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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看守所收押大厅。
陈书和程冕聊得尽兴,这边收押的事情也是办得顺利。
陈书即将离开之时,程冕靠近身来贴上耳朵悄悄说道:“明天晚上我请客,你必须得过来。”
陈书眨巴眨巴了眼睛,心里想起了明晚和黄思茜的聚餐,面露难色:“什么事情?就你这‘蹭饭王’会请客?”
程冕双手并在身前磨蹭了几下,才施施然地说道:“兄弟我下周去市局法制了,想请兄弟你吃顿饭。”
体制内的潜规则,事无绝对。也就是事情没有真的施行,也就是程冕没有真正地调到市局法制支队,其实他是不应该对别人吐露这件事情的。
只不过他和陈书的关系太好,平时两人也不常见,乍一碰到,心里高兴就说了出来。
程冕豪爽不墨迹,从大学开始就以仗义出名,到了毕业参加工作分配到看守所,也是将这性格带到了工作中。
可人无完人,他也有个小缺点,那就是天生喜欢蹭饭。
大家问他为什么,他也说不出来,许是天性使然。不过大家伙玩得开心,谁也没将这个当回事。
所以这次程冕表示要请同学吃饭,陈书有些惊讶,也有些开心。
毕竟程冕从看守所调往市局法制支队,虽然同样是民警,但其实还是高升。于情于理,陈书都难以拒绝。
只不过,恰恰黄思茜的邀请正好挡在了这一天。
陈书捏了捏眉心,本想拒绝,突然想到程冕几年前也是过了司法考试,并且接下来要调往市局法制支队,应该可以指点一番初入社会,什么都不懂的黄思茜。
于是在鬼使神差之下,他便答应了下来,不过提出来明晚由自己来安排。
‘蹭饭王’程冕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
陈书坐在朱然驾驶的桑塔纳车里,手里拿着亮着屏幕的手机,思绪却不在手机上。
看着车窗外紧挨着看守所收押大厅的一排讯问室,他想起了十年前警院放暑假,他到东州开元区刑大执行暑假实习任务时被带到这儿,配合刑警们一起进行“特审”的事情。
那时候的讯问已经有了严格的规定,排在第一的就是不能动武,这是红线,绝对不能碰。
“特审”的全称就是特殊审查。特殊在哪里?就是民警在二十四小时的监控之下,除了动用武力以外,可以任用任何手段进行讯问。
不过一直在执法第一线游荡的老刑警们自然有很多种办法绕过去。
那是一起杀人案,至于案情什么的,当时还是作为工具人登场的陈书没有资格翻看。不过他当时在意的不是这起杀人案件,而是坐在他眼前已经整整三天没有合眼的犯罪嫌疑人。
那时候的公安工作还是崇尚“口供至上”的侦查理念,什么“零口供定罪”、“毒树之果”都还停留在纸面上。
过了这么多年,当时所生的大部分事物,陈书已然选择性地遗忘,不过当时那名嫌疑人的平静至深的眼神,至今还存留在脑海里。
警车驶出看守所大门,坐在副驾驶座的陈书喃喃自语道:
“心不能软,手不能狠,用嘴审案子,用心救他们。”
他一直相信大部分人都能救,但某些人,真的还有救的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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