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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视镜里的汤德正在嚼口香糖,阳光把他的金照得像一团融化的蜂蜜。他的白皮肤在夏天总是晒得红,脖子上还留着上周去海滩玩时晒出的泳裤印,像条滑稽的白绷带。
“你确定要去那个派对?”我调整了一下方向盘,路口的红灯突然跳成黄色,“听说主办方查得很严。”
“放松点,”汤德把口香糖吹成一个泡泡,“我们只是去看热闹,再说——”他指了指自己的脸,又指了指我,“你见过这么守法的白人吗?”
我笑了笑没说话。其实我不是白人,只是出生时就得了白化病,皮肤比汤德还要白,头是浅金色,瞳孔是淡褐色,不熟悉的人总以为我是混血。只有汤德知道我身份证上的种族栏写着“黑人”,这是我们从穿开裆裤时就共享的秘密。他总说这是上帝开的玩笑,把两个本该活在不同肤色世界里的人绑成了死党。
绿灯亮起时,一辆卡车突然闯了红灯。刺耳的刹车声像把钝锯子,狠狠割开了午后的燥热。我只记得方向盘猛地往左边拧,汤德的惊叫声混着玻璃碎裂的脆响,然后眼前就被一片刺目的红糊住了——不是血的颜色,是安全气囊炸开时的红色。
再次睁开眼是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消毒水的味道钻进鼻腔时,我动了动手指,现手背上缠着厚厚的纱布。护士说我们俩都伤得很重,尤其是皮肤大面积擦伤,医生用了最新的皮肤再生技术,“就像给你们重新刷了一层漆”。
拆纱布那天,汤德先掀开了自己的袖子。他出一声怪叫,我凑过去看,他原本晒得红的胳膊变得像宣纸一样白,连手肘处的那颗褐色痣都不见了。“这是什么鬼?”他摸着自己的皮肤,指尖划过的地方连一丝纹路都没有,“我妈要是看到我这么白,肯定以为我在医院偷偷美白了。”
轮到我拆纱布时,护士递来一面镜子。镜中的人让我愣住了——我的皮肤比汤德还要白,是那种没有任何杂质的瓷白,连白化病患者特有的淡粉色毛细血管都消失了。头依旧是金色,可瞳孔变成了纯粹的浅灰,像蒙着一层雾的玻璃。
“医生说这是技术的副作用,”护士在旁边记录着什么,“新生皮肤暂时无法生成色素,可能需要几个月,也可能……永远这样。”
汤德突然笑了,撞了撞我的肩膀:“现在好了,我们俩站在一起,连亲妈都分不清谁是谁。”
我勉强扯了扯嘴角,心里却像压了块石头。以前虽然是白化病,但我知道自己是黑人,知道外婆总爱在我手心画黑色的太阳,说那是我们血脉里的光。可现在看着这双手,我突然觉得自己像个被掏空了的瓷娃娃。
出院后我们搬进了汤德租的公寓,他的白人父母来看过一次,对着他的新皮肤唉声叹气,最后塞给他一沓钱让他买防晒霜。我的家人在非洲,打视频电话时,妹妹盯着屏幕里的我尖叫:“哥哥你怎么变成雪人了?”
那天晚上汤德喝醉了,抱着酒瓶坐在地板上:“你说这算什么?我们俩都成了种族叛徒。”他的手指在自己胳膊上用力掐出红印,“我以前最讨厌那些晒日光浴的白人,现在自己白得像张纸。”
我没说话,只是看着窗外的月亮。它把我的影子投在墙上,是个模糊的白色轮廓。
大概半个月后,我在网上看到了ffg的招募广告。页面设计得像廉价恐怖片海报,黑色背景上用血色字体写着“找回真实的肤色”,下面是一行小字:“如果你也被肤色背叛,加入我们。”
我以为是某种行为艺术组织,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填了申请表。第二天收到回复,让我去郊区的一栋废弃工厂面试。
工厂里弥漫着铁锈味,十几个和我一样皮肤苍白的人坐在长凳上,有男有女,眼神里都带着一种诡异的狂热。一个穿黑色西装的男人站在台上,他的皮肤是正常的小麦色,说话时嘴角总扯着冷笑:“我们都是被现代医学污染的人,他们夺走了我们的肤色,就像夺走了我们的灵魂。”
台下响起稀稀拉拉的掌声,有人开始低声啜泣。
“ffg的使命,就是帮大家找回真实的自己。”西装男举起一个针管,里面装着深褐色的液体,“这是我们研的色素激活剂,只要注入静脉,就能唤醒沉睡的色素细胞。”
我突然觉得很荒谬,起身想走,却被旁边的人按住了肩膀。西装男朝我看过来:“这位先生好像有疑问?”
