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四章 绝境十四(第1页)

负来。

不过按照剧情的展,聂人王想来很快要去领盒饭了。

果不其然,就在两人从大佛头顶打到脚下的时候,突然间一声震耳欲聋的嘶吼声从身后的凌云洞窟中出现,整个乐山大佛都跟着颤抖起来。

“火麒麟!”

吴常心中惊骇,看电视的时候只感觉火麒麟丑的要哭,非但没有半分威势反而有点蠢萌。可当他亲身面对的时候,却是明白了什么叫做恐怖。

嘶吼声从凌云洞窟里面传出来,火麒麟还没有出现,熊熊燃烧的火焰却先行一步。

“轰!”

恐怖的热浪喷涌出来,紧跟在后面的是红黄相间的可怕火焰。

吴常甚至连火麒麟的真容都没有看到,仅仅是那股热浪就把他直接弄晕了过去。

等到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吴常已经在天下会了,雄霸如原剧情中一样信了泥菩萨的批言,把吴常和步惊云带了回去,顺路的还有断浪。

一晃十年很快过去,这期间雄霸可谓是尽心尽力,除了没有将风神腿的最后一式教给他之外,所有的资源都是最好的。

而吴常也极其的努力,平日里没事除了修炼就是修炼。因为他知道没有强大的力量在这个高手如云的世界里面跟蝼蚁无异,如果非要区别的话只是肉多了点而已。

十年时间,吴常从一个小孩长成青年,相貌也和他原本极其接近,只是棱角更加分明。

而关于这个世界的武林,结合以前看过的电视剧也差不多弄清楚是怎么回事了。

《风云》前期算是一个低武世界,那些练武之人虽然厉害,但还算是人,而不是像后期漫画或者小说里面那样动不动毁天灭地。并且以他这十年来的观察,现剧情的展应该是按照电视剧进行的。

确定了这个结论之后,很多谋划就有了根据,把握也大了很多。

十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吴常在勤练武功的空余时间也没有忘记探究自身的秘密。

然而除了那个疑似甲骨文的“门”字之外,他身上没有任何跟别人不一样的地方。都是两条胳膊两条腿,两只眼眼睛一张嘴儿,爱吃虫子喝清水儿……

“啊呸,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吴常站起身来,看着不远处奔流而下的瀑布,心里面一直在想事情。

就在三天前,雄霸将赢了擂台赛的吴常、步惊云收归门下,作为二弟子和三弟子,顺路的设立了神风堂和风云堂给他们两个。

按照剧情展,估计无双城城主独孤一方和他儿子独孤明很快就来了。

《风云》世界的武功等级很分明,最起码在前期是这样的。

十年时间,靠着他的勤修苦练和雄霸的支持,吴常从一个无名小卒成为了三流高手,之后不断地突破成为了现在的二流高手后期,甚至距离一流也不远了。

步惊云、秦霜和他差不多,而断浪因为资源的问题稍微弱了点,但在普通弟子里面也是一等一的。

江湖中的一流高手很多,但绝大部分都处于避世不出的状态。

像是无名,剑圣,天池十二煞,都是一流高手。

只不过一流高手和一流高手之间也是有很大区别的,多年前的剑圣追的天池十二煞跟狗一样四处逃窜,而无名又能够击败剑圣。这其中的差距吴常暂时也不清楚,因为以他的功力还接触不到除了雄霸之外的一流高手。

至于其他的门派,绝大部分都是在二流和三流之间晃荡,能够算得上是一流高手的目前也就只有无双城主独孤一方。

自从武功进入三流之后,雄霸就开始派他跟步惊云、秦霜三人到处厮杀。

不同于步惊云的狠辣果决跟秦霜的沉稳老练,吴常不到万不得已很少杀人,基本上都是打个半死交给步惊云。

倒也不是他心地善良,而是在拿到雪饮狂刀和《傲寒六诀》前不想对剧情产生太大的影响,以免出现令他十分被动的局势。

除了风神腿之外,吴常也练了一些其他的武功。只不过跟风神腿相比那些武功就很一般了,要不然的话他和步惊云、秦霜三人也不可能这么快就打出赫赫威名。

其实主要的还是那些拥有厉害武功的高手基本都避世不出,这才导致了雄霸能够快的将众多江湖门派收服。

《风云》世界前期和后期的跨度极大,不过虽然后期直接跳到了一流不如狗,雄霸满地走的地步,但在前期一流高手还是很值钱的。

吴常现在的功力在二流后期,随时都能够突破。只不过一直以来他都在压制着突破的度,一方面是为了将基础打牢固,而另一方面则是为了防备雄霸。

雄霸阴险狡诈,又残忍嗜杀。除了他的女儿幽若和儿子捕神之外,所有人都是他利用的工具。为了达成目的任何手段都能够使出来,毫无节操和原则可言。

虽然现在泥菩萨的后两句批言还没有出现,但如果吴常突破的太快肯定会遭到雄霸的忌惮。

再加上一直以来吴常不是在天下会修炼就是带人出去找那些小门派的麻烦,根本没有独处的机会,突破的打算只能往后一压再压。

“按照正常的剧情,应该很快了!”

