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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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人赃俱获(第2页)

这样一来,他们也算是人赃俱获,收获颇丰,黑夫已经开始数着贼人数量,憧憬自己能得到的功赏了……

“还是黑夫指挥得当,让吾等突然袭击,这才得手如此容易。”

东门豹大笑着,像拎一只小鸡似的,把那少年兴提起来,扔到他的同伙边上。然后便兴奋地走到那堆漆器、铜器旁,打着火把察看起来。

“这么多好东西,我还是第一次见。”他有些情不自禁地抚摸精美的漆器。

“豹,话说在前头,赃物都是要上交官府的,别动什么歪心思。”

黑夫严肃地告诫东门豹,同时扫了一眼利咸。

秦国对吏员要求严苛,不但收取一文钱就是贿赂重罪,私留赃物更是罪不可赦。

要是这里谁心生贪念,偷拿了赃物,其他人若不举报,也要连坐同罪。

其实若是利咸不在,他们三个死党偷偷藏下点也没事,可如今利咸在一旁看着,经过匿名信事件后,此人虽已经对黑夫心服口服,但黑夫却没有完全信任他。

利咸倒是不知道黑夫腹黑的小心思,他让小陶看着众盗墓贼,自己也走过去,拿起那个圆口、双耳、外表布满夔纹的三足鼎,皱眉打量起来。

所谓的鼎,是西周春秋之时,用于煮大块冷猪肉的器皿。到了战国时,已经渐渐礼器化,平民很少使用,只有贵族们在用飨、祭祀时才和装米饭的簋一起摆出来,以显示自己的古老世系、尊贵地位……

一般来说,按照《周礼》中的规定,天子九鼎八簋,诸侯七鼎六簋,大夫五鼎四簋,士三鼎二簋。

不过到了战国,礼崩乐坏,最后连周室都被秦扫灭了,那古旧周礼,便没人遵循。七雄的王们早就开始用天子车驾礼仪,各国的封君们,也俨然以诸侯自居……

眼前的鼎,便是这墓主人尊贵身份的标志。

其实吧,在黑夫这种前世今生都是平民屌丝的人看来,所谓的礼器,不就是锅碗瓢盆么?煮大白肉的鼎,放小米饭的簋。放在庶民百姓家,就是厨房寻常之物,放在王侯贵族家,就成了高大上的玩意?

这两者的区别,是由血统决定的?

黑夫不以为然,身为现代人,他对血统论是嗤之以鼻的。

不过这时代的人们,虽然经历了战国之世”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于卒伍“的洗礼,但对于血统论,却依然深信不疑,没落的贵族之后高昂着头颅,看不起任何低贱出身的人。

即便是那些平民英雄,功成名就之后,也要忙不迭地为自己找一个血统高贵的祖先。或是分封各地的诸侯伯子,或是家道中落的卿族大夫,仿佛不如此,便不足以证明自己成功的合理性似的。

可实际上,这已是一个能力大于血统的时代了,在王子公孙不立功亦不能得到封地官爵的秦国,尤其如此。

“求盗,火把凑过来点……”

另一边,利咸嫌看不清字,东门豹不情愿地走过去,帮他照明,自己也偷眼瞅去,却见那鼎的背面,密密麻麻刻满了金文篆字,但又和秦国的小篆大为不同……

“你能认得这些鬼画文字?”东门豹看得头都大了。

“不全认得,但也认识几个,我家几十年前曾是楚大夫,故而祭祖时,祖先灵位上也是这些楚国文字……”

利咸话语中带着一丝骄傲,他吐了口唾沫,用袖子将铜鼎上的泥土擦去,细细一看后,不由脸色大变,出一声惊呼!

“哎呀!”

“怎么了?”黑夫忍不住走过来问道。

“这鼎是墓主人生前用的礼器,上面刻有铸造的缘由,还有他的族系、官职。”

利咸有些兴奋地指着青铜鼎道:“亭长,若是我没猜错的话,这竟是若敖氏的墓!真没想到,那个传说居然是真的!”

利咸捧着铜鼎嗟叹不已,黑夫却听的一脸茫然。

“若敖氏,那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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