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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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第1页)

家族里的旁系子弟虽然地位很低,但并非没有出头之日,像这种古武世家,武力为尊,为家族出的力越多,得到的回报自然也就越多。

楚天越现在非常需要钱,而在楚家,像他这种旁系子弟来钱最快的方式,就是去杀凶兽,越是凶悍的兽类,身上的皮毛越是值钱,只要把捕猎来的凶兽。交到家族里的藏宝阁,就能兑换一大笔不菲的钱财。

当然,捕杀凶兽这件事情有很大的风险,家族内的子弟通常都是结伴而去,设置陷阱,然后联手杀掉凶兽,再把得来的钱财平分。

平分,无疑意味着利益的减少,所以楚天越打算单干。

“宁儿,等着爹爹。”

楚天越把殷宁圈在小床上,用高高的木板固定好,好让儿子没办法爬出去,目光变得很温柔,“今天可能会晚一点回来。”

“唔?”殷宁好奇地仰起脑袋,楚天越摸了摸他的头,把他手里的通灵石拿了出来,“怕你不小心吞掉,爹爹先收着,等回来再还给你玩。”

殷宁不舍得地松开手,楚天越低头看向自己的掌心,发现那块石头表面那层不祥的血色光芒似乎变淡了点,微微讶异了一下,把石头收进怀里。

“要是能多个人来照顾宁宁就好了……”

走出屋子的时候,楚天越的脑子里突然冒出这个念头,他这个时候才意识到一个孩子有双亲的重要性,比如他现在要去狩猎,虽然肯定会在晚上前赶回来,可心中难免会牵挂殷宁会不会出什么事。

“想什么呢,难道还能真的给儿子找个后娘?”楚天越的脸红了红,打了一下自己的嘴巴。

捕猎需要武器,为了保险起见,楚天越先用十张宝劵在藏宝阁兑换了一把弓箭,这把弓箭名为“逐日”,古有夸父逐日的传说,这么取名,暗喻射程又快又远,正是楚天越现在最需要的武器。

近距离的武器,虽然携带方便,可近身战最容易受重伤,他是要去狩猎赚钱养家的,可不是去送死。

不过,他这么背着一把看起来还不错的弓,在家族里其他人眼里也就十分微妙了。

“喂,你们看,楚天越背的那把弓,一看就不一般,肯定不是从练武场带出来的。”

练武场有很多供家族子弟练习的武器,材质都很一般,真正优良的兵器,还是要去藏宝阁兑换,但家族每个月只发一张宝劵,所以大部分弟子会选择兑换钱财和丹药,一次拿出十张宝劵换一件兵器可是很奢侈的事情。

在一群实力低下的弟子眼中,花大代价换一把弓箭是很不正常的,毕竟楚天越很穷,练武之人要提升体质,每天需要进食大量的肉类,楚天越的身形明显比同龄人瘦弱,吃饭都顾不上了,居然还有闲钱兑换武器……

“走,跟上去看看。”

爽文男主都有着一张天生的嘲讽脸和引人注目的体质,楚天越难得有了一把好武器,走在家族里非常招人眼红,那群往日瞧不起他的族人便悄悄跟在他后面。

“他居然准备去百兽林!”

一看到那个阴森的入口,那群跟踪的族人立刻顿住了脚步,百兽林在这里可是一个十分凶险的地方,里面遍布各类凶兽,只有家族里的勇士才敢单枪匹马进去。

以楚天越目前的修为,如果不和别人结伴可是很容易死在里面的……

“这小子死定了!”

百兽林里时不时发出震天的嘶吼,他们光是站着就觉得胆寒,骂了句“作死”就害怕地跑回了家族。

“这是虎啸……”

楚天越站在百兽林前喃喃自语着,把背上的弓取下来,拉了一下弓弦。

他死去的父亲曾经也是来这里狩猎的一员,所以他记得在自己很小的时候听父亲说过,百兽林里的凶兽是存在一定的势力范围的,越往深处住的凶兽实力越强,外围区域相对比较安全。

他这次要狩猎的目标是狐狸,狐狸是一种十分狡猾的野兽,皮毛很受大家族里的闺秀千金喜欢,他之前已经到藏宝阁问过,最近狐皮的价格持续走高。

百兽里主要有红狐和灰狐,其中红狐的数量稀少,皮毛犹如一团炽烈的火焰,穿在皮肤雪白的女子身上格外好看,因此价格就给得很高,他这次来的主要目的,是想捕猎红狐。

楚天越在百兽林的外圈寻觅了半响,临近傍晚的时候,终于窥到了一丝动静。

他的唇角微勾,不动声色地拉起弓弦,用耳辨声,一剑射了出去!

那道火红色的影子挣动了一下,楚天越慢慢走过去,把猎物抓在手心里。

幼年时或许会觉得这样的行为残忍,但现在他只知道生存不易。

回家族的路上,他不适地扭了扭酸涩的手臂,他现在还是太瘦弱了,光是拉一下“逐日弓”,手臂上的肌肉已经有点承受不住这个力度了。

“我要变得强大起来,才能保护宁宁。”

楚天越暗暗下定了决心,却不知道自己家族中正发生一件意外的事情。

……

楚家,会客堂。

“曹仙师,您说的可当真?”

楚家家主楚霸微微睁大眼睛,看着眼前仙风道骨的中年男人,“您是说,如今在我楚家之中,竟然藏着具备修仙资质的孩子?”

这个世界要修仙,首先要有先天的灵根,普通人里能拥有先天灵根的人数量稀少,更别提让门派亲自找上门的,那得是多好的资质……

“千真万确。”曹仙师捋了捋自己的胡子,“近日我路过此地,探查到你们家族里灵气盎然,似有水木二系的气息相辅相成,正是绝佳的好苗子,老夫爱才,这才亲自上门来和楚家主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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