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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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法外系的师兄(第1页)

刚上大学那会儿,我还处在志得意满那样的状态。主要的原因,可能是当年考大学的时候要啥来啥,以至于我后来都有一种错觉,总是觉得自己上天入地,无所不能。

我们刚刚入学的时候,就有老乡跟我说,让我有机会的话把英语四级和六级考一下。我听了老乡的话,立志要在大二考过四六级。

那时候,我们宿舍的那帮人刚刚从高中生转化成大学生,一帮人跟一群小动物一样,到处找对象谈恋爱。我跟她们提议,大家以后可以尝试着用英语交流,这样可以尽快地提高大家的英语水平,遭到了差不多全宿舍人的反对。我尝试着跟她们用英语交流的时候,被姜不怕呛了一顿。姜不怕说:你以后不要在宿舍里放洋屁了!后来我就放弃了和她们共同进步的想法。

我们学校的图书馆前面,当年有个英语角。好像是在每个星期四晚上,学校的图书馆前面就会聚集很多人,大家各自找个搭子,在一起用英语聊天。我在那里认识了一个法外系的师兄,得知他有很多的疯狂英语的书和磁带,于是很开心地跟他借了书和磁带,回去之后反复收听。

我高中的时候有一个同桌,人倒是长得眉清目秀的,但是为人非常小气。他当年有一本英语学习资料,我就借他的书用一下,隔了不到一个小时,他就找我把他的书要了回去,就怕我看了他的书,学习比他好了。可是,我这样的学霸,并不是他不肯给我借书就能被他越的。那个男生当年那么小气,学习又努力,也始终没有和我混到同一个层次去。

我是从小就领略过人情冷暖的人,也知道借人家的书要尽快看完,尽快给人还回去。直到我上大学,依然保持着这样的习惯。

法外系的师兄倒是爽快,他把他的书借给我之后,从来不给我打电话催着我还书。我那时候很穷,吃饭的时候都要盘算着吃点啥能够省点钱。为了省钱,就想着跟法外系的师兄多借几本书,听完了一起还,这样就可以少打几次电话,节省一点打电话的钱。

当然,这样的想法我也不会跟人家明说,但是自己会偷偷地这么想。

法外系的师兄从来都没有催过我要我还书,但他每次只肯给我借一本书,不管我用多长时间听完,他都是让我还一本再借一本。

我借他的第一本疯狂英语在我手里放了很长时间,等到我要给他还书的时候才现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于是只好把那本听得滚瓜烂熟的疯狂英语继续听到滚瓜烂熟,直到那年放寒假了,我把那本书和磁带拿回了家,二小姐才在那本书上现了那个师兄的名字和电话。

我上大一的时候那个师兄上大三。我们两个因为我时常找他借书,两个人见面的时候也会坐在一起聊几句。

我到现在依然能够记得他在毕业前和我聊过的话题,说他准备考到汉中的某个政府部门。还说那些政府部门的人对我们学校毕业的这帮人的评价是:我们学校毕业的学生无论去了哪里,适应性都很强。

师兄说: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我们学校毕业的学生,如果去了一个地方,那个地方的人普遍很廉洁的话,那么,我们学校的学生也会和他们一样廉洁。如果那个地方的人普遍很黑,我们学校的学生也是很容易被同化的。

这位师兄毕业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忘了,他借给我的最后一本疯狂英语还在我手上,反正他到走的时候都没有找我要回他的那本书。我也就顺势装作没有欠他的那一本书,将他的那本疯狂英语和磁带一直留在我自己手里了。

师兄借给我的最后那一期的疯狂英语的封面是布莱德皮特演的《lendofthefa》那部电影的一张剧照。

我当年觉得《lendofthefa》这部电影应该被翻译成秋日的传奇,可是书上翻译的是秋日恋歌。不管怎么样,我知道了那部让布莱德皮特红了起来的电影,还有电影结尾那段既磅礴大气又忧伤的音乐。

现在想来,爱情,可不就是一段传奇嘛!

法外系的师兄毕业之后,我的手里就只有他留给我的最后一本疯狂英语了。我手里没有多余的学习资料,于是拿着那本疯狂英语反反复复地听磁带。

我们宿舍的那帮女生每次都在我对着那本疯狂英语学习的时候说我在看帅哥。实际情况是,那本书一翻开,封面上的帅哥都让她们给看了。那帮人还说我是色女。说我实际上比她们还要色。说她们的色是嘴上说一说,而我的色是放在心里的。

我是觉得布莱德皮特足够帅。可是那个人离我那么遥远,我就算是有色心,怎么会惦记那么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一个人?布莱德皮特那样的人根本就没可能和我有交情,我又怎么可能会把这样的帅哥往心里放?

但是那帮色女们没有这么想。她们觉得我就是和普通的追星族一样喜欢布莱德皮特,以至于因为这样的认知,还在宿舍里生了另外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我以后会讲到。

我们宿舍的人都说我这个人很自恋,我也承认这一点。尽管在当年,也许还会在以后,这个特点都是很不招人待见的。但我还是想说,我们学校有一些人,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表现得是很隐晦的。那是一种淡淡的情绪,需要别人慢慢地去体会。等到你体会到了,那段往事也早已烟消云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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