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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昶其实是个得过且过的人。
上辈子身如浮萍,无所归依,满门心思都花在“如何好好活着”这一生命基本命题上。
而今到了这里,心态上其实无甚差别,有人想杀他,整日疲于奔走,不过是为了保命。
云浠这一句话,蓦然揭开他两世为人尘封已久的乡愁。
他停了箸,移目看向酒楼栏杆外的闾阎古巷,不知怎么,忽然怀念起二十一世纪的高楼大厦,通勤时分川流不息的车辆,以及行色匆匆的人群。
他生活在信息时代,城是不夜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既近又远。
他没有特立独行,却享受这种距离,就好比大学时的几个舍友毕业后各奔东西,有的再也没见过,有的还时常聚一聚,反正谁也没有失联的危机感。
网络的出现把天涯与咫尺间的界限变得模糊,距离反而更多是情感上的距离,合则聚,不合则分,不像在这里,时辰、里数、尊卑,分寸可数,都在丈量之间。
程昶没想到自己竟会这样怀念起曾生活过的那个时代。
然后他发现,所谓乡愁,原来是一个时代一段文化烙刻在人灵魂深处的深痕,任凭他漂泊无依,也配得上拥有。
也并非他穿越千载时光,就能轻易舍下。
“三公子。”云浠见程昶出奇的沉默,忍不住问,“卑职是不是说错话了?”
“没有。”程昶道。
他看她一眼,心中其实十分感念她方才一语珠玑,让他头一回体会到所谓乡愁这种复杂难言的情绪。
但他没有倾吐心声的欲望,顺着她的话头,语锋一转,问:“你是金陵人吗?”
云浠一点头:“是,小时候出生在这里。”又道,“但我儿时跟着父亲和兄长住在塞北。”
程昶问:“你这一身本事,就是在那里学的?”
“一身本事?”云浠不解。
她想了一下,愣然地问,“三公子可是指我的武功?”
大绥纵然开化,到底还是古代,男子出将入相,女子持家育子,才是常态。
朝廷纵然允了女子入仕,官通常也做不大,多数还是从文,习武的很少,且因为没个姑娘样,大都被人看作异类。
便说老太君,她能有今日地位,实则也是因为与琮亲王府、与皇贵妃陵王之间的关系,若仅只是一个女将军,不至于受人敬重如斯。
“我这算什么本事?”云浠笑了一下,“我是女子,这样的本事要放在父亲与哥哥身上,才叫做本事。”
“怎么不算?”程昶道,“既能自保,又能保护他人,小则守家护院,大则驱逐外敌,镇守疆土,这么有用的本事,分什么男女。”
还能强健体魄,延年益寿。
云浠怔然:“三公子真这么想?”
程昶“嗯”一声:“真的。”
云浠垂下眸,心中高兴起来。
其实她当初从塞北回来,起先并不是去京兆府谋职的。
她去过枢密院,去过兵部,还去过几个将军府上,她也想承袭家风,长留军中,像父亲哥哥一样,可惜那些人看她是个小姑娘,都婉拒了她。
云浠笑道:“对,我这身本事就是在塞北学的。小时候父亲教哥哥,我就在一旁跟着练,家里人口不多,有时候没人陪我,我就和阿黄比划。”
她衔了口菜,认真嚼完,“阿黄是我在塞北养的一条狗,比我大两岁,很聪明,我小时候打不过它,它还让着我。”
程昶愣了一下:“你养狗?”
他穿来这几个月,金陵城的大户小姐认识不少,养猫的都少之又少,养狗的更是没有,大都当狗是畜生,不是怕之就是厌之。
“嗯。”云浠一点头,“塞北草原,天高地远,阿黄在那里过得很开心。”
“它陪了我八年,我记得它走的时候,已经十岁了,当时牙齿都掉光了,走不动了,每天我就抱着它去院子里晒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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