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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献之自己也感慨地说:“为写这个字,我被爹骂了好多回了。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好,多丢人啊。”
郗超笑道:“这个字你的确应该好好写,这是你们王家的招牌字,个个‘之’不完。父也‘之’,子也‘之’;你‘之’,我‘之’;这‘之’,那‘之’;三‘之’,四‘之’……”话未完,人已经笑着跑开了。
我也忍俊不禁地笑了起来。的确,这王家人的名字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像跟“之”字结下了仇,死都不放手了。父亲叫王羲之,儿子叫王献之,其它叔伯堂兄弟莫不如此,一个大家族,老老少少,有很多很多“之”。
“你笑什么?”某人气急败坏地瞪着我说。
“没,没笑什么。哦,我在笑那两只鹅,抢鱼抢得打架,大鹅仗着块头大,都骑到小鹅身上去了。”
“哈哈哈”,那几个人瞬间爆笑,连王献之都咧开嘴笑了起来。
我连耳根子都红了,因为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那两只鹅不是在打架,它们是在那样那样。
卷一相见欢(10)幸福的陀螺
更新时间:2008-5-1011:21:00本章字数:3026
观察完白鹅后,当然是继续回书房练字了,从白鹅那儿得到的启迪必须马上诉诸笔端。要知道,灵感可是转瞬即逝的,你不及时抓住,它就会像长了翅膀的小鸟一样,很快就消失无踪。
不过,据我看来,至少另外那三个看白鹅的作用是不大的。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进入状态,无论精气神都没有与白鹅融为一体。不像某位练字狂人,揣摩完白鹅游水的姿势后,立刻就写出了一个那么神的“之”字。
后来,我越想越觉得他那个“之”字就像一只游水的白鹅,意态闲雅安详,又洋溢着生命力,白鹅风采跃然纸上。在他的笔下,字与画,似乎是融为一体的。一点一横一折,都摹写自然的神姿。也因此,那个字才充满了魅力。
想来,那些热爱书法的人,都是为这种魅力所吸引,穷毕生之力,可能只为了写好几个字。就像王献之,一个“之”字,揣摩经年,以后还会继续揣摩下去。
王献之揣摩字的时候是不理人的,自然也就不会“折磨”我。可那三个就不同了,既然不专心练字,就状况百出,没一刻消停。
还是我猜对了,上午他们只是看我忙着收拾猪窝,实在是没空,才暂时放过我而已。
现在好啦,我上午太勤快太有效率,把事做完了,下午就有了点空闲,那他们还等什么?各种要求纷纷出笼,卯起来使唤我。
“桃叶,给我磨墨”,“桃叶,给我泡茶”,“桃叶,给我洗笔”、“桃叶,给我把这幅字拿到外面去晾着”,“桃叶……”。我被他们支使得像陀螺一样不停地转啊转。
这倒还罢了,只是在书塾里忙乎,可那位最难缠的少爷看别人使唤我那么带劲,他也眼馋了,决定开始行使他的权力——不然岂不亏大了?
他是不作兴喊我名字的,只是虎着脸直接下达命令:“去,给我出去买海棠糕”。
我楞了一下,上街买东西这种事也要我去吗?如果我还兼做采买,给少爷们跑腿买这买那,那他们一人支使我一次,我每天就要忙死了。
不只是我,就连他的同窗也觉得这样的要求已经逾越了我的职责范围。谢玄就试图劝他:“子敬,这种事,你叫你家的仆人去就是了嘛,反正他们天天在外面晃悠也是晃悠。”
王献之却坚持说:“我就是要她去买。”
“好吧,我这就去。”我叹了一口气,丢下手里的活计,快步朝大门走去。
算了,我还是知趣点,尽量不要再跟这位大爷起什么冲突。我也看出来了,他在这个书塾里地位超然,卫夫人明显地偏宠他,其它的三位都无法与之并肩。我算那棵葱哪瓣蒜那,敢开罪书塾里的头号霸王?
话又说回来,卫夫人请我来就是在书房里伺候这几位少爷的,是他们共同的丫头,他们使唤我做什么就做什么吧。反正我每天的时间就那么多,做了这样就不能做那样,什么事不是做?上街就上街吧,上街还可以趁机逛逛街,磨点洋功呢,比在书塾里做人形陀螺强。
这样一想,我又高兴了起来。再抬头看了看日头,时候也不早了,买完了海棠糕,就差不多该收工了吧。桃根,不知道在胡大娘家里习不习惯,有没有哭。
拿着还是温热的海棠糕回到书塾,我双手捧到王献之面前说:“五芳斋刚刚做出来的,少爷趁热吃吧。”
他却把纸包一推:“我没说我自己吃啊,拿去,到后来喂鹅去。”
我气血一阵翻涌,眉倒竖,眼圆睁。他也翘着腿,毫不在意地看着我,腿还在那里颤呀颤呀,让我恨不得一脚踹过去。
两个人大眼瞪大眼,剑拔弩张地互瞪了好一会。就在其它三人满脸兴味地等着看我们正式开战的时候,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说:“好吧,我拿去喂鹅。”
那几个忙跳了起来:“先给我们吃几块吧,看到这个,才知道肚子已经饿了。也难怪,都快到下学的时候了哦。”
走过来不由分说地扯开纸包,你一块,我一块,不一会就瓜分得差不多了。口里还直说“好吃,好吃,原来海棠糕这么好吃,以前怎么不觉得呢?”
最好笑的是,纸包里剩下最后一块的时候,几个人同时伸手去抢。还是桓济眼明手快,捞到了,然后飞快的送到口边。就在这时,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他突然像才刚刚看到王献之一样,把已经差不多塞进口里的海棠糕又拿出来,伸到王献之面前说:“那个,子敬,最后一块了,你真的不吃吗?很好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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