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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什刹海才发现忘记戴手套,手心里满满都是滑腻的丝绸,仿佛下一秒就要从手缝里流走。关于粉绸旗袍的记忆,似乎是从她和方丞过第一个中秋时开始的。那天方丞穿越火线赚了十几块银元,她收起来打算囤点白米和桐油,可方丞却有别的打算——他想给她买一件新衣。
她当然不舍得,但当方丞带她来到大梁子那家裁缝店的时候,她却说不出一个不字。
那是一件粉色的旗袍,听说是旁人订做后很久没有取,裁缝觉得怕是不会来了,便摆出来发卖,有一次她去大梁子买盐巴,经过裁缝橱窗时看到,立刻艳羡——粉粉的、嫩嫩的,挂在那里仿佛少女一样温柔。
毕竟她才十六岁,爱美的心无法被拮据的生活淹没,之后她每次路过,都要垂涎地驻足。
“你喜欢这件旗袍对不对。”方丞说。他的眼里充满怜爱,不晓得他是几时发现她这个小心思的。
“去试试吧。”他温存地说。
她踟蹰,三个人的日子过得紧巴,那些钱,可以做方丞下一次生意的本钱,可以帮海东买一点疗伤的药,而不是为她买一件华而不实的衣服。只是这件旗袍离她这么近,她告诉自己,去试一下,过过心瘾就好。
方丞原本并没觉得那件旗袍好在哪里,他二十岁便在平津一带被誉为商业天才,大概太过钻营于生意,无暇顾及儿女情长,所以未曾有过情爱史,虽然有指腹为婚的未婚妻,但素未谋面,因此没有给女子买衣服的经验,在他看来,嫩粉多少是有点俗艳的。
裁缝也说这个颜色太挑人,挂出来三个月了,还没谁相中过。
她是第一个把它试穿起来的人,当她从屏风后出来,方丞和海东有片刻的失语,连裁缝都呆住了,她去照镜子,镜中人美的不可思议。
方丞走过来对镜子里的她笑着,轻轻在她耳畔道:“买下来吧,真的很好看。”
他的眼中满是宠溺,仁风习习。
最终没有买,因为方丞一向是拗不过她的,钱在她荷包里,只要她不依,他便没辙。
但是从那之后,方丞对粉绸有了一种迷一样的喜爱。他从前一直觉得嫩粉色有着露骨的俗气,但没想到这种颜色竟然那么称她,这个颜色在她身上,不仅不艳俗,反而相映成辉。巧夺天工一般。
他说:一旦东山再起,我会为你置办一屋子粉色旗袍,各式各样、各种料子……
心绪回笼,西门音看着手心的粉绸,并不是重庆那件。比那件华彩,比那件油亮,总觉得它若是从指间滑落,是再捡不起来的。她不由抓紧了一些,毕竟这件旗袍更比那件贵重,入了当铺,可以估上更多的钱。这或许是不对的,当一个人连美的东西都失去呵护的心情,那一定是这个人自身出现了问题,没错,自己有问题了,她必须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重回阳光下。
西山天蓝,但温度比内城冷太多,城里的雪已经消融大半,路面黑一块白一块,像是北平城露出癞疮一般,而西山依旧银装素裹,白的几乎刺眼。海东驾车沿着歪歪扭扭的山路蜿蜒向上,一直行到半山腰的别墅院子里。
三爷这座世外桃源很大,恍若一座庄园,置身其中,用眼睛看不到边角,只看到漫长的冬青树和被白雪覆盖着的草坪,一望无际,大到需要骑马穿越。
仆佣们今儿好像特别忙,男男女女出出进进,有抬柜子的,有搬花盆的,还有的搭上梯子正往房上爬的……
不晓得这是干嘛,海东纳闷,进书房跟三爷汇报完西门家一行的情况后,不等他疑惑出口,三爷便道:“我打算尽快翻新一下这座别墅,你明儿到通县多找几个手艺人。”
海东闻言诧异,这是闹哪一出啊?三爷此次北归,讲好的是回来变卖资产,然后清盘出洋。这个内幕旁人不知道,他是清楚的,可现在怎又拾掇起宅子来了?
他不解道:“三爷,莫非你不打算出去了,要留在北平?”
三爷磕了磕烟灰,说:“出是要出去的,但资产出清短时间是出不完的,搞不好婚事要办在前面了,不论事情顺利与否,有准备总比没准备强。接下去你就主办这件事,外部翻新是一方面,里边的家具也要换,对了,梳妆台是重中之重。”
海东很快跟上了三爷的节奏,他摸出一支卷烟去跟三爷借了个火,然后说:“我倒觉得婚床才是重中之重,一定要结实,怎么揉怎么折腾都不能晃的那种。”
三爷顺口说了句:“对,要换。”
不过转而就意识到什么,抽着的雪茄忽然停下了,诡异地看了海东一眼。
什么叫怎么揉怎么折腾都不能晃?哼!
海东对这一眼浑然不觉,他寻思,到底是老外爱用的那种大铜床结实还是实木床结实?
要不然他也不操这个心,实在是他对三爷和西门的床风太了解了。他俩初好上的时候,有将近一年多是没发生过关系的,斯斯文文分床而卧,一对吃素的小爱侣,但不知道哪天就忽然偷偷沾了荤,然后就干柴烈火势不可挡,一见面就关门。
平时碍着他在,俩人不好意思弄出动静,有一次他去下江办货原计划要过夜,但缺货不值得滞留,就连夜赶回了,一进院子,家里像进了八十条叫春的猫儿,莺声呖呖,也不知三爷怎么伺候的,把一个西门音舒服的欲仙欲死。
他招呼一声也不敢,悄没声地进自己的屋子睡下了,可隔壁那床吱吱呀呀响个没完没了,墙皮给他们震的一片一片往下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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