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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男生就不说话了,帮他捡地上的书。
尽管孟此霄低着头,但还是察觉到了对方落在了自己脸上的目光。
捡一本书,抬眸看一眼,捡一本,再看一眼,反反复复。
最后变成了直直地盯。
“……”
孟此霄又不是没照过镜子,他实在说不出自己这张脸很丑或平平无奇这种话。
他知道他生得如何,也很习惯各色目光落到自己的身上。
但这个盯是不是太明显了?而且太不礼貌了吧?
于是,孟此霄抬头看向他。
但却有些出乎意料。
那双眸子里,什么情绪也没有。
颜色很黑,但不是那种晦暗的黑,反而显得干净透亮,映着蓝天,投射着烈阳的碎光。
没有旖旎暧昧,没有欲望晦涩,甚至不会烫伤人。
他就好像真的只是在看,使用“眼睛”本身具有的功能,纯粹地。
真的很难想象,这么有攻击性的一张脸,居然能产生这样完全不会刺伤人的目光。
太简单了,太敞亮了,太……纯情了。
以致孟此霄升不起怒气,甚至整个人都平和了下来。
他没有感觉被冒犯,甚至都没有觉得不适。
算了,傻的。
他说:“别看了。”
男生也没觉得不好意思,他仍看着他,说:“好。”
对当时的孟此霄来说,就只是一个意外的小插曲,转头就能忘。
皮相最不值得一提,他没想太多。
那个目光,欣赏、好奇、探究,很多情况都有可能。
孟此霄不会因此自恋地觉得有什么深刻特殊情感。
事实也确实如此,后来他和对方的关系很差劲。
直到多年前的某个瞬间,那个曾被忽视尘封的目光才被他捡了出来,然后,赋予了特别的意义。
“哐当”一声,他人不小心磕碰到餐盘的声音拉回了孟此霄的思绪。
蒋斯宇的故事也讲完了,周围的人群带着笑意正在调侃他和霍诗彤。
耳边是欢声笑语,一张张或陌生或熟悉的脸在眼前划过,与教学楼走廊的记忆交织,让他突然有些恍惚。
抬起头时,孟此霄整个人一顿。
对面坐着的男生正单手支着下巴,灰色卫衣袖口随意撸起,设计特别的银色手绳下滑,松松垮在腕骨上。
融了太阳碎金的目光,正落在他身上。
干净的。
直勾勾的。
盯~
程蔚朝也想起了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
当时是他的室友推了他一把。
其实比起视觉,他最先感受到的是嗅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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