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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文公十五年
公元前612年,鲁文公十五年。
十五年春,季文子如晋,为单伯与子叔姬故也。
接着上年的事说,鲁国营救叔姬失败,还搭上一个王室大臣单伯。十五年一开春,季孙行父便前往晋国,请求晋国帮忙解决单伯和叔姬的问题。
三月,宋华耦来盟,其官皆从之。书曰“宋司马华孙”,贵之也。
公与之宴。辞曰:“君之先臣督得罪于宋殇公,名在诸侯之策。臣承其祀,其敢辱君?请承命于亚旅。”鲁人以为敏。
三月,宋国司马华耦前来会盟,他的部属都跟着来了。《春秋》记载:“宋司马华孙来盟。”是表示尊重。
鲁文公设宴招待华耦,他辞谢道:“君侯的先臣督,得罪了宋殇公,名字记载在诸侯的史册上。下臣承办他的祭祀,岂敢使君侯蒙受耻辱?请在亚旅那里接受命令。”
解释一下:华耦是华父督的曾孙。当年华父督为了一个女人,杀孔父嘉,弑宋殇公,留下千古骂名。华耦自认为是罪臣之后,不敢接受鲁文公的宴请,只敢接受“亚旅”也就是上大夫这一级官员的招待。
夏,曹伯来朝,礼也。诸侯五年再相朝,以修王命,古之制也。
夏天,曹文公前来朝见鲁文公,这是合礼的。诸侯五年一次互相朝见,共同重温天子的命令,这是古代的制度。
齐人或为孟氏谋,曰:“鲁,尔亲也,饰棺置诸堂阜,鲁必取之。”从之。卞人以告。惠叔犹毁以为请,立于朝以待命。许之。取而殡之。齐人送之。书曰:“齐人归公孙敖之丧。”为孟氏,且国故也。葬视共仲。
声己不视,帷堂而哭。襄仲欲勿哭,惠伯曰:“丧,亲之终也。虽不能始,善终可也。史佚有言曰:‘兄弟致美。救乏、贺善、吊灾、祭敬、丧哀,情虽不同,毋绝其爱,亲之道也。’子无失道,何怨于人?”襄仲说。帅兄弟以哭之。
他年,其二子来,孟献子爱之,闻于国。或谮之,曰:“将杀子。”献子以告季文子。二子曰:“夫子以爱我闻,我以将杀子闻,不亦远于礼乎?远礼不如死。”一人门于句,一人门于戾丘,皆死。
去年,公孙敖去世,尸骨不能还乡安葬。对于孟孙难来说,这是一块心病。不管公孙敖有多荒唐,毕竟是自己的父亲啊!齐国有人给他出主意:“鲁侯是您的宗亲。假如将令尊的饰棺放在堂阜,鲁国必定会派人去取回去的。”
所谓“饰棺”,就是以布装饰的棺材。自天子以至士人,依照不同的等级,有不同的装饰图纹。
堂阜是齐鲁边境的齐国城市。
齐国人将公孙敖的饰棺停在堂阜。鲁国卞邑的大夫得知此事,向国君做了汇报。
孟孙难仍然穿着孝服,因居丧悲哀而容颜憔悴,再度向鲁文公请求取回其父的灵柩,立在朝堂之上等候命令,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之意。他这身打扮,一方面是为了博取同情,另一方面也是故意恶心鲁文公和一干权臣。谁也不好批评他。毕竟,人家的老爹还没下葬,不除孝服也是无可厚非的。
这一招果然见效。过了几天,大伙都受不了,答应了他的请求,派人把公孙敖的灵柩从堂阜取回来。齐国人送其入境。《春秋》记载:“齐人归公孙敖之丧。”这既是为了孟氏的颜面,也是为了国家的颜面。
公孙敖终于得以魂归故土,在鲁国下葬。给予他的葬礼等级,视同其父公子庆父。换句话说,也就是按照罪臣的标准下葬了。
回想起来,鲁文公元年,王室内史叔服给公孙敖的两个儿子看相,曾经说过“谷也食子,难也收子”。事实确是如此——谷奉养了公孙敖,难则为公孙敖办了丧事,虽然都很为难。父亲再不好,儿子也要唯唯诺诺,尽心侍奉,这便是中国人最为看重的孝道。
儿子能够原谅父亲的荒唐,妻子却对丈夫的背弃难以释怀。公孙敖出殡之前,他的第二任老婆声己坚决不肯去看他的灵柩,只在帷堂里哭泣。这样一来,丧事便办得有点尴尬了。更为尴尬的是,作为公孙敖的堂兄弟(同时也是他的政敌和情敌),公子遂也不想到他的灵前哭泣。公子遂权倾一时,他不去哭,则族中诸位昆仲也不敢去孟氏家吊唁。中国人办丧事,讲究一个热闹。如果重要的人物都不到场,死者寂寞,生者脸上亦无光。于是叔仲惠伯劝公子遂:“丧事,是一段亲情的结束。你和他有矛盾,虽然不能善始,但是可以善终。史佚有言:‘兄弟之间,尽善尽美。救助困乏,祝贺喜庆,吊问灾难,恭敬地祭祀祖先,悲哀地举办丧事,各人的感情虽然不同,不要断绝相互之间的友爱,这便是待亲之道。’你自己不要丢弃这种品德就行了,何必怨恨别人呢?”公子遂被说服了,这才带领一班兄弟上门哭吊公孙敖。
接下来是预告——
