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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丶二十一真不是寡妇
作者有话要说:很抱歉,这两天断网,刚修好
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躲也躲不掉。
莫语在乡间出身,了解那些闲下来的三姑六婆爱碎嘴,所以平时待人接物相当小心,尽量不给外人留戳脊梁骨的机会。
——她避免与任何男性有独处的可能,丈夫不在身边的女人经不起误会,肯定会被积毁销骨。
——尽量不与人有利益上的冲突,不白拿人东西,就算占到了小便宜,也会找个方式还回去,因为人情这东西最是难伺候,占多了还不起。
——在眼前这种情况下,不作任何形式的打扮,男人眼中的耀眼就是女人眼中的扎眼,想不被人轻易骂狐狸精,就不要让别人的男人眼睛放到自己身上——这一点有些困难,因为自己不能控制。
她并不知道自己是邻居嘴里的年轻小寡妇,因为李家人不曾想过要向外人解释长子的去处,所以给了衆人幻想的空间。
可怜哦,年纪轻轻的,带个奶娃就做了寡妇,出身普通却还嫁了这麽一户高档人家,下半辈子不好过呢,可惜了那张俏脸,白瞎给了死鬼——这是三姑六婆闲言出来的结论。
因为实在太可惜莫语这麽年轻就守寡,所以有人就忍不住想去“帮帮忙”。
“李家小大嫂,今年多大了?”换白米的东家婆娘问,顺手往莫语的米袋里多添了一把。
莫语赶紧从陶瓮里多拿一块肉放到对方的竹篮里,“十八了。”笑道。
“孩子多大了?”再问。
“快五个月了。”笑的同时忍不住盯住对方的手,免得对方再多抓一把过来。
“哎吆,才这麽点大,辛苦吧?”继续问。
“还好。”不禁看一眼别处——旁边有人拿豆腐出来换,她很想换一点回去,“大娘,您先忙着,我过去换点豆腐。”赶紧起身作别。
莫语这一走,那东家婆娘立即凑到隔壁老太婆的耳边道:“才十八岁,孩子还不到五个月呐。”
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莫语从小寡妇变成了一个可怜的丶受苦的——小寡妇。
人都喜欢怜惜比自己可怜的东西,那叫做善良,但善良也有善错地方的时候。像此刻,在衆人同情李家小寡妇的同时,也开始替她盘算着将来。
这麽年轻就守寡,而且生的还是个闺女,一定守不住节,定是要改嫁的,不然下半辈子靠谁去?于是衆人开始异想天开的幻想着帮她忙,兼打一下自己的小算盘——
家里有鳏夫的想续弦,家里有大龄男未娶的想娶媳妇,家里有年轻儿子却家徒四壁的想找个不要彩礼的,人嘛,在善良之际,若能再将自己的利益加进去岂不更好?
于是吴氏就莫名其妙多出了好多人际关系——想改嫁,当然要过婆婆这关啦。
吴氏并不是个爱赚人小便宜的人,尤其对方还是乡下人,她是极好面子的,以她家这种身份,怎可能让这些乡下人可怜,你多给一舀面,她多给一捧米的,这算怎麽回事?于是她都拒绝了,但又因为拒绝的太彻底,让人觉得不近人情——这麽不近人情的婆婆,定是个恶婆婆,可怜了那个小寡妇,还有这麽个婆婆,日子要怎麽过呃!
