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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指尖起惊雷
筝,战国时兴盛于秦地,李斯《谏逐客书中》述及秦国乐舞的一段说:“夫击瓮,叩缶丶弹筝丶搏髀,而歌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所以筝也称为秦筝!
秦筝何人所造?
这个问题向来衆说纷纭,一般认为是秦朝蒙恬所造,但唐朝的杜佑在《通典》里对此提出过疑问,霓虹国的田边尚雄在他的《东洋音乐史》中就提出了筝是战国末期从西方传入秦国的观点。但霓虹国的另一学者林谦三则认为田边尚雄的论据不足。所以秦筝之父的名头,很可能在将来要落到另一个考据大国棒子国的手里了。
至于弹筝的指法有很多种,但无一例外,最常用到的就是指甲。古时弹筝与後世不同,用的是肉指而非甲片之类的假指。最早出现用假指的记载,见于宋陈饧《乐书》,其《鹿爪筝》一目云:“梁羊侣素善音律,自造采莲歌,颇有新。致妓妾侍列,穷尽奢靡。有弹筝陆大喜者,着鹿骨爪,长七寸,古之善筝者不独此也。”
此时的楚国或许还没有鹿骨爪出现,或许已经有了但宋神妃并不习惯使用,所以在弹筝时造成了指尖的残缺。徐佑的前身是一个武夫,对音律之事一窍不通,在记忆里也就没有这方面相关的记载。
不过,何濡观指裂而判断出宋神妃的真实身份,虽是牛刀小试,但管中窥豹,可见一斑,这份智计,果然不负阴符四相之名。
千琴今天是跟何濡杠上了,小女孩都是记仇的人,分外看不了他得意,小声嘀咕道:“说不定私下里见过神妃阿姊的样子,故意装作不认识。有些人呢,就爱故弄玄虚来擡高自己,没得让人恶心……
她的声音恰好能让房间内的衆人全都听到,可这次却像是集体聋哑了一般,没人接话,也没人搭理她,一时都陷入了沉默当中,气氛开始逐渐变的有些尴尬。
何濡是绝对不会管气氛如何的人,老神在在的低垂着头,任谁也看不透他心里到底在想些什麽。宋神妃也许是调节气氛的高手,可她自从跟了郭勉,已经不需要以色相示人,行事只看自己的喜好和心情,这会她的眸光只在何濡的脸上徘徊不去,似乎对他这个人十分的感兴趣,哪里还有心思搭理别的事?
徐佑左右看了看,笑道:“既然大家说开了,也不必因此伤了和气,毕竟我们来此是想帮忙,而不是添乱。女郎如果信得过我们,能不能请詹女郎出来一见?”
宋神妃从何濡脸上收回眸光,道:“真是不巧,四娘昨天一早就去了别处办点小事,今天能不能回来还是两说。至于我为何要冒用她的身份,一来是听到有乞儿要来报恩,觉得有趣;二来嘛,也想听听乞儿口中声声说的天大的忙,究竟为了何事。现在看来,我这次胡闹,却是胡闹的对了,不然与诸位郎君失之交臂,可要误了四娘的大事。”
徐佑见何濡还是不答话,想必是不见兔子不撒鹰,不见到正主是绝对不会开口谈正事的,并且心中也有许多疑问要跟他私下沟通,当下也没跟宋神妃继续闲聊的兴致,站起身道:“既然如此,那麽先行告辞,等詹女郎回来後,若是有了应对的法子也就罢了,若是一时计短,想听听我等的拙见,可派人到至宾楼里知会一声。”
说完对宋神妃施了一礼,转身往门外走去,何濡紧跟其後,却是连礼数都免了。左彣走在最後,他出身奴籍,惯做逢低的姿态,道:“我们初至钱塘,诸事纷杂,所以两位郎君性子急了一点,并没有别的意思,失礼之处,我在这里代致歉意。”
宋神妃目送徐佑三人的背影消失在外面的青石小路上,唇角溢出一丝笑意,道:“有趣,实在有趣……”
千琴俯下身子,扬起了脸蛋,双手放在宋神妃的臀侧,轻轻的用手捏了一捏,隔着薄薄的纱裙透出诱人的形状,低声笑道:“我家神妃阿姊可是从来没在男子身上吃过亏的,今天被人家视若无物的感觉如何,是不是连贝齿都快要咬碎了呢?”
