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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
时秋水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问题在哪,是啊,人家结婚,她穿一身白色的去,好像是不大合适。
“那不是白买了,我还想着今天能气死某些人呢。”
气呼呼的扯了扯裙摆,时秋水很是郁闷,气人归气人,大囍的日子确实不合适。
“怎么会白买,我看到了啊,好看,穿给老公看就不算是浪费。”
看有戏,夏天打蛇谁棍上,立刻表明态度,怎么能算白买呢,他挺满意的,要是只穿给他一个人看就更满意了。
“……”
这是什么鬼言,时秋水听着话有些不对,有些回过味来,好啊,臭男人说什么不合适,怕是根本就不想她穿这裙子出去,真是想的美。
狠狠白了他一眼,将那只在腰间摩擦的手扯了下来顺手扇了一巴掌,找打。
“我的意思是上次答应的新衣服还没给你买呢,明天怎么样,咱们一起去买新裙子。”
小心思被看穿,夏天讪讪一笑,赔笑着凑上去。
“这次有空了,不会临时又想起有事要去办吧?”
斜了一眼某人,时秋水意有所指。
“不会不会,这批货差不多都出手了,剩下的事情潘科一个人就能搞定,这次绝对不会食言。”
理亏的夏天不敢反驳,这次的事情却是差不多了,大电器之列的东西早就出的差不多了,一些收音机之类的小物件也销的很快。
公家这些物件都要票,他的这些不用票,自然卖的快,不光是散客,不少二道贩子也来找他,只是成本太高,剩了一些零零碎碎的自己卖。
这大半个月他和潘科不是在送货的路上就是在与运货的路上,现在终于接近尾声,想到干完这一票又能潇洒一阵夏天心情就美美哒。
他不是那种死挣钱的性子,每干一票就要休息一阵,之前陶顺来找他合作想的也是有个稳定的店也好,拿着股份做做背后的股东,将商品进进来就可以不用管了。
省事是倒是省事了,只是算漏了人心,现在散伙也好,省的然后做大了更麻烦,现在重回老本行做走私贩子挣的钱只多不少。
——
时秋水和夏天掐着点赶到钢铁厂,她到底还是没有穿那件的确良裙子。
她的本意只是气气她妈,真穿一身白去参加婚礼还真有点做不出来,不管是不是她大哥,人家结婚也是一辈子的大事。
这么想着,时秋水换了一身嫩黄色系脖衬衫,当然这件肯定不是的确良的,这是原主的衣服,就是普通的棉布,下身就搭着一条神色长裤。
十分普通的穿搭,但胜在她有一张十分惊艳的脸,真就是那句话,好看的人就是披着麻袋都好看,再加上换了芯子,时秋水赚钱后可是在自己身上砸过大价钱的,形态和气质自然和原主畏畏缩缩的气质相比简直是完胜。
反正站在她身旁的夏天已经不知道瞪了多少个目光落在他媳妇儿身上的臭男人。
又瞪了眼某个看过来的狗男人,夏天郁闷的要死,也不顾什么影响不影响的,捞起媳妇儿的小手一把转攥住,看什么看,这是我老婆。
冲那个男人挑衅的扬了扬眉,嘚瑟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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