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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义志最近交了个活泼可爱的女朋友,放假后便没有立刻回家,而是暂时留在l市打算陪女朋友玩一段时间。
这天两人在街上散步,路过一家音像店的时候,女朋友突然指着玻璃门上的大海报惊喜地说:“哎呀,这张我没收集到呢,咱们进去看看!”
当时方义志只略略地瞄了一眼,女朋友兴高采烈地谈论那几个男生的时候,他心里还有点吃味——不过,反正是遥不可及的偶像,崇拜一下也没什么关系。
一进店门,女孩就两眼放光满含期待地问:“老板,这张海报卖不卖啊?”
“不好意思,我们店里也只有二十来张,早就送光啦!”
“咦……”失望地咕囔道,“我很喜欢其中一个呢,这张海报把他拍的很好看的说……”
方义志摸了摸她的头发:“别难过,待会去别的店看看,对了,你到底喜欢哪个啊?”
“就是这个!”女孩指着最右边只露出四分之三侧面的男生,“说起来你们俩名字还真像!他叫方义同,你叫方义志,连起来不就是‘同志’么,哈哈哈……哎,你们该不会是兄弟吧?”
方义同?!
他脑中一个惊雷倏地炸响,瞠目结舌地盯着海报——别说,除了外表时尚了很多,还真的越看越像他那哥哥!
不可能的吧……?!
这人是偶像明星,他哥只是个厨子,怎么会是同一个人?绝对是重名!
“义志?”女朋友伸出小手在他眼前晃了晃,“怎么突然呆掉了?”
“……哦,没什么,我——我有个哥哥,也叫方义同。”
“咦?以前没听你说过啊?”
“唔,我们平时来往比较少,”方义志岔开话题,“走吧,去给你找海报。”
“嗯嗯。”女孩连连点头。她自然猜不到,海报上的人,正是自己男朋友的双胞胎哥哥。
两人兜兜转转一下午都没能买到那张海报。最后女朋友终于作罢,拉着方义志去吃晚餐。走到常去的某间小饭店门口时,一辆摩托车忽然“嗤”地一声停在二人面前,开车的人一手卸下头盔看向他们:“——方义志?”
“啊。”方义志乍一看到李建忠,就陡然生出一股莫名的敬畏感,也不知是因为以前弄丢过对方的游戏装备,还是因为这厮看起来不像善茬。
他十分客气地唤了声:“李哥。”
李建忠淡淡一笑,“跟女朋友逛街啊?”
“嗯。”方义志应了一声,忽地注意到对方摩托车后座上固定着的纸筒,上面印着的图案似乎有些眼熟。
就在他努力回想的时候,身边的女朋友已经率先一步惊呼道:“诶,那个不是ean的限定海报吗?!”
李建忠一怔,随即有些惊喜地说:“你也知道他们?”——这并不是粉丝遇到同好的心情,而全然是心爱的人受到肯定的欣慰感。
“当然知道!我还加入ean后援会了呢!”说起偶像,女孩的语气就激动起来,“我觉得方义同很不错——对了,名字和义志的哥哥一样呢,真是巧!”
听了这话,李建忠脸上的喜色陡然收敛起来,转而变为一种诧异。
——难道义同竟没和他弟弟说过这事?他有自己的顾虑、还是打算时机成熟后才说?
既然当事人都缄口不提,李建忠也就没有自作主张告知真相的意思了,毕竟比起方义志的想法,他当然更在乎自己的恋人。于是便告辞道:“是挺巧的——我还有事,先走了,你们玩儿吧。”
摩托车绝尘而去后,方义志眼神古怪地望着李建忠消失的方向久久没有动弹,直到女朋友催的急了,他才随她一起走进饭店。
这天下午ean参加了某个很火爆的娱乐节目的录制,他们实质上是作为第二嘉宾出席的,最大的主角正是同门师兄yerkes。公司这么安排,也有借yerkes的名气为他们炒作的意思,毕竟,凭ean目前的资历还不足以让这个节目为他们做专场。
说是陪衬,但给他们的时间也很足,两个表演曲目都选了风评最好的作品,现场也有不少ean的粉丝。yerkes出道早的多,自然风头略胜一筹,但总体来说,也难得地接近平分秋色的结果了。
从演播厅出来后,众人便谈笑着往停车场走去。
上车前一秒,方义同的手机响了起来。一看来电,他脚步便是一顿,倒退了两步:“抱歉,你们先走吧。”
“上次那个高个子男人?”郑泽修看着他不断唱歌的手机打趣道。
方义同的心脏猛地一跳,轻轻地“嗯”了一声。
“不错不错,加油啊小伙子!”郑泽修笑着关上车门,司机便载着几人离开了。
方义同这才接起电话,语气中的喜悦毫不掩饰:“建忠?”
只闻其声不见其人,这种煎熬简直令三儿恨不得扔了摩托直接冲进久星:“义同,我在你们公司外面,你下班了没?”
“下班了,不过我没在公司,你来新阳路号吧,我在这边的演播厅后门等你。”
这里距久星不算远,十多分钟后两人便见面了。
三儿已经连续数日没回过701了,看到方义同的时候,他立马跳下车快步走上去,手臂一伸就把他紧紧揽入自己怀里,“……嘿,好久不见。”
夜色渐黑,人烟稀少的巷子里只有盏忽明忽暗的坏掉的路灯。方义同的脑袋往上蹭了蹭,踮起脚尖在三儿嘴唇上一吻,温润的眼睛盛满浅浅的笑意:“好久不见。”
他清新的气息稍纵即逝,三儿顿时觉得心跳漏了几拍,他一把扣住方义同的腰肢想再来个阔别重逢的法式热吻,两颗脑袋越来越近,眼见四片嘴唇就要挨到了,不远处却突然响起一阵人声,三儿猛地一顿,皱着眉头松开手:“——果然不是调情的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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