吴常心中默默想的出神,突然间察觉到有人靠近,便扭头向着身后看去。

“风少爷好厉害,我每次来都逃不过风少爷的眼睛!”

清脆悦耳的声音传来,就见一个二八年华,长得娇俏可爱的少女出现在了视线之中。

肤如凝脂,臂如藕葱,丹凤眼,弯叶眉,纤纤细腰,杨柳扶风。

几乎所有形容女子美丽的词语都能够在她的身上找到,甚至很多地方犹有过之。可以说她能够满足绝大部分男人对于异性的幻想,变态除外。

“是孔慈啊,你找我有什么事情?”

吴常看着眼前这个美丽的少女,脸上浮现出一抹笑容。

其实第一次见到孔慈的时候,吴常的心里是拒绝的。

并不是他对孔慈有什么意见,而是深受现代网络荼毒的吴常一想到孔慈,脑子里面就不由自主的浮现出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重生後成了宿敌枕边人

重生後成了宿敌枕边人

文案古言预收与清冷上神成为睡觉搭子後求收藏,文案在最底下老皇帝驾崩,沈莺歌身为贵妃,被指为祸国殃民,赐了一杯毒酒。亲自送她上路的人,是权倾朝野的佞臣谢瓒。此人是出了名的刻薄暴戾,狠而无心。沈莺歌入宫前,想攀谢瓒的高枝,费劲心机爬上他的床,百般勾引,他不为所动,把她扔出了谢府。他天生高贵,衬得她如此低贱。沈莺歌留着所剩无几的自尊,咬牙在宫斗中求活路,一步一步往上爬。後来终于成为帝王的心尖宠,她伺机报复,弄残了谢瓒的腿,让他下半生只能在轮椅上渡过。没想到他的仇一直记到了现在,执意要置她于死地。也是,她从来不是一个好女子,这一生自私凉薄,恶事做尽。沈莺歌漫不经心将毒酒洒在地上毒死太难看了,哪怕是死,我也要死得好看。她拔走谢瓒的佩剑,嫣然一笑若有来世,我情愿与你不复相见,安安分分做个好人,你信吗?谢瓒没有说话,但唇畔冷诮的一抹笑,就是在回答她。他根本不信。她笑了,手起剑落,自刎在他面前。好消息她重生了。坏消息但没回到过去,竟然穿成了谢瓒刚过门的妻子。原配体弱多病,据传是谢瓒的白月光,沈莺歌哀莫大于心死,干脆认了命,善待原配,安安分分坐享贵妇生活。直至一日,她意外在谢瓒的书房里,看到了自己的画像。—谢瓒寡情冷血,先帝驾崩,他架空小皇帝的权利,满朝文武噤若寒蝉,时人斥他为奸相。他曾以为,和她之间的爱恨,还能继续纠缠一辈子。蓦然回首,她已不在灯火阑珊处。她入宫前,他忠正清直,她入宫後,他为妃做宰,莺歌莺歌,听起来就是吵闹的名字,他起初觉得烦,後来他却觉得,她不吵,反而热闹。当初赐死的毒酒,他换掉了,是一杯甜水。她以为他想让她死。其实,他想让她活。他想要的热闹,只有沈莺歌能给。与清冷上神成为睡觉搭子後预收文案九千年没睡过觉丶患有重度睡觉饥渴症的日游神(女主)每夜被蹭觉丶蹭着蹭着就真香了的高岭之花上神(男主)饱受失眠症的折磨,芙颂已经九千年没有睡过一次好觉了。身为日游神,她白昼巡视凡间,记录善恶,保护黎民百姓免收妖魔侵扰,偶尔送迷路的稚子回家。夜里睡不着时,僞装成凡人去不打烊的酒坊,跟一群夜猫子划拳喝酒。天亮後,芙颂拖着疲累又亢奋的身躯,继续巡守人间,闺友春神怕她猝死,给了一个建议春日到了,要不下凡寻一个睡伴儿,滚一圈,有了肌肤之亲,指不定就能好好睡觉了呀。抱着试试看的赌徒心态,芙颂很快盯上了一个在江南书院当教谕的白衣公子。他作息规律,夜里戌时熄灯,睡相非常养眼,睡时没有任何声音,安静得如清冷谪仙。第一次躺在他身边时,芙颂尝试着搂他的腰,埋在他的颈窝里。她嗅到了他身上的清列香气,一时竟觉得困意袭来,身体好像掸入了棉花里,失眠症所带来的精神疼痛一下子消失殆尽。芙颂清清爽爽睡至天明。春神的办法果真有大用!从此以後,芙颂夜里就常来了。经常准时到,偶尔会迟到三两回。迟到时,以为白衣公子已经睡下,结果他还挑灯温书,好巧不巧,她一来,他就应景地熄灯了。芙颂一时忐忑,他像专门在等她。可是,她分明隐藏了自己的气息,凡人不可能觉察到。肯定是自己白昼务公太累了,所以才産生了错觉!共同睡了一百多个春夜後,一回,芙颂心血来潮,想看白天的他是什麽样子的。结果,意外发现白衣公子与一个姑娘走得相近。姑娘白天给他送午膳,他会对那个姑娘笑,还送给她一只精致的簪子。姑娘想必是他喜欢的人吧。芙颂默默有了决定,自己到了换睡伴的时候。昭胤上神下凡执行任务,潜伏期间,每夜熄灯後,总有一个女子来蹭觉。居然还是天庭神职人员。睡相如八爪鱼,每次他把她的手脚拿开,她还是会缠绕上来。有次她把他磨得不行,他想摇醒她,结果,她在梦里拱蹭到他怀里,流泪道抱抱我,好不好直至这时他才知道,她不仅饱受失眠困扰,还经常梦魇。睡个好觉对她而言,是一种奢望。他那只准备摇人的手,最终落在她的背部,变成了一个妥协的拥抱。正当自己逐渐适应有她在的日子,她却不再来了。昭胤上神等了很多个夜晚,都等不到她。任务都完成了,她还没出现。直至从春神那儿打听到,芙颂寻到了新的睡伴素来清冷自持丶八风不动的昭胤上神,彻底坐不住了。内容标签宫廷侯爵情有独钟穿越时空婚恋逆袭轻松沈莺歌(贵妃)谢瓒一衆助攻其它预收一枝傲娇出墙来求收藏一句话简介前世宿敌,今世夫妻立意追寻爱,表达爱...