宋神妃低下螓首,垂在额头边的青丝正好落到千琴的唇边。她像一只受宠的小猫,张口去咬那缕摇摆不定的青丝,却扑了一个空,仰头发出咯咯的笑声,听起来颇有几分魅惑的味道。宋神妃轻擡玉臂,宽大的袖口顺势往下滑动了三分,露出洁白无瑕的皓腕,微微弯曲的食指贴着千琴的眉心滑到鼻尖,然後来到一双薄薄的红唇上,随着千琴一声低吟,整根食指悄然没入了她的檀口之中。
“若是世上的猫有一天不喜欢吃腥,那可不是猫的错,知道吗?”宋神妃的食指慢慢抽了出来,指尖的水渍闪着亮亮的光,放到自己的唇边,香舌微吐,津液交织,眸子里却还是没有一点的波澜,冷静的让人心悸,道:“四娘几时回来?”
“要是路上没什麽波折,应该今晚亥时抵达钱塘。”
“嗯,四娘这几天为了郎主四处奔波,实在是辛苦了。家中的事,能为她分担一些,就分担一些。你先把人手撒出去,监视至宾楼里的所有动向,我要知道从现在开始,詹珽和窦弃都说了什麽,分别见过什麽人,做过什麽事,一点都不许有遗漏!”
千琴袅袅站起,薄唇抿成一条线,眼眸中全是让人不寒而栗的杀气,道:“诺!”
等千琴离开,宋神妃在房中枯坐,过了不知多久,那个看门的白发老仆颤悠悠的走了进来,弓着背,喘着气,道:“见过夫人。”
“奇伯,徐佑的武功可像传闻中的那样厉害?”
“徐佑?”奇伯浑浊的双眼眨了眨,咳嗽了几声,道:“他身上有伤未曾痊愈,不足为虑。”
徐佑被誉为年青一代最有可能在二十岁前突破五品的天才高手,可在这个吹口气都要上西天报到的奇伯眼中,却只得到这样四个字的评价:
不足为虑!
宋神妃似乎十分信任奇伯的判断,道:“那,何濡呢?”
“不会武功,一点底子都没有,很是普通!”
宋神妃笑了笑,娥眉上挑,眼如月牙,煞是好看,道:“不会武功的人,却未必普通。“
奇伯的嗓子仿佛夹杂一口浓痰,说的话并不十分清楚,道:“肩不能担百斤粟,手不能缚日中鸟,连武功都不会,这个人……咳,咳,还有什麽鸟用呢?”
晋时郭璞作《玄中记》,里面说:“东南桃都山,上有大树,名桃都,枝相去三千里,上有一天鸡,日初出,光照此木,天鸡则鸣,群鸡皆随之鸣。”所以鸡又名日中鸟,寓意吉祥,又能趋利避害,吃蝎子蜈蚣等毒虫,所以晋时人家的门画也从画虎变成了画鸡。
听奇伯口出秽语,宋神妃不仅不恼,反而噗嗤一笑,知道不能跟他计较这个话题,要不然说到天黑也说不明白,直接问了下一个问题,道:“那个左彣左郎君,身手又如何?”
“步伐稳健,气息绵长,神光聚而不散,应该只差一步就能迈入小宗师的境界了。要是夫人对这三人不放心,最需防范的,就是此人。”
“知道了,辛苦奇伯了!等郎主平安回来,我定在他面前好好的给奇伯记上一功。”
奇伯摇摇头,转身往外面走去,道:“如今这世道,人能活着就是天大的福气了,什麽功劳不功劳的,你记得,我却不记得,郎主也不会记得的……还是别多话,别多事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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