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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一对苦鸳鸯(第1页)

第五章一对苦鸳鸯

父亲死了,地也卖完了,但百里奚还得吃饭,还得穿衣,不能不找一个谋生的门路——干起了卖狗肉汤的勾当。

杜若男第三次出嫁,就没有前两次那么幸运了。丈夫是一个兵痞,不曾挣得一文钱回家,反向妻子要吃、要喝、要赌资。

说到闯荡,百里奚心中有些发怵,他并不是没出去闯荡过,但闯荡的结果,是差点儿把命丢在异乡。

宛,四方高中央下曰宛。

宛即今日之南阳。早在三皇之时宛地就形成了好几个部落,山清水秀,土地肥沃,五谷丰登。但宛作为一个行政区划的名字出现是在春秋时期。

春秋初,在宛境之内,不说是封国林立,少说也有七个,它们分别是申、吕、谢、鄀、蓼、邓、缯。

西周之亡,不敢说亡之于宛,但至少与宛有关。

西周末年,周幽王当政,贪色而又昏庸,为博得宠妃褒姒一笑,竟然点燃烽火以戏诸侯,弄得民怨沸腾,宛地申侯率先举起了反抗周幽王的大旗,引犬戎入京,将幽王逼杀于骊山脚下。太子宜臼即位,是为平王,迁都洛阳,西周遂亡。

平王东迁之后,南方的楚国渐渐强大起来,到了楚文王时代,灭掉了申、吕等国,就在碧波荡漾的淯水边,建起了一座控制南北交通的要害——宛邑。宛作为一个行政区划的名字正式在历史上出现,此后不断地升级,或为县,或为郡,或为国。

宛邑是一个名人辈出的地方,除了申侯之外,还有一个鄂侯,为西周初控制南方做出过重大贡献,如今该轮到百里奚百里奚的奚字原本不是这个奚,是小溪的溪。因其家居住在宛邑西郊的麒麟岗上,门前有一条丈余宽的小溪,故名。在他拜相以后改名为“奚”。了。

百里奚祖居并不在宛邑,而是朝歌,商朝灭亡后,其先祖带领家人先后流浪到晋国和虞国。大概到了西周末年,方才来到宛邑,在麒麟岗上定居下来,靠设馆授徒谋生。

到了百里奚的父亲百里春,因得罪了当地的几个文痞,闹得教不成书了,不得已改行种地。

是时百里奚还不到十二岁,已经把三坟五典三坟五典:我国最古的书籍,一为《三坟》,一为《五典》。读得滚瓜烂熟。

再熟也不能当饭吃呀!他得帮他父亲种地,只有到了农闲的时候,或者是夜里,或者是下雨天,种不成地,他才将书简捧起来。

俗话说,“庄稼活,不用学,人家咋着咱咋着”。这话大错矣!

不说犁地耙地,也不说摇耧撒种,单就捆麦个麦个:麦捆子。来说,有的人捆的麦个一提便散,有的人捆的麦个,任你咋抖也不会散。还有垛麦垛,会垛的人垛的麦垛半年也不会漏雨,不会垛的人垛的麦垛,一场雨管叫你从上到下湿个透。

百里春教书是把好手,但种地确实不敢恭维。同样的地,别人一亩能收五六石麦子,他种的地,连三石也收不了。故而,他家的小日子过得很是清苦。

百里奚不愿意过这种清苦的日子,他拼命地读书,想通过读书来改变命运,不说《三坟》《五典》,连《八索》和《九丘》,也能倒背如流。

尽管他的学问,远远地超过了他的父亲,超过了宛邑所有的人,但他的官运和他父亲一样差,到处求官,到处碰壁,长到二十五岁,连个吏也没混上。

不知受了哪位高人的指点,他改习兵书。

在兵书中,最为知名的便是《太公兵法》了。

太公者,姜太公是也,又称姜尚、姜子牙,西周初年,官拜太师太师:武官名。西周初置,原为高级武官,军队的最高统帅。春秋时晋、楚等国沿用,成为辅佐国君的官。,辅佐武王灭商有功,封于齐,为齐国的始祖,有《太公兵法》一书行世,被后人尊为武圣。

要读就读最好的,他把目光瞄向了《太公兵法》。经过多方打听,方圆百里,只有吕厚德家存有一部。姜姓与吕姓原本就是一家,故而,姜尚又名吕尚。

百里奚起了个大早,跑到五十里开外的吕刘庄,向吕厚德借书。吕厚德说什么也不肯借。

看呢,看一看可不可以?