长安酷吏[基建]

长安酷吏[基建]

富二代顾念穿进了一本小说,他在车上无聊时翻的那本历史架空小说。书中的主角被陷害入狱,受刑时愤杀大理寺酷吏,被属下救走。几年后他在战乱之际起兵,平定四方,登上九五至尊的宝座。全书描述的就是主角从高空跌入尘埃又再次走上人生巅峰的开挂式逆袭人生,简单来讲,就是四个字,无脑爽文。顾念穿过来的时候,刑房里的手下正准备给主角开碳烤模式的大招级刑罚。原来他就是那个出场半章就被杀掉的炮灰酷吏!现在,属于他的进度条已经进展到了99。顾念不是,将军,你听我说!!!乱世将至,穿成半个长安县都嫌弃的纨绔子弟,败家冤种,顾念只能‘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努力赚钱以带家人逃避战祸。他刚把黄泥糊在砂糖上,药肆的小徒弟哇哇大哭太败家了,那可是十文钱一两的砂糖!!!顾念不是,你听我说清晨走出当红名妓的私宅,被去大理寺上班的同侪堵个正着,对方不禁连连摇头,原来你不但贪财,还好色!顾念不是,你听我说折腾一通,顾家纨绔子弟荒唐的名声不但没白,反而越抹越黑?破悬案,拓商道,大搞基建,为了活命,顾念努力出谋划策,刷好感度,也逐渐由团嫌变成团宠。等到所有的事情都步入轨道,顾念觉得自己终于可以功成身退,做个富甲天下的商贾逍遥半生的时候,有人却不肯放他走了。顾念将军,你听我说年深不用说了,都听你的。顾念糟糕,好感度似乎刷过头了!早知道就不这么积极了,吃了有文化的亏。聪明且怂话多且密‘贪图享乐’的富二代VS从一而终话少且酷有责任感的将二代本文又名大理寺探案手记,炮灰反派沉迷赚钱,流放求生指南,将军你听我说...

云渺周苍山

云渺周苍山

孙家老大喝了好几杯茶,才感觉干疼的嗓子好受了些,将孙老太太和孙老爷子的事情讲了出来。我妈年轻时候便不太正经。周浮年脸色一变大舅!...

团宠村长要搞事

团宠村长要搞事

叶初莫名其妙穿越了,成了青山村新上任的村长林叶初,同时也是老林家唯一的女娃,从全家宠,到全村宠,林叶初凭借真本事,不仅带领全村吃饱,还带领全村致富。从此一个山旮旯里无人知晓的村落成为人人羡慕而追捧的桃源村,就连许多身居高位的大佬也暗搓搓地打着退休后到青山村定居的主意。看着越来越热闹的青山村林叶初笑了,青山村村民...

大小姐腰软唇热,顾总甘愿沦陷

大小姐腰软唇热,顾总甘愿沦陷

陆大小姐以两点闻名贵族圈子很漂亮,很能花。因为过分漂亮的皮囊倾慕者无数,又因为太能花钱无人敢娶。也有人不以为然,在饭局上醉醺醺的说听话的女人都是调教出来的。陆家快倒了,等她落到我手里,再慢慢调教也不迟。首座上的男人哂笑,是么。不久后,一则巨额收购消息震惊整个商业圈。紧接着顾家太子爷以百亿聘礼求娶陆大小姐...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