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吉尔叹了口气:“这也是我担忧的。但是我更担忧他之所以来到哥谭,是因为付了钱。”
何瑞修说:“你是说,他付钱,而哥谭有人会给他提供庇护?”
“嗯。”吉尔点头:“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们恐怕即使找到他,也抓不住他。”
一时之间,大家都陷入了沉思,不知道该如何彻底解决这些问题。
哥谭的形势,比我们想象中的更复杂。
最后,吉尔拍板:“我和何瑞修会去见一见哥谭的警局局长,听说他是个挺不错的人。也许,对我们会有帮助。不用急,已经知道这个混蛋的外貌了,即使哥谭人再多,我们总归能找到他并把他逮捕归案的。”
然后吉尔和何瑞修就去警局了,而我和斯潘塞则留守酒店。
毕竟,这里不是我们的地盘,吉尔和何瑞修觉得,我们两个学生还是不要参与进去比较妥当。
只希望,一切如吉尔所说的,那般顺利。
第104章第四十四篇日记(中)
在等待吉尔和何瑞修的这段时间里,我和斯潘塞联系了老朋友。
伊森·伯克。
我和斯潘塞的老同学。
他是个天赋很高的人,虽然在一些学习方面的天赋比不上斯潘塞,但是比起普通人,却高出很多。而且,他是个不怎么偏科的人,可以说是全才,这一点比斯潘塞这个严重偏科的家伙可以说是强很多。
伊森其实是斯潘塞除了我之外,最为投契的朋友了。
这种缘分源于幼时两个心高气傲天才者之间的较量,也源于两个太聪明孤独者之间的共鸣,所以即使彼此分割两地,不再经常见面,却依旧不会影响他们之间的友谊。
现在回想起来,我和斯潘塞从本质上来说,一开始也许就不是‘朋友’的感情,太过亲近太过熟悉,乃至早已将对方融入半身,再也无法分割。
要论友谊,也许伊森这样的,才算是斯潘塞真正的‘朋友’。
读高中的时候,伊森因为家中父母工作调动的缘故,搬来了哥谭市,至此,从小学开始就一直是同学的我们分开了。不过大家彼此虽然不怎么见面了,却依旧保持着书信来往——斯潘塞喜欢最为古老的书信的交流,而伊森似乎和他有同样的爱好。
这一次,距离斯潘塞上次看到他,已经差不多间隔有两年多了,而我时间更久一点,恐怕有三四年了。
岁月有时候就是这么无情啊,一眨眼,就溜走了,再回头,周围的一切早就变得面目全非。
斯潘塞有伊森的联络方式,直接发了一封电子邮件给对方。
大概过了半个多小时,邮件的回复就到了:“我马上就到!”
我和斯潘塞对视笑了笑,心中为案件担忧的情绪似乎变成了泡泡一样,全都轻飘飘飞走了。
“我和他见面的次数更少,他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我问斯潘塞。
斯潘塞皱了皱鼻子,这种可爱的动作我已经有数年没有在他身上看见过了:“老样子,你知道的,从小他就一直很吊儿郎当,但是关键时刻却意外的十分靠谱。”
“我可没忘记这个家伙替我取了个‘金鱼’的外号。”
“噗,你不是当场就报复回去了么,怎么还惦记着的呐。”
“安娜姨妈在我很小的时候也为我取过类似的外号,但是她喊我的时候,口吻里都是充斥着满满的爱。结果美好的回忆全都被这个家伙给毁了,光给他取一个外号可抵不了债。”
闲聊的时间过的很快,我和斯潘塞一边漫无边际的交谈,一边等待朋友的到来。
大概一个小时之后,酒店前台来了电话,说是有客人找,斯潘塞连忙让酒店把人放进来。
没过一会儿,敲门声响起。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穿越大明,指点江山。可为什么没人告诉我,我爷爷是朱元璋?话说,我当着朱元璋的面,痛骂朱元璋,他不会诛我九族吧?在线等,很急!...
莫名其妙睡醒到了陌生的大森林,夏淼看着眼前这些大帅哥,咽下一口唾液,太帅了。夏淼穿越星际,实现了躺赢的生活。没事就招猫遛狗,好不惬意。偶尔发发小脾气,作上一作,那叫一个快意人生。简易勇猛的狮子(性格)花林浩泰敏锐的猎豹简弘亦聪明的狐狸简阳温顺平和的羊花宿政独立坚韧的狼白宸敏捷善良的鹿花文池自由充满活力...
吃货遇觉主作者洛塔猫文案关小流之吃货心声咆哮体吃货都是折翼天使吃货不是你想伤,想伤就能伤!爱吃没有罪啊,亲!离开吃谁都活不了啊,亲!谁规定爱吃就是没起子没气质啊,亲?吃是种文化,有木有?食物也是有灵魂的,有木有?一份份被浪费被倒掉被冷落的食物是会伤心哭泣的啊,亲!做食物的同志看到凝聚心血的劳动成果被糟蹋唾弃会心肝儿...
脉者,以脉力横行天下,修炼至极致伸手摘星,反手遮天,每个人天生所赋予的灵根不同,就注定要走一条不同的路。主角身怀五脉,却是成为千古第一废物,既然五脉不可独进,那么五脉同修又如何,终有一天我会踏...
一句话文案只负责深情,不负责相爱宋成翊一朝胎穿古代,本该天潢贵胄身份尊贵,可惜是个死婴。一边被人抱去扔掉一边得知自己只能免费获得十年生命,其后必须自行做任务延长生命。长期支线任务对雇主指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