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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接受了自己不会有儿子的事实,同时也接受了他的女儿,也就是我,并不会如他所愿成长为他喜欢的样子的事实。
“接受”的实际意思是,他对于子嗣、家庭,由年轻时的勉强应付,到步入中年后的一概漠视。
我继承了一段他的基因。
我的存在代表他曾经有过青葱年华,我是他踩准了时代浪潮得以鹏程万里的黄金时期的纪念品之一。
我对他而言仅此而已。
我是黎鹤。
09黎鹤的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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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到吴明远,是在去年八月。
其实这个说法可能不太准确,或许那并不是第一次遇见,而是我第一次关注到他。
当时我在城西科技园区里的一家咖啡店打工,他工作的地点离这里不远,偶尔会来买咖啡——
但我还是相信那是我们第一次遇见,因为我自认对他多少有些“一见钟情”。
总之,八月里的一天傍晚,倾斜的阳光穿过窗子和碧绿的垂藤植物,照亮附着在玻璃窗上尘埃。
那些灰尘颗粒如同一粒粒星辰。
我拧干湿布,将这片脆弱的星空一点点抹去。
快要下班的愉快心情让我哼起歌,投入在本该没什么意思的清洁工作中。
“街道上人来人往……你是碎掉的饼干……”
我随口乱唱,三句里有两句是自我创造。
在我唱到“玫瑰味的橙子好不好吃?好不好吃?”时,背后传来一声带着笑意的轻咳。
我猛然意识到,几分钟前响起的“打击乐器”玎珰声,是咖啡馆大门被推开的风铃声。
我赶紧放下抹布转过头。
我看到了一个笑着的男人。
他的眼睛像鹿,被落日斜晖照得透明。
我感到心脏跳得很厉害——
当然是因为突然被人从自己的小世界里惊醒,打碎了玻璃窗上的小小星系;当然是因为被人听到了自己乱七八糟的歌声,有侮我毕业于国立音乐学院古典音乐系的自尊心;当然是因为……
被对方英俊的面孔和善意的打趣所魅惑:
“你们店里有卖玫瑰味的橙子吗?”他笑着问我。
“还真有。”我回答,“本店近日新品,橙香玫瑰拿铁……玫瑰酱,以及一片鲜切橙子,当然还有拿铁。”
“好喝吗?”
我笑了:“不好喝。”
他愣了愣,随后也笑起来。
“您在这儿附近工作吗?”为他冲泡咖啡时,我与他攀谈。
“是的。经常路过你们店。”
“工作很辛苦吧,快到下班时间了还来买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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