***
“李大嫂,你这麽客气做什麽?”梁家老太太将莫语送得衣服推让过去,“老送东西过来。”
莫语将衣服叠好放到石桌上,“不是什麽好东西,逃难出来,也没带什麽好的,我瞧小春妹妹与我差不多高,想让她试着穿穿看,都是穿过的,我还不好意思拿来呢,大娘怕是嫌弃了吧?”靠着人梁家吃饭,又不能给银子,只能多长点眼色,注意人家的平时所需,那小春似乎只带了两身衣服在身边,来回穿得都破掉了,她便把自己的衣服送了过来——其实只穿过那麽一两次,还是崭新的。
既然不要就是嫌弃,梁老太太自然不好再推让,吆喝了女儿赶快跟莫语道谢。
梁小春今年只有十五,跟两个哥哥一样,长得眉清目秀,只是肤色黑了些,个头到是不矮,只比莫语低那麽一两指。她是很喜欢莫语拿来的那套衣服的,红色镶黑丝边的中衫,月牙色荷边裙——长这麽大就没穿过这麽像少奶奶的衣服,本来以为母亲是不会收的,过过眼她就很开心了,想不到母亲居然真收了下来,不禁喜上眉梢,怯声跟莫语道了谢。
除了家常里短也没什麽值得聊的,而且这位梁大娘也不是个爱说闲话的人,所以几句客气话後,莫语便起身告辞了。
正出门时凑巧碰上了梁家爷仨收工回来,跟他们打过招呼後,莫语就要走,谁想那梁二郎忽然伸手挡了路,吓了她一大跳,擡眼看看他,对方却看着别处,直到看到他手上那条大黑鱼她才明白他不是拦路,只是在送她鱼。
“梁二哥太客气了,你们留着吃吧,我们那儿有吃的。”莫语悄无声息地往後挪了半步,保证两人的距离在家人以外的范围。
“给孩子的。”梁二郎难得能开口说话。
“真得不用了。”无功不受禄,她身上再没什麽好还人情的了,不能再收人家的恩惠,“大伯丶大娘,我先回去了。”莫语没跟二郎道别,回头跟两位长辈说一声,然後微笑着绕开那条黑鱼,离门而去。
见这番景象,梁家大郎不禁笑笑,“我还当你特地跑到河里捉鱼给小豹(梁家小孙子)吃呢,原来不是啊。”
梁老太太看一眼丈夫,梁老爹也看一眼妻子,他们当然看出了小儿子的那点心眼——他可向来不爱跟女孩家说话的!不过也难怪,那李家小大嫂这麽个花不溜丢的漂亮媳妇儿,看着确实让人眼馋,可有些事不是想怎麽样就怎麽样啊……
寻了吃饭前的空当儿,梁老太太来到正在劈柴的小儿子旁边,琢磨了好大一会儿才轻道:“她可是大户人家的媳妇儿,夫家又是书香门第,就算她愿意改嫁,她那婆婆也未必肯放呀。”
吭哧吭哧,二郎劈木头不吱声。
“人是长得俊,也懂事能干,但毕竟是个寡妇,还带着个孩子。”他们老梁家虽然不是什麽大户,但在乡里也不是穷得吃不上饭,财礼还是给得起的,何况两个儿子又都长得周正,娶个漂亮姑娘很容易,“离家前,我跟你舅母说过了,让她多留留心,给你找个好的,等这战祸一过,回去就替你张罗喜事。”
吭哧吭哧,仍然不吱声。
梁老太太看一眼儿子僵硬的侧面,显然在不高兴呢,“倔驴子!你爹和我可都不看好,你就别瞎寻思了。”起身。
没走两步,就听梁二郎道:“我不在乎。”他不在乎她是个寡妇。
梁老太太伸手指指小儿子的後脑勺,“你不在乎有什麽用,你自己去跟人家说,看人家同不同意!”
待母亲一走,哐啷一声——梁二郎手上的斧子扔到了地上。
他第一眼看见莫语时就喜欢上了她,就像二十年来的混沌突然开窍了一般,但凡有她的身影,他就忍不住要看过去,明知道人家已经有主,却关不掉心里的非分之想。
在听说她是寡妇後,他终于松了一口气——她的男人不在了,他可以喜欢了吧?可他不知道该怎麽表现自己的喜欢,除了给她家干活。
给她干活是件相当愉快的事,就像……就像在搭建属于他们自己的小窝一般。
唉……让他自己说,他要怎麽说呢?他看着她甚至说不出话来。
***
而莫语之所以会知道梁二郎对自己的心思,全因为一场暴雨。
李政昔本来是想给儿子和小侄女抓条黑鱼做鱼汤,因为没什麽经验,一个人提着鱼叉就出去了,结果直到暴雨来临也不见他回来,山野之地,山外又在打仗,谁不怕出点什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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