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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姊妹
下晚时分。
二姐李兰肩背一篮子猪草回来了。
没有意外,她也没逃过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摧残,湿漉漉的衣服贴紧曼妙身段,把上半身圆润的轮廓丶下身完美的户型展现的淋漓尽致。
张志勇只来得及偷瞥两眼,就被李兰敏锐地捕捉到了。
只见她立在原地不动,右手握着一把割猪草的镰刀,刀口还在滴着雨线,用死亡之眼凝视着他。
这缺心眼号称天不怕地不怕,敢上山斗豺狼,敢下地和狗对咬,却唯独怕漂亮姑娘。
而且女人面相生得越好,他就越惧怕。这真是奇了怪了。
正因为这个缺陷,上辈子这二货在女人手里吃了大亏。
受不住李兰的泼辣气场,从小就被她毒打过来的张志勇最终还是没能走出儿时的恐怖阴影,心里犯怵,选择跑路。
李恒在背后喊:「老勇,快到饭点了,吃个晚饭再走。」
张志勇仓惶出门,哆嗦着头也不回:「还吃个屁饭,小命要紧吼!」
张志勇逃了,堂屋瞬间只剩下了面面相觑的姐弟俩。
说起来,李恒和李兰虽然是亲姐弟,但儿时的关系并不融洽。
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的他们很多时候是不说话的。
缘由嘛,十分简单。她从小就觉得亲妈田润娥重男轻女,偏心弟弟,每当有好吃的都是紧着弟弟先吃。
东西多还好,李恒没吃完,她最后还能捡一口剩下的;要是东西少,她全程就只能干瞪眼。
时间长了,她的小宇宙就彻底爆发了。
如果田润娥在家,李兰心情不好就会故意激怒李恒,等他忍不住骂脏话了,然后顺理成章地把他暴打一顿。
假若父母不在家,嘿!她都不带装的,随意找个藉口就开揍。
李恒也不是受气的主啊,被打了自然是奋起反击,可惜没卵用。
因为女孩子从小长得快,李兰年岁又大些,双方总是隔着身高差距,他每次都被残酷镇压,心里头过得那叫一个苦哇!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好些年,直到她读初中时才有所收敛。
但由于早些年的姐弟感情基础薄弱,导致两人在整个中学阶段都比较陌生。
那时候他不懂二姐为什麽总是欺负自己?
后来长大了才明悟:离开上湾村,二姐在面对外人时总是落落大方,处事圆滑,情商拉满。但在母亲这里,她最大的愿望就是获得一份和自己同等的母爱。
可在这封建思想作怪的年代丶在这穷乡僻壤的土旮瘩里,想要获得一份同等的爱是何其艰难?
以至于后世年过半百了,她偶尔还会拿这事出来唠叨。
说起来,两姐弟的感情转折点发生在大学毕业后,大约是96年。
那时候在大城市工作的李恒想在城里买房安个家,可手里头比较紧张一直没能成行。
后来李兰得知这一消息,背个黑包坐火车送了8万块钱给他。
这可是96年的8万块钱啊,对大多数家庭来说绝对是一笔巨款!
而这笔巨款竟然是二姐送来的!
解了他燃眉之急的同时,对他内心造成了很大冲击。
前生这8万块钱李恒一直想找机会还回去,但她始终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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