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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手里,提着一个柳叶笼,里面蹲着着毛色顺滑的兔子。
有了香椿鸡蛋在前,于是乎,这只肥美的兔子,暂且逃了一劫,代替小草成了阿草的小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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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爱不释手,“呀呀呀,大人在城里,是哪里来的兔子?梅家坞这边的山上都不定有呢……”
阿藤怎么好意思说就是从一个老翁手里买的,就为着今夜和郡主一起烤兔肉吃。
他就照着大人的吩咐说,“今日大人怕是不方便过来了。请阿草姑娘陪着郡主过节罢。”
立夏本来也不是什么大节,只是些文人雅客借着节气的名头,行的诗会之由罢了。
萧鸣笙不做诗,也不做风雅人,她是做饭的人。
只是,两只毛茸茸的兔耳竖起来,心便软了。
兔兔这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兔兔呢?
阿草的刀都磨好了,过来时,便看到郡主已然将兔子的脚脚都擦洗一新,就抱在怀里,一个劲地顺着它毛发,低低傻笑。
“郡主,你喜欢兔子啊?”
“嗯。”
她喜欢毛茸茸的东西,没了潦草,不能再养一个么?
萧鸣笙本想说,那我们就把它留下来吧。
阿草却是脱口而出,“那等下我把皮完整的剥下来,就给郡主做一副护手,暖呼呼的,也不冰着了。”
“……”有点不敢喜欢了。
萧鸣笙无奈一叹,但看阿草神思清明,也开怀。
阿草也喜滋滋盘算着:往年要过冬,连棉衣都没有,都是去河滩薅的芦花。
也是在那时,就遇到了大人。
嘿嘿,大人,勉强是个好儿郎,勉强配得上郡主。
得了阿草两个“勉强”的好儿郎,此刻在席上,被同僚恭维着,也被书院的学子轮番上来请教着策论的问题。
崔明端颇有状元之才,只是圣上爱惜容色,进殿试的十人里,挑来挑去,只有崔明端相貌出尘。
稍一抉择之下,便只能将榜眼提为状元,将应答最好的崔明端点为探花郎。
此事,不是什么秘密。连状元郎也亲口说,“我的才学,不如崔大人多矣。”
如今,真有状元之才的人就在眼前,不耻下问,才是君子之德。
好不容易等着近前那人捧着书册,千恩万谢走了,崔明端借口去更衣,才稍稍松了口气。
可这是前院的应酬,他在廊下,踏着月色,未等思绪放松,恩师也在一边的摇椅里,招呼他过去吃酒。
崔明端恭恭敬敬行过礼后,再请罪:“公务在身,不得空前来侍奉,是学生的不是。”
夫子不为挑他的不是。这位爱徒,读书颇有禀赋。
为官之道,不靠才思敏捷,不靠勤奋苦学,亦不靠忠直。
崔家六郎,出身不俗,清正廉洁,也容易得罪人。他若是将小命丢了,怎继续为民伸张正义?
师生二人相处十余年,自然是闻弦知雅意。
夫子想说的,也是瑞王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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