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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件事被发现了吗?”
“当然了,我继父就是搞司法的,当然看穿了。他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不能好好说。我告诉他,要是好好说,他才不会听。”黎素微笑,眼神里飘荡过冷意,“我继父太喜欢当圣人了。他觉得他娶了新妻子,就开除之前的保姆,尤其那个保姆还是前妻介绍的熟人。开除后那人容易说三道四。名声不好。但是妻子被佣人欺负,这件事不太会传出去,所以他也懒得管。”
“你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个?”
“我和那时候比,没什么变化。我从小就觉得生活很残酷,会不停地伤害我,我必须要反击。就像是拳击比赛,别人打了我一拳,我不打回去,下一拳就打得更狠。所以必须要回击,做那个站到最后的人。最好就是,我做那个第一个出拳的人,把人一击出局。”她悠然地望着黄宣仪,似笑非笑,“你现在还想成为我这样的人吗?”
“我不知道。”
“那你慢慢想。你还是很多时间。在你这个年纪迷茫不是坏事。”
“那你有迷茫过吗,黎小姐?”
“我现在就很迷茫,只是你看不出来。”
“你在迷茫什么?”
“我没有感觉。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不会太悲伤或太兴奋。所以我需要不断寻找刺激,来获得活着的感觉。现在就是一种找乐子。不过刺激总是越找越大的,很容易跨过底线。就像是偷东西找刺激了,不被抓住的话,很快就要杀人取乐。”
“你应该不会杀人吧。”
“不会,得不偿失。要达到同一个目的有很多方法,杀人,尤其是亲自动手是最不划算的一种。”
黎素送走黄宣仪才回家,一开门就看到宋归宜倒在血泊中,一大滩血迹从腹部淌出,旁边掉着一把刀。她连多余的表情都懒得做,抬腿从他身上跨过去,包随手一丢,就在沙发上歇起来。
宋归宜听到动静,偷偷睁开眼瞄她,见她确实不准备理睬自己,多少带点委屈,“你这个态度很冷淡啊。我都受伤倒地了,你一点反应都没有。”
黎素低头看手机,“没啊,我挺高兴的,你死了我终于可以换个男友了。下一个更乖。”
宋归宜穿着血衣站起身,拿着刀大大咧咧坐在她对面,“徐欣怡那里怎么样了?”
“不怎么样。她很坦诚,但是没得到什么有用的东西。”黎素简单叙述了徐欣怡的一番话,出于自尊,她略过了自己被揪衣领的那幕,“现在所有的可能对象都问过了,你有什么发现吗?反正我是没有花招能用了。”
“想听实话吗?实话是我和你一样没办法。这完全不是我擅长的领域。现场被破坏了,证据基本也不存在了,很难构建逻辑链条。只能从动机倒推。鬼知道有什么动机,说不定杨云亭在食堂吃饭时,买走了最后一个肉包,凶手就怀恨在心。”
“不止如此,也很难从动机倒推,青春期是个特殊的时间。那时候人是个矛盾体,自卑又自傲,偏执又多疑,迫不及待想长大成人,但是又害怕成人。从神经科学的角度看,青春期时的脑部结构与成人是有差别的。”
“所以你也没办法了?难得看你认输。”宋归宜顺手把一缕头发别在耳后,因为手上还沾着血,便在面颊上抹开一道血痕,衬着他黑色的长发与孩子气的笑,有一抹参差对照而出的森然,几乎能迅速使人联想到一切死不悔改的连环杀手。
“你也没比我好多少。”黎素讥嘲地一挑眉,“我早就想说了,从钥匙和对杨云亭家的了解,推理出现有的四个嫌疑人,这本来就是不严密的推理。其实还有其他可能,比如有人偷配了钥匙,杨云亭把钥匙给过其他人,但是沈若墨不知道。还有杨云亭的生父可能也有钥匙,想的离谱一点,可能他发现女儿杀了亲儿子,就顺便杀了女儿。”
“所以我放弃了。”宋归宜起身,打了一桶水浸湿拖把,开始清理刚才胡闹留下的一地血迹,好在用的是仿真颜料,沾水就能洗掉。黎素看他拖地时紧绷的手臂,肌肉撑起短袖口。她又想起旅馆的那一幕,野狼扑食般的凶狠与精准。黑夜里冷而锐的一个眼神,此刻回忆起来,又不那么真切了,宋归宜站到太阳底下又是快快活活一个年轻人,卖力地干完家务,还颇为得意地朝她炫耀一下。
黎素故意不理睬他,只淡淡道:“真的,我还以为你答应了沈若墨。”
“不是说放弃这个案子,是放弃这种思路,从动机倒推下辈子就没结果。我刚才想了本案的三个核心问题:第一,杨云亭的弟弟是怎么被投毒的?第二,杨云亭的尸体是怎么处理的?第三,这两个案子中是否有一个凶手参与?如果有同伙,那到底一共有几名犯人?把这三个问题对照着她们对话中的漏洞,如果有不符合逻辑的地方,就是破绽。”
“那你找到破绽了吗?”
宋归宜理所当然一摊手,“没。所以我们还是再找一个人问话。”
“你不会想去找死人问话吧。”
“还真被你说对了,我托王帆找到沈容竹家里的住址了,我觉得她的自杀没这么简单。我们可以去问个话。”黎素倒在沙发上不愿动,宋归宜带点讨好的神情,抓着手把她拉起来,“拜托了,就跑一趟,完事了请你吃饭。”
黎素站起身,顺势一倒,就靠在宋归宜肩膀上撒娇,“谢了,下次这种跑腿的事你别想着我就好了。”
“对了,问你一个问题。如果是你要杀人的话,这五个人里面你会选谁当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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