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与孟小冬她们喝的酒还没醒,陶小敏非得让我陪她再喝。
喝就喝,喝个啤酒还死不了人!
陶小敏一如既往的豪爽,一定要对瓶吹。我喝不惯对瓶吹,非要她拿个酒杯给我。陶小敏熬不过我,找了半天,最后找来她漱口的杯子。
有杯子就行,将就着吧。
陶小敏在我未来之前已经喝了几支下去,再跟我喝的时候,整个人都显得醉眼迷离。
我们喝酒聊天,话题不可能回避开苟麻子。
既然回避不了,我就得跟着陶小敏的回忆往回走。
苟麻子来深圳的时候才十三岁,瘦骨嶙峋的,一副严重的营养不良的样子。以至于他的亲戚看到他,都显示出心酸不已的可怜。
十三岁的苟麻子不可能找到事,没有人会请一个未成年的小孩干活,更何况苟麻子弱不禁风的外表,让人误以为一阵大风就能将他卷走。
苟麻子的亲戚开了一间小排档,专门为住在花街的人送外卖。
送外卖既不是技术活,也不是力气活,以苟麻子的机灵,完全能够胜任。
一个月时间,苟麻子就成了穿行在花街每栋楼的外卖小弟。
所有打电话叫外卖的人都会叮嘱他亲戚,叫小狗来!
苟麻子有这么好的人缘,在于他的不厌其烦。亲戚的排挡几乎是二十四小时作业,这也是取决于花街二十四小时都有人叫外卖。
住在花街的人,职业五花八门。有干力气活搬运装修的,也有一到晚上就沉浸在夜场的。不论什么样的人,对苟麻子都会微笑。因为在他们看来,瘦小的苟麻子都能够在这座坚强的活下去,他们没理由对生活失去信心。
这就是苟麻子存在的必要!他成了花街所有人生活的参照物。
一年之后,十四岁的苟麻子在每日爬无数级楼梯的锻炼里,无声无息地练就了一身好体魄。过去的瘦小逐渐被强壮取代,苟麻子不但变得高大了许多,而且眉目也比过去开朗了许多。不知底细的人会误以为苟麻子已经成年。
但套在他头上的外卖小弟的帽子依旧存在,且所有人见到他,都会亲切地喊他“小狗”。
此“小狗”非彼“小苟”,狗是十分温顺且忠诚的动物。在花街的人看来,外卖小弟苟麻子就像自己家里养着的一条小狗一样,温顺无比,随叫随到。
苟麻子遇到陶小敏的时候,已经是他送外卖职业的最后岁月。
陶小敏第一次打电话叫外卖,送上门来的就是苟麻子。
两个人似乎前生就认识一样,愣愣各自看了好一阵,苟麻子才慌慌张张地扔了饭盒,连钱也不记得收就跑了。
其时,苟麻子已经送了三年外卖,从十三岁变成了十六岁的少年。
十六岁的少年苟麻子和其他少年一样,青春飞扬。
而此时的陶小敏,也是十六岁花季般的年纪,跟着老乡来到深圳,在一家夜总会的水吧做服务员。
他们第二次见面是在陶小敏的夜总会里,苟麻子去一间包房送烧烤,遇到陶小敏正在被一个富二代恶少辱骂。
原来陶小敏不小心打碎了此人的一瓶洋酒,陶小敏知道自己根本赔不起,吓得花容失色,抿着嘴巴哭。而恶少富二代扬言,酒不赔可以,人必须留下来陪。
陶小敏虽然在夜总会做事,却一直洁身自好未曾被金钱和物质诱惑过。她明白富二代的心思,自己留下来陪他就是羊落虎口,送菜上门。
陶小敏不肯,富二代就骂,刚好这个时候苟麻子推门而入。
苟麻子认得陶小敏,这个让他紧张得连钱都忘记收的小姑娘,似乎是他苟麻子的心结。他曾悄悄在陶小敏的楼下张望,希望能看到她,与她搭上一句话,但每次他都会在陶小敏出现的一刹那打了退堂鼓。
苟麻子的勇气,还不足以让他去跟陶小敏表白。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穿越大明,指点江山。可为什么没人告诉我,我爷爷是朱元璋?话说,我当着朱元璋的面,痛骂朱元璋,他不会诛我九族吧?在线等,很急!...
莫名其妙睡醒到了陌生的大森林,夏淼看着眼前这些大帅哥,咽下一口唾液,太帅了。夏淼穿越星际,实现了躺赢的生活。没事就招猫遛狗,好不惬意。偶尔发发小脾气,作上一作,那叫一个快意人生。简易勇猛的狮子(性格)花林浩泰敏锐的猎豹简弘亦聪明的狐狸简阳温顺平和的羊花宿政独立坚韧的狼白宸敏捷善良的鹿花文池自由充满活力...
吃货遇觉主作者洛塔猫文案关小流之吃货心声咆哮体吃货都是折翼天使吃货不是你想伤,想伤就能伤!爱吃没有罪啊,亲!离开吃谁都活不了啊,亲!谁规定爱吃就是没起子没气质啊,亲?吃是种文化,有木有?食物也是有灵魂的,有木有?一份份被浪费被倒掉被冷落的食物是会伤心哭泣的啊,亲!做食物的同志看到凝聚心血的劳动成果被糟蹋唾弃会心肝儿...
脉者,以脉力横行天下,修炼至极致伸手摘星,反手遮天,每个人天生所赋予的灵根不同,就注定要走一条不同的路。主角身怀五脉,却是成为千古第一废物,既然五脉不可独进,那么五脉同修又如何,终有一天我会踏...
一句话文案只负责深情,不负责相爱宋成翊一朝胎穿古代,本该天潢贵胄身份尊贵,可惜是个死婴。一边被人抱去扔掉一边得知自己只能免费获得十年生命,其后必须自行做任务延长生命。长期支线任务对雇主指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