“我只是来看看。”我挣扎着想站起来。
“看看?”他笑了,“你敢说你不渴望找回自己本来的肤色吗?白人想晒成古铜色,黑人想拥有健康的巧克力色,我们都被困在这层假皮里,不是吗?”
他的话像针一样扎进我心里。这半个月来,我总是在半夜惊醒,摸自己的脸时总觉得在摸别人的皮肤。妹妹的话、汤德的醉话、镜子里的陌生面孔,像无数根线缠着我,越收越紧。
“我加入。”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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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ffg后的生活变得诡异起来。我们每周在工厂聚会三次,听西装男——他让我们叫他“导师”——讲肤色与身份的关系。他说现代社会用肤色划分阶级,而我们这些“变色人”是最特殊的存在,既不属于白人也不属于黑人,是被世界抛弃的孤儿。
“但我们可以选择自己的归属。”导师每次说这句话时,眼睛都会亮,“ffg会帮你们做出正确的选择。”
他们给我了黑色的制服,还有一本手册,上面写着各种“肤色测试”方法:看头的卷曲度,看手掌的纹路,甚至看耳垂的形状。“这些不会骗人,”导师说,“只有皮肤会撒谎。”
我渐渐现这个组织有点不对劲。他们收集每个成员的家族信息,要求我们定期汇报自己的“肤色变化”,甚至有人偷偷告诉我,那些拒绝配合的人,后来都失踪了。
那天导师突然单独找我:“听说你有个朋友,和你一样?”
我心里一紧:“你说汤德?他……他对这个不感兴趣。”
“不感兴趣?”导师冷笑,“他是在害怕。害怕自己本来的肤色,害怕面对真实的自己。”他递给我一个黑色的布袋,“帮我们把他带过来,这是为他好。”
布袋里是一卷绳子和一瓶乙醚。我捏着那冰冷的玻璃瓶,突然想起小时候汤德替我打架,被白人小孩打得流鼻血,却笑着说:“没事,我皮糙肉厚。”
“他是白人,”我低声说,“他本来就是白人。”
“你怎么知道?”导师猛地抓住我的手腕,他的指甲陷进我苍白的皮肤,“在ffg,只有测试才能证明一切。你难道不想知道,你的好朋友到底是谁吗?”
那个晚上我失眠了,看着身边熟睡的汤德,他的睫毛在灯光下投出淡淡的影子。我突然想起医院里护士的话,想起妹妹的尖叫,想起外婆画在我手心的黑太阳。
第二天我约汤德去废弃工厂,说现了一个很酷的涂鸦墙。他毫不知情,还兴奋地带上了喷漆罐。
刚走进工厂大门,埋伏在暗处的ffg成员就冲了出来。汤德反应很快,一拳打倒了一个人,可对方人太多,他很快就被按在了地上。当我拿出绳子时,他的眼睛里先是震惊,然后是失望,最后变成一片冰冷。
“是你?”他的声音颤,嘴角还在流血,“我们不是朋友吗?”
我别过脸,不敢看他的眼睛:“他们说……能帮我们找回肤色。”
“找回肤色?”汤德突然笑了,笑声里全是讽刺,“你忘了我们是谁了吗?我是汤德,你是马库斯,我们是在便利店偷啤酒被老板追三条街的混蛋,不是什么需要找回身份的可怜虫!”
导师走过来,蹲在汤德面前:“年轻人,别激动。我们只是想给你做个测试。”他拿出一个银色的仪器,像个小型扫描仪,“只要照一下,就知道你真实的肤色基因了。”
仪器的红光扫过汤德的脸时,他突然停止了挣扎,眼睛死死地盯着我:“马库斯,你看着我。”
我犹豫了一下,抬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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