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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码头闲谈糖球儿
又是起了个大早,天未亮。
昨日沈雁回包的煎饺不多,拢共卖了六锅。
一来是第一次出摊,先做小本买卖若是生意不好,不会浪费了米粮。二来煎饺的锅子是家中的一只平锅,一锅只能放上约五十只煎饺。
而她原先备好的大铁锅,正收在厨房的一角,等着日後的大用处。
三百只煎饺用了五斤猪肉,骨汤用了三根猪骨。
青云县的猪肉十五文一斤,白面六十文一斗。
虽说是小本生意,但沈雁回用的都是好食材。小食摊最吃回头客,若一开始就偷工减料,起先大家图个新鲜,生意自然好做。可日子一久,便都不来了。
她昨日仔细算了算,除去一百文左右的成本,光卖上一个时辰的朝食,她就能获利约莫一百五十文。
要不怎麽说卖朝食挣钱呢!
第一次摆摊有了这样的开端,心中便有干劲,任谁想要继续下去。陈莲与沈丽娘也知晓沈雁回挣了钱,一早起了便帮忙。
可祖母的咳疾未愈,沈雁回千劝万劝,也只让她帮忙切了白菘後,便又催她回去睡觉。
牛俊穿着蓑衣,提着灯笼来送猪肉,连碗热米酒都来不及喝,便飞奔出桃枝巷。
肉铺里的夥计胆子更小,多加工钱都不愿来,牛俊只能硬着头皮送货。眼下除了巡街的捕头,谁还敢来桃枝巷。
“雁雁带凤姐儿去吗?”
沈雁回才将小推车推到院门口,沈锦书便抱着一方枕头从卧房中出来。她未扎小辫,睡眼惺忪,用打探的语气道,“外头那麽黑,雁雁一个人会害怕的。”
“昨日我们俩说好了,等刘叔的案子破了,雁雁不卖朝食了,就带凤姐儿出去。”
沈雁回走到沈锦书跟前,伸出手指,“雁雁再与凤姐儿拉一次勾,不骗凤姐儿。”
昨日等沈雁回卖完煎饺回家,老远就瞧见沈锦书一个人搬了只小凳子,坐在院门口等她,气呼呼的,不断探着脑袋张望着巷口。
若不是沈雁回在收摊後又去买了一罐蜜煎金橘哄她,指不定到现下还生她的气呢。
沈锦书伸出小手,还未够到沈雁回的手指,便“噗嗤”一笑,叮嘱道,“拉过的勾怎麽还能再拉一遍......这个给雁雁,雁雁一个人去,要当心再当心,小心再小心......”
一只串着绳结的虎头娃娃被勾在了沈雁回指尖。
那虎头竖着双耳,只是三针两脚就将它勾勒得活灵活现。只不过它虎头扁扁的,成色也有些黯淡。
“凤姐儿的宝贝怎麽给我了,这可是舅母从小给你戴到大的,平日里你都放在枕头旁,瞧两眼,摸两下,才舍得睡觉呢。”
整只虎头还带着一丝暖意,定是被沈锦书捂了好久。
“就要给雁雁。阿娘说这是佑平安的,那给雁雁了,也能佑雁雁平安......”
沈锦书见沈雁回握着虎头娃娃的迟迟不动,皱起了眉头,有些委屈,“雁雁不要,那还给我好了。”
“不行,凤姐儿已经送我了。”
沈雁回笑了笑,将虎头用上头的绳结穿在腰间的衣带上,揉了揉沈锦书的脑袋,“凤姐儿快回去睡,睡醒了就能吃到雁雁给凤姐儿带的糖球。”
“不要揉啦......”
沈锦书一边抱着枕头,一边用手顺自己的头发,低声嘟囔,“再揉凤姐儿的头真成兔子窝窝了。”
在回卧房之际,她又朝着正锁门的沈雁回喊,“雁雁,凤姐儿要林檎糖球!”
虽说今日又多包了几锅煎饺,但等沈雁回将小推车推到码头,还是昨日那个时辰。
天阴沉沉的,下着细雨,码头上散发着各类朝食的味道,还萦绕着一股雨天特有的泥腥味。
“沈小娘子,你可算来了。”
沈雁回还未想小推车推到那棵桂花树下,远远就瞧见三五人挥着手,“快给我来十只,今晨一醒心里头就想着。”
打头阵的还是那脚夫。
昨日他搬完两船货物後便跑来与沈雁回闲聊,攀谈中沈雁回也知晓了此人名叫李大河,总是与他在一起的那人叫孙伍。
做生意,自然要记住自个儿的顾客。昨日短短一个时辰,此人姓王,那是周大哥,卖炊饼的是岑婆,船工的女儿叫顺姐儿......沈雁回没有一位不记住的。
“沈小娘子,这个给你。”
李大河踌躇了一会儿,将手中的另一串糖球递到沈雁回跟前,“多买了一串,我吃多了也牙疼。”
“乐。”
孙伍在一旁咬着一串糖球,笑了一声,“整得跟小娃娃似的。”
糖球山楂红艳,晶莹剔如玛瑙。个个饱满,被紧实地串在竹签之上,外皮则是裹着金黄透亮的糖浆脆壳。
“好大的山楂,是哪里买的,等收了摊正好我给小妹也买一串。”
本就答应给沈锦书买糖球,如今来得正好。眼前的糖球做得实在是诱人,她自个儿看了也发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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