可以,但有三个条件。这书只能在吕厚德家里看,还必须是晚上;白天得为他放牛。

百里奚将心一横,答应下来,在吕厚德家整整放了一年牛,方把《太公兵法》读了个滚瓜烂熟。

他为什么要学习兵法,而且这么热衷兵法?

在乱世,知兵法的人的出路远比知文的人要广。

百里奚不只知文,也知兵,自以为今非昔比,卖掉了家中的近半数薄田,得银二十八两,揣在怀中出外闯荡。谁知闯荡三年仍是一无所获,不得不再度返回麒麟岗上。

百里春拖着孱弱的身子,披星戴月地耕种着余下的十几亩薄田,原指望儿子谋得一官半职,好改变一家人的命运,如今……他越想越觉得无望,长叹三声道:“命也,命也,命也!”一边说一边咳嗽,还吐了一大摊鲜血。自此,一病不起,三个月后,一命呜呼。

治病要钱,安葬死人要钱,百里奚不会屙钱,唯一的办法就是卖地。

父亲死了,地也卖完了,但他还得吃饭,还得穿衣,不能不找一个谋生的门路。经过一个多月的观察,他发现岗下那家狗肉汤的生意很是红火。于是,向邻人借了二两散碎银子,也干起了卖狗肉汤的勾当。他为人诚实,不像对门那家,把死狗肉充活狗肉卖,也从不缺斤短两,故而生意越做越红火。而对门那家,顾客寥寥。

这一下把对门那家惹火了,雇了十几个地痞,趁着一个月黑风高之夜砸了百里奚的狗肉汤店,还把他打了个半死。百里奚整整在病床上躺了三个月,明明知道这事是对门干的,但无凭无据,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肚里咽。

狗肉汤卖不成了,贩粮食怎么样?又经过一个多月的观察,他发现距麒麟岗一百余里的邓国,粮食出奇的便宜。一斗黍子,至少比宛邑少两文多钱,他决定去邓国贩黍子。邓国者,今之河南邓州也。始建于夏,曾做过夏朝的国都,春秋时为楚国所灭,改国为邑。于是,东借西借,借了二十两银子,买了五大车黍子回来,还没来得及脱手,宛邑吏找上门来,说是齐国要来讨伐楚国,楚文王要御驾亲征,向宛邑加征十万石粮食,硬要百里奚把粮食贡献给国家,百里奚说啥也不同意,宛邑吏便加给他一个抗捐的罪名,粮食不仅没有保住,还被关进了大牢。

俟他从大牢里出来,债主们纷纷上门讨债,万不得已,将祖传的一座偌大的宅院也卖了出去。就这,还短人家十两银子。

距麒麟岗约二十里的王村,住着一位姓杜的有钱人,他的外甥曾经跟着百里春读过三年私塾,对百里奚的道德学识很是钦佩,今见百里春的后人如此落魄,便找上门来,对百里奚说道:“孩子,你田无一垄,椽无一根,再待在这里也没什么意义,倒不如去老夫家放牛,老夫一年给你三两银子,三年给你十两,你看如何?”

按照常理,一个长工,年俸顶多二两,杜公却给他三两。不,不止三两。三年按十两计,一年是三两三钱三分还多一些。他不是傻子,岂有不允之理!

可债主们不干,怕他以出外做佣工为名溜之大吉,将他软禁在一个四面透风的磨坊里。

杜公等了三天,还没见百里奚前来“报到”,二次来到麒麟岗,方知百里奚被软禁起来,二话不说,当即命管家回去取来十两银子,为百里奚还了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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