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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去猪圈林雪卿快急疯了。什麽尊严,体面,道德,全都不想要。
而眼看着周遭的魔气越来越浓,距离叶明镜堕魔,大开杀戒的时间点越来越近。
说时迟那时快。
顾不得思量太多。
脑海内白光一闪,林雪卿当机立断,扑通一声,跪在了叶明镜的脚下,哭:
「包包,我终於找到了你!」
话音落下。
空气似乎凝滞了一瞬。
魔气依旧没有散开,可被林雪卿抱住小腿的叶明镜,那双就快要全部变红的眼,却是终於有了些许异样的反应。
「包包是谁?」
清冷的声线自头顶上空响起。
林雪卿却不敢抬头去看。
也是幸亏,林雪卿这些年走南闯北讨生活,打工的技能比较多。
曾经当过短剧演员的他,半是惊恐,半是入戏地硬是生生挤出了几滴眼泪出来,晕湿了叶明镜的衣摆。
「呜呜,包包,你忘了吗?那年杏花微雨,你在大明湖畔,救下了还是孩童的我。」
「那日後,我对你一见锺情。」
「这麽多年来,我一直到处寻觅你的踪迹,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将你迎娶进门。」
「呜呜呜,这一天终於还是来了,包包,我找到你了。我们结为道侣了!我好开心!」
林雪卿一边演戏。
一边在心中盘算着自己的计划。
是的,正如他方才所说,他是打着在叶明镜眼前演一出认错人的主意。
小炮灰罪无可恕。
但若要论起行径中最叫人厌恶的那一点。
莫过於就是好色。
好色纨絝死不足惜,可……若是小炮灰娶叶明镜,不是因为好色,而是出於真情流露呢?
这是林雪卿的第一个假设。
当然,暂时来看。
这个假设还有些站不稳。
毕竟小炮灰今年才十八岁,而叶明镜,却已经是百年前的修真界风云人物。
小炮灰还没出生。
叶明镜就已经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隐匿於修真界了。
所以,若林雪卿坚称自己只是靠着修真界一些传闻,见都没见过人影就深深爱上了叶明镜,在洞若观火的大反派叶明镜面前,根本就站不住脚。
於是乎,林雪卿在此基础上,有了第二个「艺术加工。」
便是方才所提起的「包包」了。
逻辑很简单,我认错了,不是故意要强娶你的。这便让小炮灰身上最大的罪责,好色,略微减轻了一些。
而当然了。
光是认错人这一个解释,自然是无法说服叶明镜的。
果然,林雪卿猜的不错。
当他痛苦流涕地说完自己对包包的倾慕之情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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