公孙敖在莒国生了两个儿子。若干年后,这对兄弟来到鲁国,认祖归宗。其时孟孙难已经去世,接任孟氏宗主的孟献子(即仲孙蔑,孟孙谷之子)对这两位小叔叔关爱有加。孟氏宗亲这种团结友爱的关系,全国闻名。但也有人使坏,在仲孙蔑面前说这对兄弟的坏话:“他们是来杀你的。”仲孙蔑告诉了季孙行父。不久,这对兄弟也知道了,他们商量道:“他老人家以爱护我们而闻名,我们以将要杀害他老人家而闻名,这不也是有违于礼吗?有违于礼,不如死。”后来发生战争,兄弟俩拼死作战,一个在句坚守城门,一个在戾丘坚守城门,皆战死。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礼也。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以昭事神、训民、事君,示有等威,古之道也。
六月初一,发生日食。于是击鼓,杀牲口祭祀土地神,这是非礼的。为什么呢?依照古礼,发生日食的时候,天子裁减膳食,不兴宴乐,在神社中击鼓;诸侯则以玉帛贡献于神社,在朝堂上击鼓,以表侍奉神灵、教育民众、侍奉国君之意;同时也是表示威仪各有等级,不可逾越。说白了,鲁文公用天子的礼仪来应对日食,是不合适的。
齐人许单伯请而赦之,使来致命。书曰:“单伯至自齐。”贵之也。
去年冬天,王室大臣单伯奉命前往齐国,请求齐国放叔姬回鲁国,被齐国扣留,叔姬也被逮捕。今年春天,季孙行父前往晋国,请晋国出面协调解决这件事。
季孙行父这一趟没白跑。齐国人答应了单伯的请求,释放了叔姬,让他到鲁国复命。《春秋》记载:“单伯至自齐。”是为了表示尊重。
新城之盟,蔡人不与。晋缺以上军、下军伐蔡,曰:“君弱,不可以怠。”戊申,入蔡,以城下之盟而还。凡胜国,曰灭之;获大城焉,曰入之。
去年六月,晋国的赵盾在新城会盟诸侯,原来跟随楚国的陈国、郑国、宋国改换门庭,投入晋国的怀抱。但是,蔡国没有参与。一年之后,晋国的缺统率上军、下军讨伐蔡国,说:“国君还没有成年,我们这些做臣子的不可以懈怠。”六月初八日,晋军入侵蔡国,逼迫蔡国签订城下之盟后回来。
《春秋》的体例,两国交兵,一国战胜另一国,收其土地,绝其祭祀,叫作“灭之”;得到大城,叫作“入之”。
秋,齐人侵我西鄙,故季文子告于晋。
冬十一月,晋侯、宋公、卫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扈,寻新城之盟,且谋伐齐也。齐人赂晋侯,故不克而还。于是有齐难,是以公不会。书曰“诸侯盟于扈”,无能为故也。凡诸侯会,公不与,不书,讳君恶也。与而不书,后也。
齐人来归子叔姬,王故也。
齐侯侵我西鄙,谓诸侯不能也。遂伐曹,入其郛,讨其来朝也。季文子曰:“齐侯其不免乎?己则无礼,而讨于有礼者,曰:‘女何故行礼?’礼以顺天,天之道也。己则反天,而又以讨人,难以免矣。《诗》曰:‘胡不相畏?不畏于天。’君子之不虐幼贱,畏于天也。在周颂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不畏于天,将何能保?以乱取国,奉礼以守,犹惧不终;多行无礼,弗能在矣。”
秋天,齐国派兵入侵鲁国西部边境,所以鲁国派季孙行父向晋国报告。
晋国倒是不含糊,立马做出反应。十一月,晋、宋、卫、蔡、郑、许、曹七国诸侯在扈地会盟,重温新城的盟约,同时谋划攻打齐国。这是年少的晋灵公第一次出现在国际舞台上,声威颇壮。有意思的是,鲁文公竟然没有参加这次会盟,理由是齐国正在进攻鲁国,脱不开身。苦主本人不到场,事情自然办得马虎。齐国人给晋灵公赠送了一笔财物,晋灵公便带着诸侯回去了。原文中的“不克”,意思是目的没达到,没有战胜齐国。鲁国人对此颇为不满。《春秋》记载:“诸侯盟于扈。”不一一说明是哪些诸侯,是因为会盟虎头蛇尾,没能救援鲁国。举凡诸侯相会,鲁侯不参加,就不加以记载,这是为了隐瞒国君的过失。参加了也不记载,那就是因为迟到了。
话虽如此,齐国人还是送回了叔姬,这是因为天子有命令。说句题外话,老左这样写,未免不客观。天子确实曾经有意搭救叔姬,而且派了单伯到齐国交涉,可是齐国并不买天子的账,反而把单伯扣押了。后来释放单伯,现在又归还叔姬,无非都是给晋国一个面子,与天子有什么关系呢?你不能因为扈之会没有达到目的,就全盘否定晋国的功劳啊!
齐懿公认定晋国不会插手鲁国事务,诸侯不可能救援鲁国,于是变本加厉,亲自率军入侵鲁国西部边境,又顺势攻打曹国,直至其国都的外城,理由是曹文公曾经到鲁国朝见。
季孙行父以为,齐懿公恐怕不得好死了,他自己无礼,而讨伐有礼的人,说:“你为什么要依礼行事?”礼是用来敬顺上天的,也就是天道的体现。自己违反天理,而且又以此讨伐别人,难以免于祸患。《诗》上说:“为什么不相互畏惧?因为不畏惧上天。”君子之所以不虐待弱小者和卑贱者,就是因为畏惧上天。《周颂》有言:“畏惧上天的威严,于是可以保有福气。”如果不畏惧上天,还有什么能够保得住?此人因叛乱而取得国家,就算是奉礼守国,犹且担心不得善终;现在反而多行无礼之事,那就肯定不能善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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