在上面的玉米饼子。
每天数银子都能数到手抽筋。
“娘,我还要吃饼子蘸汤。”
三娃一张小脸都吃得油光锃亮,小肚子圆鼓鼓的,那个饼子蘸鸡汤太好吃了,他还想吃。
余岁欢今天也吃了不少,都有点撑了。
她知道她做的饭好吃,可是没想到会这么受欢迎。
三只鸡加上蘑菇竹笋,还有满满一大盆的饼子,吃的连个渣渣都不剩。
一家人不管是老的小的,全都躺在那里,摸着肚子打着饱嗝。
“太好吃了,这要是天天都能吃这么好吃的饭菜。那咱们家岂不是比地主老爷过得还要好?”
陶桂花连掉下的饼渣渣都不放过,全都捏进了嘴里。
在她的心目中,地主家也就不过如此了,说不定地主家还没他们家吃的好呢。
“你想的倒是美,先不说家里哪能天天吃鸡肉,就说这饭是你三弟媳做的,总不能让她自己天天做饭吧。”
李周氏白了大儿媳一眼,说话之前就不能先在脑子里想一想吗,怎么教都教不会。
还有就是这饭虽然好吃,可是太费油,天天这么吃,有点吃不起啊!
余岁欢今天做的这顿饭算是彻底征服了全家人的胃,她知道是时候该给他们洗洗脑了。
要想生意做大做强,必须要有一帮子人不辞辛苦,一切命令听指挥,踏踏实实干活。
“既然大家都喜欢吃我做的饭菜,天天做也不是不行,只是我早上起不来,早饭肯定不行,午饭和晚饭我都可以做。”
“其实只要大家肯努力,天天吃肉也没什么难的。我已经准备做了吃食拿去镇上卖,我做的东西大家也都吃了,味道就不必说。这生意好了自然有大把钱赚。”
“有了钱咱们天天鸡鸭鱼肉换着吃都行,当然了,做吃食我一个人可忙不过来,需要咱们大家一起帮忙,我希望家里人都能同心协力。”
“等以后赚了大钱,咱们就去镇上买大院子,买铺子,买几百亩良田,再买十几个仆人干家务活儿,家里的孩子都送去读书,以后中秀才中举人,改换门庭,光宗耀祖,总之一句话,只要好好干,就能大财,当地主。”
余岁欢说完,目光扫视过众人,想看看他们都是什么反应。
可能是她画的饼太大,一时间都给他们撑着了,一个个目瞪口呆,显然是还没反应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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