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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凛不喜欢下雨,却出生在一座多雨的城市。
那里的雨从不缺席任何一个季节,淅淅沥沥下在黑夜里,地上、墙壁附着返潮的水珠,树木和泥土如患皮肤病一般溃烂,散发出令人作呕的颓湿气息。
纪凛为此感到厌烦。
直到那天,他遇见一个人,从那以后他开始喜欢下雨。
那天原本也是枯燥乏味的一天,在上完课回公寓的路上,一个华裔朋友给他打来电话,邀请他晚上喝一杯。
纪凛不爱社交,回英国前有固定交友圈,都是从中学就玩在一起的朋友,跟他们几个厮混到高中毕业,之后他回英国念大学,他讨厌这里的雨,也讨厌这里的人,回来后总是一个人待着,偶尔和几个华裔同学打交道。
给他打电话的秦建州算是跟他走得近的其中一个,这人爱喝酒泡吧,一周至少去三次。他经常约纪凛,哪怕十次有八次被鸽,依旧乐此不疲发去邀约。那天他以为纪凛又会拒绝,没曾想那端静默几秒后问他要了地址。
纪凛去的理由很简单,因为那天下雨了,他烦,烦到需要一杯酒赶走湿哒哒的坏心情。
秦建州留学几年把学校附近的酒吧玩遍了,那次他带纪凛去的是隔壁那所大学周边的一家。说是这边玩腻了,要去那边看看其他学校的漂亮妹妹。
纪凛冲着酒去的,压根对秦建州口中的漂亮妹妹不感兴趣,但当他推开那扇玻璃门时,一股温香在鼻端扑开,她的身躯随着绚烂光影扑面而来。
他接住她。
那原本只是人生中一个随时被遗忘的小插曲,类似于顺手拾起滚落在脚边的一枚硬币交还给它的主人。
而命运的钟摆从那一刻开始晃动。
他接住她。
当时她并未喝醉,只是不小心被酒瓶绊倒,恰巧跌进了他怀里。身处异乡的东方女孩防备心重,肢体接触令她警铃大作,脚还没稳住就匆匆拉开距离,纪凛怕她又摔,伸着手臂虚护在她身侧,以便能够随时接住她。
“你还好吗?”
纪凛用英语询问。
她回中文,说还好,紧接着像是反应过来,又用英语答一遍。
“有没有朋友跟你一起?”
这次他讲了中文,她抬起头,四目相视,她拨发丝的手指顿住,眼里透出一种隐晦情绪。
他看不懂,但还是问:“需不需要我送你?”
这句话几乎没有经过大脑,纪凛尚未意识到自己的反常,只知道那个当下他想那样做,于是就脱口而出了。不论是出于对同胞的照顾,还是为了那一点私心。
而之后的事情却在他意料之外,一开始他只想将她安全送回住所,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跟她滚上了床单。他和她在酒店的床上接吻,赤裸着身体拥抱,他感受到她柔软的体温,为他起伏的心跳。
她的眼睛很干净,亮熠熠的瞳仁里倒映着他的影。
他突然不想将这份纯洁建立在性爱之上,至少不是今天,不是在她喝了酒的状态下。
最后他没有进入她,但他们之间做的事也算不上完全清白。那晚她和窗外的雨一样,淅淅沥沥落个不停,而他也在她手中释放了自己。
他们缠绵了一整晚,他在闭眼前期待明天的到来,却在睁眼后看到一片空白。
她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无痕迹。
纪凛望着空床怅然若失,如果是一夜情这种不打招呼一走了之并不稀奇,可他们昨晚一次都没做过,更像是情侣间甜蜜的温存。
所以是为什么?他想不通。
他从衣服堆里翻出手机,却发现根本没有存她的号码。
那天后,纪凛频繁出没于各个酒吧,拿着一个没有姓的名字各路打听,结果一无所获。
他找了她大半年,意志与情感也快要消磨殆尽,心想算了吧,可能跟她没缘分。缘分这个东西可遇不可求,他这样让自己释怀。
直到好兄弟打来电话,纪凛收拾好心情回国,见朋友自然是乐意的,可他哪里想到,他朝思暮想的人会站在陈苛昱的身边,做了他兄弟养的金丝雀。
纪凛知道的,陈苛昱养了个艺术生,姑娘二十不到,嫩得很,长得漂亮,听话不粘人,他吹得天花乱坠,还舍不得带出来见人,怕被他们几个惦记上。
纪凛从不觊觎兄弟的女人,可为什么偏偏是她?她当初为什么不辞而别?她很缺钱吗,为了钱出卖身体?还是她喜欢陈苛昱,想利用这种关系上位?
纪凛脑子里无数个疑问,看着陈苛昱嘴巴一张一合,却听不见半点声音,他招了招手,姑娘就脱下浴衣,一抹水蓝色在眼前晃,纤瘦又白皙的身躯,日光斜打在她肩身,从皮肤里透出来。
他吻过她泛湿的锁骨,此刻却被另一只手抚摸。
陈苛昱揽住她,向他介绍。
“祝菁宜。”
连名字都是假的。
她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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